一、房产税征管现状及改革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张焕琛[1](2021)在《收入分配视角下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几年来,有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热议一直不断,从“稳步推进”到“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提法的变化,表明我国的房地产税法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而在房地产税改革中,房产税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特别是有关于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改革关注度一直不减。原因在于由于房地产市场的日益火爆带来的房价上涨,不仅无法满足许多中等收入群体的购房需求,还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分配差距。而通过对个人住房房产税进行改革,增加拥有高价值房产或是多套住房的高收入群体的保有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和投机需求,从而稳定房价,满足中等收入群体的购房需求;另一方面个人住房房产税针对具体拥有房产的情况对不同收入群体征收不同的税收,也可以调节收入分配。所以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对于调节收入分配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对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研究,并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提供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11年我国已在重庆和上海进行了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试点,迈出了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重要一步。然而自实行到现在已约十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具体措施还迟迟未落地,这就可以看出房产税改革的困难。而对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沪渝两地先行试点虽没有更进一步开展,但两地不同的改革方案和产生的不同效果,通过在比较两地改革政策的基础上获得启示,有利于汲取经验和教训,从而为推动我国房产税的改革减轻阻力,奠定改革基础。本文在收入分配视角下研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改革,先通过对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功能进行论述,肯定了个人住房房产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虽然已经进行了试点,但目前在我国的房产税中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所以本文先通过梳理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历史沿革及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了解我国房产税中对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规定,并对重庆和上海两地的改革的不同方案进行比较,获得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经验启示。通过构建关于重庆和上海试点的双重差分DID模型,实证分析沪渝两地不同改革方案的政策效应,为本文研究提供实证基础。结合国外典型国家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总结国外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公平收入分配方面的经验,针对我国目前房产税的现状及试点情况,结合短期和长远,提供渐进性的改革措施。
郑炜[2](2020)在《浙江R市房地产税保有环节征收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改革还在路上。房地产税改革已经国内已经形成一定共识,以“轻流转、重保有”、“宽税基、低税率”等,但依旧是处于理论阶段,特别在税务征收管理方面,以R市房地产税收为切入点,发现现有房地产税保有环节征收管理存在问题,针对R市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并收集借鉴其他国家房地产税相关征收管理内容,提出对应的房地产税征收管理保有环节的政策建议,为改革后房产税征收管理提出相关预准备。从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管理体系出发,结合自身参与的实际工作情况,采用文献研究方法、专家咨询法、实地调查法、比较借鉴方法及问卷调查,发现R市在保有环节房地产现有“以票控税”、纳税主动性低问题,剖析在个人房地产税保有环节征收管理在税源信息、计税依据、征管体系、纳税遵从度四方面分析,有税源管理信息缺失、计算依据难以核实、税收征收管理体系落后、自然人缺乏纳税意识等原因构成。对于国际房地产税制以及其管理的经验展开分析,基于其税收制度建设以及实际税收管理等方面获得一些有价值的经验进行借鉴,提出(1)打通部门信息,强化税源管理,以“不动产登记”制度为基础获取税源登记,与街道、公安部门信息共享,核实房产出租情况;(2)加快房地产税制改革,完善房产税最重要的评估环节,增加评估公示制度和评估争议复议制度;(3)健全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建立健全的数据对自然人进行监管,提升税收技术支持,提高自然人征收管理能力,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计税有效运用提升征收管理效率;(4)提升纳税遵从度,完善相关措施。做好税收宣传及简化办税流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纳税光荣道德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税收执法力度。引导税务代理机构发展。同时希望通过相关研究能为房产地税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杨昭[3](2020)在《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问题研究》文中指出2009年,我国GDP为5.1万亿,占全球GDP的8.4557%。2019年增长至7.55万亿,占全球GDP的10.2893%。GDP在十年间高速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大幅度增加,国内房屋租赁市场也呈现出逐年扩大的趋势。2009年我国租赁市场整体收入0.64万亿元,2019年达到2.67万亿元。十年间房屋租赁市场扩大4.17倍,但个人房屋出租所收缴的税款却没有相应的增长,这说明我国目前对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征管存在很大的漏洞,税收流失严重。影响了地方收入的增长,同时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本文针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对现阶段自然人房屋租赁市场的调查研究中发现存在如下问题:1.个人房屋租赁行为不需要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也不需要在房管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注册登记,业主与租客协商一致后,即可签订租赁合同进行现金交易。出租行为和收取房租往往不用正规凭证,业主多以自制收据或白条代替正规发票,租赁收入带有很大隐蔽性,造成税务机关底数不清,税源难以控制。2.目前房屋租赁多为一年以内的短租,租金往往押一付三或者按月清缴,同一小区不同房主租金也不同,给税务局造成了巨大的工作体量。3.纳税人对房屋租赁收入的纳税意识还比较薄弱,大多数业主不主动向税务局申报房租收入纳税,能拖则拖,查出就缴,查不出就不缴。税务机关往往对个人房屋租赁情况难以掌握,征收管理难度大。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主要借鉴了境外的税收征管经验如下:1.每人一个纳税识别码,美国居民一旦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就需要办理个人社会保险卡和社会安全号码来记录社会经济情况资料。这样税务部门能清楚的掌握每一位居民的经济状况。2.税务部门有高昂的经济处罚权力。美国居民的纳税意识普遍较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惩罚力度大,增加了偷税漏税的违法成本。3.对空置房屋进行经济处罚。香港特区对空置6个月以上、并未作居住或出租用途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征收“额外差饷”,相当于该单位应课差饷租值的200%,即相当于两年的租金。