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促进法》:破解民办教育三大谜团

一、《民办教育促进法》:破解民办教育三大迷局(论文文献综述)

阙明坤,王云儿[1](2022)在《我国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的动因、瓶颈及对策》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实现内涵式发展、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破解民办高等教育"质量洼地"现象的紧迫需要。当前,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面临外部制度供给存在缺陷、办学经费捉襟见肘、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失序、社会评价体系不健全等瓶颈问题。对此,需要科学谋划,多管齐下:实施"高水平民办高校"工程,助推高质量发展;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形成高水平治理能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高水平筹资机制;优化民办教育外部环境,建立高水平政策保障体系。

周海涛,郑淑超,施悦琪,廖苑伶,康永祥,王艺鑫[2](2022)在《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发展创新的逻辑与路径(笔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实现非营利性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宜互补促公益,促进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多方显优势,提升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治理水平;分类担同责,优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同向推普惠,增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贡献率;全程强扶持,推进非营利性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错位育新机,赋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主要有企业、多主体、基金会、无社会资本举办者等类型,健全完善制度框架重在汇聚办学主体合力,明晰权责关系划分,规范搭建治理体系,优化经费筹措运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组织属性定位主要遵循公平、效益、规范、需求等逻辑转变,为我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方向、制度基础和内部管理奠定基调。国外非营利性私立学校办学模式呈现出公益性、自主性、多样化并存的办学理念,"两头大中间小"的办学层次结构,公私合作式的办学体制创新,差别化与趋同化共存的外部赋能特征。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发展面临政策偏离、财务违规、市场竞争风险,需分类分步落实成本分担政策,依托制度优化和机制建设倒逼规范办学,以行业联盟推动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自律并营造良好环境。非营利性民办高中存在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办学监管责任落实不充分、办学保障相对不足等发展瓶颈,需着力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强化制度供给,提升政府监管水平,丰富专项政策供给,推动办学模式创新,拓宽资源供给渠道。

游子欢[3](2021)在《非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财政资助的图景》文中研究表明

刘爽[4](2020)在《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基于权力分割与互动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复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近40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进程而前行,以办学体制改革为重点不断成长。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背景、过程和所处的阶段,既不同于欧洲政府烙印深刻的私立高等教育,也不同于美国、新加坡和菲律宾等国家市场化特征明显的私立高等教育,这决定了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问题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和复杂性,由于受到各种利益的驱动,以及外部监管的不到位,出现了一系列法人治理结构不适的症状,亟待通过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学校决策权、行政权和监督权的适度分离与相互制衡,推动我国民办高校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在大学治理日益复杂的现代趋势中,特别是国家大力倡导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下,文章以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为研究靶向和分析核心,根据研究的重点抽取出民办高校、治理结构等核心概念并加以解析,以述评的形式对业界和学界的研究做学术考察,藉由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将治理思维引入民办高校之中。论文以治理理论为指导,作为在理论层面对主体内容进行研究的方法论;以组织理论为参考,重点分析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与问题;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补充,为提升民办高校治理问题与策略提供多维的视角。文章认为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是以能动主体的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相关制度的设计为表述的框架性安排。同时,硬性的结构会在民办高校内部孕育出无形的运行机制,共同作用于民办高校的发展。能动主体主要包括董事会、校长(校长班子)、党委、监事会、学术委员会等能够输出思想与意志的权力源。制度安排主要是指与主体建设和功能发挥相对应的制度设计。运行机制是法人治理活动中最抽象的客观存在,其实质是机构“运行方法与关系的总和”,运行机制主要涉及到权力输出与资源配置两块内容,调控着权力主体间管理、监督、制衡和保障的各种关系。文章根据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主要从主体设置及对应的制度安排切入,佐以对相关机制的分析,逐渐厘清法人治理在结构化层面以权力和制度为突出存在的现实矛盾与困境。研究从私立高等教育发达程度与地理文化影响的角度选取美国、日本、台湾的私立大学法人治理结构作为重要参照对象进行梳理分析,以尝试从中获取可资借鉴的经验。文章最后提出了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的对策建议。策略组块主要从政府、学校、治理结构主体三个维度来思考。政府的政治意志是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安排的刚性指南,民办教育的发展历程表明,外部政策始终是民办高校发展的风向标与土壤,它的每一项“思想”“原则”“规定”都决定着民办高校发展的步伐,甚至是存亡。民办高校自身治理结构的安排本质上就是权力、资源的配置。民办高校的资金来源、发展类型(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发展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法人决策者、管理者及其他能动主体的“执业能力”综合了“人”的行政气质、思维品质与道德情怀,对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生成组织治理文化起着潜在的基础性的作用。政府主要通过政策调节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方向与治理环境,从而匡正治理结构。高校自身主要通过内部制度与机制设计破除权力集中的壁垒,平衡各种权力主体力量,实现权力互动,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结构主体中“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能动性的发挥上,通过具体行动直接对法人治理结构做出或正向或负向的安排。

