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鱼我所欲也为论题的议论文

问:以“鱼我所欲也”为论点的议论文
  1. 答: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问:为鱼我所欲也补写一个道理论证
  1. 答:摘要鱼我所欲也——“舍生取义”与“性善”论。 名论点: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人应该有舍生取义的精神。这一观点在“上下交征利”的战国时代有积极作用,对后世知识分子的精神修养也有过好的影响。但孟子“舍生取义”观点的根据是“性善”论,他的说理也仅止于是否丧失“本心”,有明显局限性。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2
    为鱼我所欲也补写一个道理论证
    鱼我所欲也——“舍生取义”与“性善”论。 名论点: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人应该有舍生取义的精神。这一观点在“上下交征利”的战国时代有积极作用,对后世知识分子的精神修养也有过好的影响。但孟子“舍生取义”观点的根据是“性善”论,他的说理也仅止于是否丧失“本心”,有明显局限性。
    能支持他的观点的嘛
    你这个不是反面的嘛
    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体的事实进一步论证中心论点,使论证更加严密有力。第二段(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举出“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实证明饥者照样有人的“本心”:“所欲有甚有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第三段用反问排比句式,通过把“向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今为所识穷乏者得(德)我而为之”作比较,深刻地提示了“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是失去了“本心”的行为,从而证明了他们也是有“本心”的,只是已经丧失罢了。“是亦不可以已乎!”是在中心论点得以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句号召,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批判性。
问:孟子《鱼我所欲章》告诉我们的道理
  1. 答: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大义故,两者皆可抛。
    舍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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