4.简化税率,提供快捷优质服务。税种尽可能要少,税种、税目、税率尽可能简单,税种设置贯彻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等。5.对房屋估价,制定不同税率。遵守了税收四大原则中的公平原则,一般估值越高的房屋承担的税负越重。针对境外的税收征管经验,本文提出了自然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的建议如下1.强化政策宣传,加强纳税意识。2.提升信息技术,掌握租赁动态。3.设立奖惩机制,完善代征制度。4.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5.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6.建立税收共治平台,多部门联合执法。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一、文献调查法。重点收集、整理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及国内外的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理论观点和制度经验,总结出税务部门在征收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过程中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困难。分析形成自己的观点,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提出参考性的建议。二、实地调查法。调查了西安未央区某某社区辖区内实际租赁市场的情况,拿到一手资料和数据,使研究更具有说服力。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主要阐述本文的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目前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与本文框架结构、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为个人出租房屋应纳税的理论,主要介绍个人出租房屋的界定,应缴纳的税种及法律依据,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原则等相关概念。第三章主要分析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纳税现状,本章介绍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基本情况、对调查城市的现状进行介绍,分析得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难的原因。而第四章则广泛援引了国内外对这一领域的立法经验和征管措施,主要介绍西方国家、国内试点地区出台的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其给我国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政策所带来的启示。第五部分为破解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难的对策建议,主要为政府宣传支持、完善信用体系、提高租赁双方法律意识、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征收房屋空置税等各方面共同努力来合力破解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难的问题。
程文浩[4](2020)在《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十九大以来,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关注度再次被提到新的高度。在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加快以及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宏观大背景下,我国房产税改革已是势在必行。而从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开展试点以来,房产税改革一直受到合法性、征管水平以及群众基础的限制,进展和效果都不理想。本研究通过对我国房产税政策文件及房产税征管现状的整理,归纳出我国房产税征管目前存在着地方政府积极性自主性低、地方收入过于依赖交易环节、房产价值评估体系落后、自然人纳税人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并在广州市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问卷调查和访谈,从房产税政策了解情况、改革预期和支付意愿等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在调查问卷和访谈收集的居民意愿基础上,结合世界其他典型城市房产税制度的优秀经验,提出我国房产税收改革的建议:一是在税制改革中要给予地方政府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和税权,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二是要提升自然人税收服务和和管理水平,借鉴广州社区网格化的经验,加强多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以期达到提升自然人纳税遵从度的效果。三是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利用地方人才优势完善房产评估体系,为房产税改革提供支持。
李晗阳[5](2020)在《哈尔滨市房产税征管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房地产行业既是这场变革的催化剂,也是这场变革的受益者,更是支撑我国这个庞大经济体的最重要的柱石。近年来,改革房产税的消息不绝于耳,2014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强调研,立法先行,扎实推进;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立法”。因此,房产税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国计民生的大事,对整个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影响。从房产税、税收征管概念界定和加强房产税征管意义的视角出发,以溢价回收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税收遵从理论为依据;通过对近年来哈尔滨市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状况与房产税税收收入规模进行比对,以及实地走访调研的方式,分析了哈尔滨市房产税征管存在的房产税税源流失较为严重、核定房产税计税依据困难、房产税税收征收管理缺位和对房屋租赁市场监管不严等问题,而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则是哈尔滨市税务局缺乏税源管理观念、纳税人缺乏纳税遵从意识、税收征管质效较差和缺乏相关制度约束;通过A-S逃税模型,分析了影响纳税人逃税的深层次原因,得出的结论是强有力的税务处罚力度是阻止纳税人逃税的关键,在此基础上应辅之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并提高其逃税成本等举措;借鉴了美国、日本和英国,以及上海市、重庆市的房产税征管经验,从而得出需要建立房产税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房产登记制度、完善房产价值评估机制和确保涉税信息公开透明等启示。因此,提出了提升哈尔滨市房产税征管质效的建议,主要包括:加强房产税的税源管理,包括重视经营性房产的税源管理、加强出租性房产的税源管理;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包括提高税务系统纳税服务水平、增强纳税人自主纳税的意识和提升房产税违法的成本费用;提升税务机关征管能力,包括加大房产税税务稽查的力度和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水平;建立有效制度约束机制,包括严格实施房产登记管理制度和建立多元化协同治税的机制。旨在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杨兆波[6](2020)在《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问题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国家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房屋租赁行业发展迅猛。