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和自己的专利重复

问:要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已有论文内容一样,那么这个专利可以通过初审吗?若实审没过,公开的专利会被撤销吗
  1. 答:1、你说的论文是否在你申请专利时已公开? 如果公开了,就会破坏你的专利的新颖性。
    2、初步审查不进行新颖性的审查,仅仅审查形式问题和一些其它问题,一般都会通过。
    3、实质审查需要审查的问题比较多,除了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还需要审查是否公开充分,是否清楚的限定权利要求等等。
    4、专利公开后,不会被国知局撤销,会一直处于公开状态。但申请人可以撤回专利,撤回专利并不会影响专利的公开状态,只代表申请人放弃了获得专利权的权利。
问:自己写了一篇论文,中文核心录用,结果发现自己的论文和别人的发明专利内容基本差不多相同,是否侵权?
  1. 答:首先应该鉴定那个发明专利是否授权,如果没授权也就没有侵权纠纷这一说;退一步说,假如那个专利授权了,你根本就没有使用这个方法从事经营活动,也就不存在侵权,纯学术研究不在侵权范围内哦
  2. 答:第一,应确定对方发明专利的有效性,也就是说,是否已经授权,是否处于有效状态;否则不侵权
    第二,专利侵权是针对以商业目的的产品侵权,你的论文应被认为是商业产品,因此不侵权
    第三,你提到,“基本上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不完全一样,因此也不会发生著作权侵权
  3. 答:属侵权,发明保护的不仅是产品,还有工艺和方法
问:专利借鉴了自己毕业设计内容
  1. 答:首先,毕业设计是否是您独自独立完成。如果学校跟您提前有过专利权属方面的协议,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上可能存在问题,但前提是学校有相应的证据。如果没有协议,则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应该归您。具体有关规定引用如下,供您参考:
    专利法第六条规定: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次,请确定毕业设计是否已经被公开。若在申请日前已经被公开,可能会破坏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或创造性。关键看您“借鉴”到什么程度。具体有关规定引用如下,供您参考: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最后,您的毕业设计如果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您在完成它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对它的著作权,不会判定为抄袭。
  2. 答:第一,你需要证明你自己的毕业设计的是你的,
    第二你的毕业设计是否是团队一起完成还是自己独立完成的。
    如果能证明是你的毕业设计,然后采用了你设计的内容也没关系的,反正都是你的,所以就算不上是抄袭。
    总之一句话:就是要怎么证明设计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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