自2011年在重庆和上海两个城市开展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工作以来,房产税作为房产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一种财产税,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018年,国务院印发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个人住房租金支出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月定额扣除。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释放利好的同时,揭露了房屋租赁税收征管的问题。在房屋租赁税收中,房产税是占比最大的地方税种,本该在增加地方税收收入中发挥积极作用。但就笔者所处X县来说,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因此,本文以X县实际出发,从纳税人税收遵从和征税人税收遵从两个维度,着重研究个人住房租赁房产税问题。本文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博弈论、范拉伊模式理论出发,通过对X县部分居民和税务机关部分干部职工进行分别的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取他们各自角度对个人住房租赁房产税的真实看法作为第一手资料,再对资料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方法找出影响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的变量,将找出的变量作为自变量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再对模型进行检验、解释和分析。最后对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情况做总体描述,分析其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借鉴国家经验,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本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共有五个部分。第一章——核心概念和基础理论。本部分主要介绍了房产税、税收遵从的概念和相关的理论,界定了本文研究的重点是个人住房直接租赁行为的广义税收遵从。第二章——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的现状分析。本部分主要是通过税收入库情况、征管情况和问卷调查结果分析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的现状,分析结果显示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款入库数额非常小,税务机关几乎从未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税务机关90%以上的工作人员认为个人房屋租赁行为存在税收流失现象且对地方财政造成影响,同时税务机关在个人房屋租赁行为房产税征管工作中面临很高的风险。在参加问卷调查的233位居民中,近半数的人完全不知道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房产税且不会主动申报缴纳税款,但随着被税务机关查获的可能性增大,主动申报缴纳的人数比率上升了19.75%。第三章——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遵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本部分主要从纳税人和征收人两个维度分析了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遵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纳税遵从存在问题主要有税收政策知晓度低、纳税意识淡薄,偷逃税现象明显,税收流失严重;征税遵从方面存在的户主要问题有为建立有效的房产数据维护机制、未定期实施有效的评估与检查、对自然人税收管理和服务意识薄弱;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税种设计不尽合理,综合税率过高;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权威性不高;三是税收宣传不到位,诚信纳税氛围不够;四是税源分散隐蔽,租赁关系难以确认;五是信息化征管水平有待提升。第四章——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国际经验借鉴。本部分主要从分析美国、英国、日本三个国家关于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征管经验,借鉴其提高税收遵从的经验。第五章——提升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的对策建议。本部分主要针对X县实际,提出提高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的对策建议,概括为:一是加快房产税立法,推进税制改革;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三是注重宣传实效,提高居民的纳税意识;三是创新租金认定方式,促进税收公平。
胡家庆[7](2020)在《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 ——基于武汉市数据的模拟测算》文中研究指明在当下中国财税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我国“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出现缺失问题,随着有限土地的持续消耗,依赖“土地财政”的模式举步维艰,因此,加速地方财政改革,才能解决地方财政收入问题,开征房产税成为考虑的首要税种之一。早期人们在探讨房产税改革时,经历了物业税改革、房产税改革、房地产税改革的改革思路,这种渐进式改革与我国财税改革思路基本相符。基于房产税改革的背景,本文将进一步探讨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文章先对房产税相关概念的进行了界定,阐释了房产税的功能定位以及房产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效应。紧接着阐述目前我国房产税税收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状况,同时对我国当前房产税税收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项目结构的状况进行分析,并总结目前我国房产税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占比。此外,本文将深入剖析我国房产税改革时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法律依据问题、与“土地出让金”性质重复存在争议、试点城市的房产税税制设计问题带来质疑和征管基础薄弱及征管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等。本文模拟测算部分,假设了个人住宅房产税改革三种不同的可能模式: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实行免税面积的比例税率,然后基于2008-2018年武汉市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模拟测算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得到结果表明:如果通过采用本文模式三中免税面积的比例税率方案来实施房产税制改革,如设置房产税税率为0.8%,免税面积为29平方米,对武汉市财政收入的增收效果极其微弱,无法真正有效弥补武汉市的财政缺口。相反,如果采用单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就能够产生较为显着的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增收效果。若采用模式一且设置税率为1.2%,则房产税收入占武汉市税收收入比重约为22.49%,较改革之前的3.88%提高了约19个百分点,对财政缺口的弥补程度77.52%。若采用模式二的B方案即对第一套住宅实行0.8%税率,第二套及以上住宅实行1.6%税率,测算改革后房产税收入占武汉市税收收入比重约为17.55%,较改革之前的3.88%提升了约14个百分点,对财政缺口的弥补率为66%。结合我国目前对于推行个人住房房产税保有环节征收政策的实际情况和趋势来看,我国短期内推行高税率、全覆盖如模式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需要同时考虑到居民税负公平的问题,既要避免居民的长期税收负担过重又要保证房产税的改革能带来充分的地方税源。因此,为确保房产税制改革的顺利落实,短期内可以在改革方案中设置一定的免税面积,但从长期来看,则应当采用本文模式二下的方案B,才能真正通过房产税改革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了进一步证实房产税改革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和相关关系,本文还进行了回归计量分析,得到回归模型:Lny=0.964453+1.20414Lnx+μ,模型中自变量Lnx的系数为1.20414,该系数为正,这就表明房产税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存在明显的正相关性,自变量Lnx前的系数大于1,与房产税增加速度相比,房产税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速度更快,即改革后的房产税收入每增加1%,地方财政收入会增加约为1.2%,因此,模式二下的方案B,能够较为显着地增加武汉市的财政收入。本文还借鉴了美国、英国、新加坡、港澳台地区等国家地区目前房产税制度,从中寻找改革的启示:应将房产税逐步培养为我国地方主体税种,以房产实际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设置更灵活的税率形式,更科学的税收优惠设计,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发达国家(地区)的房产税制度,设计房产税税收制度,最终达到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目的,以弥补地方财政缺口,减少并逐渐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最后,提出完善对我国个人住房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改革的政策性建议,如加速完善房产税立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完善税制要素的设计、建立房产税税基评估的制度体系、加强对征管配套设施体系的建设等相关措施建议。
项阳锋[8](2020)在《乐清市房产税征管模式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房产税是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保障地方公共建设支出,调控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我国现行的房产税政策是依据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存在立法层级不高、税率单一、征收范围窄、征管模式存在缺陷等问题。随着2018年7月国地税改革工作的开展,乐清市国地税合并,简称乐清市税务局,在当前新时代背景下,立足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乐清市各项税收收入稳步增长,温州市委、市政府要求乐清市既要在总量上当好顶梁柱,又要在增速上当好排头兵,乐清市税务局坚定扛起保增长、促增长的大旗,为顺应潮流、把握改革契机、主动探索问题,由于当前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占比较小,因此需在优化房产税征管模式上下功夫,从而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本文以乐清市房产税征管模式作为优化研究对象,从房产税制相关概念理论入手,对房产税概念、房产税税制、税收征管、房产税征管体系进行界定分析;在最优税收理论、地租理论、地价理论、宏观调控理论的论点支撑下展开研究;从房产税发展历程、乐清市整体概况、征管体系及特征、征管概况、征管涉及利益主体出发,找出模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通过对国内典型地区房产税征管模式的分析,提出适用于乐清市房产税征管的优化方案;在方案的指引下比对提出的问题,提出相对应的征管对策。研究结果表明:(1)乐清市房产税征管模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税制及政策方面、征收机关方面、纳税人方面等。(2)问题的成因是税收政策不完善、税收政策制定滞后、征管流程不够专业、管理水平专业性不强、税收宣传不到位、稽查力度不强、纳税人对税法政策不熟悉、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纳税违法收益与成本反差大。(3)通过汲取国内典型地区征管模式的经验教训,提出从深化纳税服务、合理利用大数据、提升征管水平、精细化税源管理、优化房产税制这五大方面构建了乐清市房产税征管模式的优化方案。(4)提出了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办税厅税务干部素质;拓宽办税渠道、加强部门合作、促进三方信息交互;加强申报征收管理、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明确干部岗位职责;加强税源比对工作、开展发票比对工作、做好税源核查工作;多措并举促进房产税立法、扩大征税范围、调整计税依据、合理设定税率等配套建议。
刘建玲[9](2020)在《基于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的房产税改革研究》文中指出住房与每个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2011年1月28日,我国上海、重庆两市率先进行房产税试点改革,沪渝试点迈出了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第一步。我国房产税此轮改革一大要点在于对居民自住住房征税,因此这次房产税改革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房产税改革方案的设计也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热点。2016年5月我国停止“营改增”试点,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从此,地方政府主体税种营业税被中央地方共享的增值税取代,地方主体税种缺位,地方税体系受到严重冲击。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选择我国房产税改革为研究内容,从建设地方主体税种的角度在分析我国当前房产税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国外房产税经验,为我国房产税税制的改革提出建议。文章分为五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对本文的选题背景以及研究意义进行了介绍,梳理了国内国外学者对房产税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解释了从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研究房产税改革的原因。之后介绍了房产税与地方主体税种的基本概念,并分别阐述了房产税改革与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的理论依据。然后从建设地方主体税种与改善地方财政缺口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原因,并通过查阅资料、查找数据等方式概括了我国房产税的现状,总结出房产税改革进程中可能面临的困境。其后,以美国等国家为例,总结了房产税在这些国家发挥的作用,介绍了各国税制设计,概括了房产税成为这些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税制经验。最后,对我国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改革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认为,在对房产税改革时首先应明确房产税改革的基本功能为培育地方主体税种;为促进房产税改革的顺利进行应加快我国房产税立法进程;合理设置税制各要素,包括征税范围的扩大、计税依据的改变以及不同地区采用差别税率征收房产税;最后要完善我国房产税征管配套措施,既要提高我国的房产评估技术也要健全税务机关征管机制。
厚银强[10](2020)在《我国房产税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以沪渝房产税试点为例》文中认为我国房产税征收的法律依据是《房产税暂行条例》。该条例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改革势在必行。20世纪90年代,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后,房地产市场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诸如市场过热、房价过高以及炒房投机等问题,被公众寄以厚望的房产税改革被推到了前台并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2011年,上海、重庆率先推开房产税改革试点,但是,在抑制房价高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引发了诸多争议。从顶层设计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房产税立法改革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房地产税列入立法规划,并明确“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表明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路和方向已经逐渐清晰。在我国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推进房产税改革是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弥补现行房产税体制的缺陷,改善相对滞后的财产税法体系、优化房地产资源配置、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创造稳定的地方财政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通过对房产税有关争议问题的不断讨论、实践,无论在经济层面还是法制层面,抑或是技术层面来讲,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以上海、重庆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为案例,通过对比试点主要内容的异同,分析改革对房价调控、财政收入和收入分配的影响和效果,从法律制度、税制要素、配套机制三个层面指出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旨在总结试点成效、经验和教训,对推进全国范围内的房产税改革和房产税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推进房产税改革,应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从立法着手加快房产税立法进程,实现房产税征收于法有据。应坚持公平、效率和财政原则,按照“简税制、宽税基”的现代税制思路,科学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把握好调控经济、保障财政收入与维护纳税人权益方面的平衡。应从完善房产税征收管理机制、搭建房产价值评估体系、推进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落实等方面发力,建立健全法制化的房产税征管配套机制,让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顺利实施。
二、房产税征管现状及改革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房产税征管现状及改革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收入分配视角下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价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及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个人住房房产税及其功能 |
2.1.1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概念 |
2.1.2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功能 |
2.2 理论基础 |
2.2.1 税收公平理论 |
2.2.2 最优税收理论 |
2.2.3 收入再分配理论 |
2.3 个人住房房产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
2.3.1 征收阶段的直接调节 |
2.3.2 使用阶段的间接调节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历史沿革及现状 |
3.1 我国房产税的改革与发展 |
3.2 沪渝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内容及比较 |
3.2.1 沪渝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内容 |
3.2.2 两地改革的比较及评价 |
3.3 沪渝两地改革的经验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
4.1 模型构建 |
4.1.1 变量设置 |
4.1.2 模型设计 |
4.2 实证检验 |
4.2.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2 平行趋势检验 |
4.2.3 DID模型分析结果 |
4.2.4 稳健性检验 |
4.3 研究结论 |
第5章 国外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启示及经验借鉴 |
5.1 典型国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经验分析 |
5.1.1 美国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经验 |
5.1.2 韩国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经验 |
5.1.3 新加坡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经验 |
5.2 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
5.2.1 以调节收入分配为目的 |
5.2.2 拓宽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
5.2.3 扩大地方征税的自主权 |
5.2.4 完善税收征收管理体系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收入分配视角下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建议 |
6.1 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基本原则 |
6.1.1 明确收入分配的功能定位 |
6.1.2 统筹短期谋划和中长期设计 |
6.1.3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
6.2 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近期方案 |
6.2.1 加快推进立法改革 |
6.2.2 改革税收计征范围 |
6.2.3 科学优化计税依据 |
6.2.4 建立差别税率体系 |
6.2.5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
6.3 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中长期设计 |
6.3.1 契合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
6.3.2 完善涉税信息管理体系 |
6.3.3 健全房产价值评估系统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浙江R市房地产税保有环节征收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3 .国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法与内容 |
2.房地产税保有环节相关概念 |
2.1 .房地产税保有环节相关基本概念 |
2.2 .房地产税保有环节征收管理重要性 |
2.3 .试点城市的房地产税效果 |
2.4 .税收征收管理理论依据 |
3.R市房地产税保有环节征收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 .R市房地产税保有环节征收管理现状 |
3.2 .R市房地产税保有环节征收管理主要问题 |
4.问题成因分析 |
4.1 .税源管理信息缺失 |
4.2 .计算依据难以核实 |
4.3 .税收征管体系落后 |
4.4 .自然人缺乏纳税意识 |
5.国际经验及启示 |
5.1 .美国房地产税征管经验 |
5.2 .英国房地产税征管经验 |
5.3 .新加坡房地产税收征管经验 |
5.4 .其他国家相关房地产税制度 |
5.5 .启示 |
6.房地产税保有环节征收管理建议 |
6.1 .打通部门信息强化税源信息 |
6.2 .加快房地产税制改革完善房地产评估体系 |
6.3 .健全自然人征管体系提升税收技术支撑 |
6.4 .提升纳税遵从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
总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R市关于房地产税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个人简历 |
(3)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 |
2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概念与原则 |
2.1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相关概念 |
2.1.1 个人出租房屋的界定 |
2.1.2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的法律依据 |
2.2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原则 |
2.2.1 税收法定原则 |
2.2.2 税收公平原则 |
2.2.3 税收效率原则 |
2.2.4 实质课税原则 |
3 我国个人出租房屋现状与税收征管分析 |
3.1 我国个人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3.1.1 上海的租赁市场现状 |
3.1.2 西安的租赁市场现状 |
3.1.3 宝鸡的租赁市场现状 |
3.2 我国个人租赁房屋税收征管现状实地调查分析 |
3.3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难的原因分析 |
3.3.1 租赁双方纳税意识薄弱 |
3.3.2 租赁人"从低按需缴税",缺乏有效监尝 |
3.3.3 租赁市场成分较为复杂 |
3.3.4 监管机制不完善、税务机关投入有限 |
3.3.5 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代征方非税务专业人员 |
3.3.6 信息化进程有待加强 |
4 国内外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经验启示 |
4.1 发达国家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主要政策 |
4.2 国内部分城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主要政策与做法 |
4.3 国内外税收征管政策的启示与借鉴 |
5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
5.1 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纳税意识 |
5.2 提升信息技术,掌握租赁动态 |
5.3 设立奖惩机制,完善代征制度 |
5.4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5.5 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
5.6 针对城市不同情况设置合理的税率 |
5.7 建立税收共治平台,多部门联合执法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研究路线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房产税 |
2.1.2 房产税改革 |
2.2 基础理论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第三章 我国房产税历史沿革与现状概述 |
3.1 建国以来主要房产税收政策回顾 |
3.2 上海、重庆两地推行个人征收房产税试点工作回顾 |
3.2.1 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改革试点办法的比较 |
3.2.2 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试点工作效果评价 |
3.2.3 房产税试点效应没有得以充分发挥的原因 |
3.3 广州市房产税征管现状及问题 |
3.3.1 广州市房产税征管现状 |
3.3.2 广州市房产税征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再思考 |
第四章 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调查 |
4.1 问卷调查法 |
4.1.1 调查对象 |
4.1.2 抽样方法 |
4.1.3 调查区域基本情况 |
4.1.4 调查对象特征情况 |
4.2 访谈法 |
4.2.1 访谈方式 |
4.2.2 访谈对象 |
4.3 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调查统计结果总体分析 |
4.3.1 城镇居民对房产税的认知 |
4.3.2 城镇居民对房产税改革的态度和意愿 |
4.3.3 城镇居民对房产税税制设计的意愿 |
4.4 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调查统计结论 |
第五章 其他典型城市房产税制度借鉴与启示 |
5.1 新加坡市房产税收制度 |
5.2 香港市房产税税收制度 |
5.3 东京市房产税收制度 |
5.4 首尔市房产税收制度 |
5.5 其他城市房产税制度借鉴和启示 |
5.5.1 发挥房产税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功能 |
5.5.2 建立完善可信的房产价值评估体系 |
5.5.3 合理设计房产税征管措施 |
第六章 完善房产税改革的建议 |
6.1 充分发挥广州市各级政府自主性 |
6.2 推行自然人税收网格化管理 |
6.3 完善广州市房产登记和评估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调查问卷 |
附录2 访谈提纲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哈尔滨市房产税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简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
1.4.1 技术路线 |
1.4.2 创新点 |
2 房产税征管的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2.1.1 房产税概念的界定 |
2.1.2 税收征管概念的界定 |
2.2 强化房产税征管的意义 |
2.2.1 筹集财政收入 |
2.2.2 调控房地产市场 |
2.2.3 缩小贫富差距 |
2.3 房产税征管的理论依据 |
2.3.1 溢价回收理论 |
2.3.2 公共选择理论 |
2.3.3 税收遵从理论 |
2.3.4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4 本章小节 |
3 哈尔滨市房产税征管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哈尔滨市房产税征管的基本状况 |
3.1.1 税务局概况 |
3.1.2 房产税征管概况 |
3.2 哈尔滨市房产税征管存在的问题 |
3.2.1 房产税税源流失较为严重 |
3.2.2 核定房产税计税依据困难 |
3.2.3 房产税税收征管管理缺位 |
3.2.4 对房屋租赁市场监管不严 |
3.3 哈尔滨市房产税征管问题的成因 |
3.3.1 缺乏税源管理观念 |
3.3.2 缺乏纳税遵从意识 |
3.3.3 税收征管质效较差 |
3.3.4 缺乏相关制度约束 |
3.4 本章小结 |
4 基于A-S模型的房产税逃税问题分析 |
4.1 模型构建 |
4.1.1 模型参数设定 |
4.1.2 目标函数构建 |
4.2 模型的比较静态分析 |
4.2.1 租金收入与纳税申报额的函数关系 |
4.2.2 税率与纳税申报额的函数关系 |
4.2.3 税收遵从成本与纳税申报额的函数关系 |
4.2.4 逃收成本与纳税申报额的函数 |
4.2.5 罚款率与纳税申报额的函数关系 |
4.2.6 稽查水平与纳税申报额的函数关系 |
4.2.7 稽查概率与纳税申报额的函数关系 |
4.3 模型结论 |
4.3.1 租金收入对纳税申报额的影响 |
4.3.2 税率对纳税申报额的影响 |
4.3.3 税收遵从成本对纳税申报额的影响 |
4.3.4 逃税成本对纳税申报额的影响 |
4.3.5 罚款率对纳税申报额的影响 |
4.3.6 稽查水平对纳税申报额的影响 |
4.3.7 稽查概率对纳税申报额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5 国内外房产税征管的经验与启示 |
5.1 国外典型国家的房产税征管经验 |
5.1.1 美国房产税征管经验 |
5.1.2 日本房产税征管经验 |
5.1.3 英国房产税征管经验 |
5.2 国内典型城市房产税征管经验 |
5.2.1 上海市房产税征管经验 |
5.2.2 重庆市房产税征管经验 |
5.3 国内外房产税征管经验对哈尔滨市的启示 |
5.3.1 建立房产税的法律体系 |
5.3.2 建立健全房产登记制度 |
5.3.3 完善房产价值评估机制 |
5.3.4 确保涉税信息公开透明 |
5.4 本章小结 |
6 提升哈尔滨市房产税征管质效的建议 |
6.1 加强房产税的税源管理 |
6.1.1 重视经营性房产的税源管理 |
6.1.2 加强对出租房产的税源管理 |
6.2 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 |
6.2.1 提高税务系统纳税服务水平 |
6.2.2 增强纳税人自主纳税的意识 |
6.2.3 提升房产税违法的成本费用 |
6.3 提升税务机关征管能力 |
6.3.1 加大房产税税务稽查的力度 |
6.3.2 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水平 |
6.4 建立有效制度约束机制 |
6.4.1 建立多元协同的治税机制 |
6.4.2 严格实施房产登记管理制度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及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房屋租赁与房产税 |
一、房租租赁 |
二、房产税 |
第二节 税收遵从 |
一、税收遵从的概念 |
二、税收遵从的类型及其影响因素 |
第三节 房产税与税收遵从相关理论 |
一、博弈论 |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
三、范拉伊模式理论 |
第二章 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现行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相关规定 |
一、房产税的历史沿革及现行政策 |
二、现行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的税制要素 |
第二节 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征管情况 |
一、X县房产税征收入库情况 |
二、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征管情况 |
第三节 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调查问卷分析 |
一、问卷设计 |
二、问卷发放与回收 |
三、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
第四节 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收遵从实证分析 |
一、税收遵从影响因素的方差分析 |
二、基于Logistic回归模型的实证分析 |
第三章 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遵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纳税遵从存在的问题 |
一、税收政策知晓度低,纳税意识淡薄 |
二、偷逃税现象普遍,税收流失严重 |
第二节 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征税遵从存在的问题 |
一、未建立有效的房产数据维护机制 |
二、未定期实施有效的评估与检查 |
三、对自然人税收管理和服务意识薄弱 |
第三节 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法律法规不完善,权威性不高 |
二、税种设计不尽合理,综合税率过高 |
三、税源分散隐蔽,租赁关系难以确认 |
四、税收宣传不到位,诚信纳税氛围不够 |
第四章 个人房屋租赁税收遵从国际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个人房屋租赁税收遵从 |
第二节 日本个人房屋租赁税收遵从 |
第三节 英国个人房屋租赁税收遵从 |
第四节 个人房屋租赁税收遵从的启示及经验借鉴 |
第五章 提升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快房产税立法,推进税制改革 |
一、完善税种规定,降低房产税税率 |
二、完善惩罚机制,提高税收违法成本 |
第二节 注重宣传实效,提高居民的纳税意识 |
一、丰富宣传方式,注重税收宣传实效 |
二、联动税种宣传,强化税收宣传实效 |
第三节 创新租金认定方式,促进税收公平 |
一、建立核定系统,完善客观评税制度 |
二、发挥“互联网+”优势,实现智慧管理市场 |
第四节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 |
一、升级“一体化”管理,打破信息孤岛 |
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简化纳税流程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致谢 |
(7)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 ——基于武汉市数据的模拟测算(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论文框架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房产税相关的理论基础分析 |
第一节 房产税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房产税 |
二、个人住房房产税 |
三、地方财政收入 |
第二节 房产税的特点和功能定位 |
一、房产税特点 |
二、房产税的功能定位 |
三、房产税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的效应分析 |
第二章 我国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房产税的税收收入状况 |
一、目前我国对房屋及土地征收的相关税种 |
二、近十年我国与房屋及土地相关各税种的税收收入状况 |
第二节 目前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状况 |
一、我国地方财政收入规模状况 |
二、我国地方财政收入项目结构状况 |
第三节 我国目前与房屋及土地相关的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 |
第四节 我国目前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面临的阻碍和问题 |
一、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法律依据问题 |
二、“土地出让金”和“房产税”性质是否重复问题 |
三、沪渝试点的房产税税制设计问题带来质疑 |
四、征管基础薄弱及配套设施不够完善 |
第五节 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必要性 |
一、弥补地方财政缺口和完善地方主体税种缺失 |
二、摆脱“土地财政”依赖的必然要求 |
第三章 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制的改革思路方案设计 |
第二节 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的模拟测算——基于武汉市的数据 |
第三节 基于模式二B方案下房产税的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的计量分析 |
第四章 借鉴世界各国(地区)房产税的启示 |
第一节 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房产税制度 |
一、美国的房产税税制 |
二、英国的房产税税制 |
三、新加坡的房产税税制 |
四、港澳台地区的房产税税制 |
第二节 对我国房产税制度改革的启示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相关完善建议对策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相关建议和对策 |
一、加快推进房产税立法的进程,完善配套相关法律法规 |
二、完善税制要素的设计 |
三、建立房产税税基评估的制度体系 |
四、加强房产税的征管配套体系建设 |
参考文献 |
(8)乐清市房产税征管模式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概况 |
1.3.2 国外研究概况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简评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 |
2.1.2 房产税税制 |
2.1.3 税收征管 |
2.1.4 房产税征管体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最优税收理论 |
2.2.2 地租理论 |
2.2.3 地价理论 |
2.2.4 宏观调控理论 |
第三章 乐清市房产税征管模式运行现状 |
3.1 房产税发展历程 |
3.1.1 计划经济时期 |
3.1.2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 |
3.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 |
3.2 乐清市概况 |
3.3 乐清市房产税征管体系 |
3.3.1 征管机构设置 |
3.3.2 征收范围及对象 |
3.3.3 计税依据及税率 |
3.3.4 办理流程 |
3.4 乐清市房产税税收情况 |
3.5 房产税征管模式概况 |
3.5.1 自有房产征管模式 |
3.5.2 出租房产征管模式 |
3.6 房产税征管涉及相关利益主体分析 |
3.6.1 中央与地方 |
3.6.2 地方财政部门 |
3.6.3 征收机关 |
3.6.4 纳税义务人 |
第四章 乐清市房产税征管模式运行中的现存问题及成因 |
4.1 现存问题 |
4.1.1 税制及政策方面 |
4.1.2 征收机关方面 |
4.1.3 纳税人方面 |
4.2 成因分析 |
4.2.1 税制及政策方面 |
4.2.2 征收机关方面 |
4.2.3 纳税人方面 |
第五章 国内典型地区房产税征管模式经验借鉴 |
5.1 上海征管模式经验:计税依据及税率优化 |
5.2 重庆征管模式经验:征税对象具体化 |
5.3 山东征管模式经验:税源管理精细化 |
5.4 广西征管模式经验:部门协作规范化 |
5.5 各地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教训 |
5.5.1 建立与完善征管系统 |
5.5.2 拓宽税基 |
5.5.3 变更计税依据 |
5.5.4 税率体现区域税负水平 |
第六章 乐清市房产税征管模式优化的思路和途径 |
6.1 总体思路和原则 |
6.1.1 总体思路 |
6.2.2 原则 |
6.2 房产税征管模式优化方案 |
6.2.1 深化纳税服务 |
6.2.2 合理利用大数据 |
6.2.3 提升征管水平 |
6.2.4 精细化税源管理 |
6.2.5 优化房产税制 |
6.3 优化后房产税征管模式的运行 |
6.3.1 纳税服务进一步深化 |
6.3.2 大数据利用合理化 |
6.3.3 征管工作稳步推进 |
6.3.4 税源管理更强 |
6.3.5 房产税制优化 |
6.3.6 纳税人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 |
第七章 结论及建议 |
7.1 结论 |
7.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基于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的房产税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基本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房产税与房地产税 |
2.1.2 地方税与地方主体税种 |
2.2 房产税改革的基本理论 |
2.2.1 税收公平理论 |
2.2.2 税收效率理论 |
2.2.3 财政收入理论 |
2.2.4 受益论 |
2.3 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的基本理论 |
2.3.1 财政分权理论 |
2.3.2 最优税制理论 |
第3章 以地方主体税种建设为目标的房产税改革的原因及困境分析 |
3.1 地方主体税种建设下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原因 |
3.1.1 有利于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 |
3.1.2 有利于缓解地方财政困境 |
3.2 我国房产税现状 |
3.2.1 房产税税收体系 |
3.2.2 房产税收入规模 |
3.3 地方主体税种建设下房产税改革的困境分析 |
3.3.1 功能定位模糊 |
3.3.2 税制设计不科学 |
3.3.3 房产税征管配套制度不完善 |
第4章 国外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相关经验借鉴 |
4.1 国外房产税制介绍 |
4.1.1 美国房产税制 |
4.1.2 英国房产税制 |
4.1.3 加拿大房产税 |
4.1.4 日本房产税制 |
4.2 国外房产税制经验借鉴 |
4.2.1 将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 |
4.2.2 税制要素设计科学规范 |
4.2.3 完善的房产税征管配套措施 |
第5章 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改革建议 |
5.1 明确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功能定位 |
5.1.1 以“构建地方主体税种为首”的基本功能定位 |
5.1.2 我国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可行性分析 |
5.2 优化税制结构,加快房产税立法进程 |
5.3 房产税税制要素设计 |
5.3.1 扩大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
5.3.2 以房产的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
5.3.3 灵活设计差别税率 |
5.3.4 合理设置税收优惠政策 |
5.4 完善房产税配套措施 |
5.4.1 完善我国房产价值评估体系 |
5.4.2 健全房产税收征管机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我国房产税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以沪渝房产税试点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五、写作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一、房产税的发展演进及改革现状 |
二、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
(一)推进税制改革、完善财产税体系的需要 |
(二)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需要 |
(三)优化房产资源配置、推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
(四)稳定地方财税收入、促进地方政府改善服务的需要 |
三、房产税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
(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税基 |
(二)相关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提供了法律保障 |
(三)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
(四)相关技术条件和外部环境趋于完善提供了基础支撑 |
第二章 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案例 |
一、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主要内容 |
二、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评析 |
(一)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同点 |
(二)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的不同点 |
三、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成效分析 |
(一)对房价调控的影响分析 |
(二)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 |
(三)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分析 |
第三章 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存在的问题 |
一、法律依据问题分析 |
(一)违反被授权机关不得转授权之规定 |
(二)违反地方政府规章不能成为征收依据之规定 |
(三)违反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冲突之规定 |
(四)缺少纳税人权益保障之规定 |
二、税制要素问题分析 |
(一)征税范围方面的问题 |
(二)适用税率方面的问题 |
(三)计税依据方面的问题 |
(四)税收减免方面的问题 |
三、配套机制问题分析 |
(一)征管配套机制不完善 |
(二)房产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 |
(三)相关技术手段支撑不给力 |
第四章 健全和完善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的建议 |
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房产税立法 |
(一)综合统筹房地产相关税费改革顶层设计 |
(二)严格税收法定推进房产税立法先行 |
(三)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立法权 |
二、科学合理设计税制要素 |
(一)扩大征收范围 |
(二)拓宽征收对象 |
(三)调整计税依据 |
(四)科学设定税率 |
(五)精准税收减免设计 |
三、建立健全房产税征收管理配套机制 |
(一)完善房产税征收管理机制 |
(二)搭建房产价值评估体系 |
(三)推进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落实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房产税征管现状及改革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收入分配视角下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研究[D]. 张焕琛.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2]浙江R市房地产税保有环节征收管理研究[D]. 郑炜.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0(04)
- [3]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杨昭.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5)
- [4]广州市城镇居民房产税改革意愿研究[D]. 程文浩.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哈尔滨市房产税征管问题研究[D]. 李晗阳.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0(10)
- [6]X县个人房屋租赁房产税税收遵从问题研究[D]. 杨兆波.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7]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 ——基于武汉市数据的模拟测算[D]. 胡家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8]乐清市房产税征管模式优化研究[D]. 项阳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9]基于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的房产税改革研究[D]. 刘建玲.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7)
- [10]我国房产税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以沪渝房产税试点为例[D]. 厚银强.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