陈志琼[5](2020)在《分类管理背景下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问题研究 ——以X学院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民办高校实行分类管理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创举,允许设立营利性民办高校,对于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蓬勃发展有着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我国实施分类管理后,民办高等教育界将史无前例的出现一批营利性民办高校,当前在研究领域对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问题主要包括:营利性民办高校是否应该享有企业所得税优惠?营利性民办高校可以享受多大力度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本研究从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政策不明确的现实问题出发,了解到不少省份在积极探索给予营利性民办高校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一些优惠,以帮助营利性民办高校顺利度过过渡期,推进我国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的进程,尽快让民办高校步入发展期。本研究首先梳理并分析我国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政策法规,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的财政现状进行预见性分析。其次,以X学院为例,具体分析了该民办高校2017年-2019年的收支情况和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对该校按不同税率收取企业所得税后的办学结余进行分析,从企业所得税测算分析中,论证了给予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一定税率优惠的现实合理性,通过案例探讨得出政府在不对营利性民办高校进行其他财政资助的情况下,2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有可能会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过渡期的存续发展。再者,借助教育公平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帕累托资源最优理论,基于案例探讨营利性民办高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否具有理论合理性,也从思想障碍、税率待定、立法权限等方面对当前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分析。最后,针对企业所得税问题对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政策制定提出四点完善建议:第一,消除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的观念障碍;第二,营利性民办高校应积极申请企业所得税税务登记;第三,给予营利性民办高校一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第四,对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过程中的公益性进行监督。

刘学民[6](2020)在《分类管理背景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逐步进入了高速发展期,满足了不同人群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丰富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类型,为高等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民办高等教育也成为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民办高等教育取得巨大成就的背后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主体定位不明、法人属性不清、办学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解决民办高校身份模糊问题,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民办高校分类管理规定,也即是将民办高校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分类管理政策的出台解决民办高校身份认同等问题,新政策给予了民办高校尤其是营利性民办高校更多自主决策权,调动了民办高校的办学积极性。但是,分类管理政策推行也给营利性民办高校带来了之前并未遇到的风险,在这些风险中,值得关注的有五大风险,它们分别是管理决策风险、财务风险、办学质量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生源市场风险、办学市场风险、就业市场风险)等。如果无法妥善地处理和应对这些风险,这些风险极大概率会演变成危机,甚至会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基于以上思考,本研究综合运用教育经济学、投资学、风险管理学、现代管理科学中的理论与方法,分别从管理决策、财务、办学质量、政策法规、市场五个角度,系统而又细致地分析了分类管理后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经营管理风险,并根据具体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其研究结果如下:(1)详细梳理了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内容及分类管理后民办高校经营方向选择。首先,详细阐述了分类管理政策的部署和推进过程,对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的内容,特别是分类管理下营利性高校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之间的不同,展开详细深入分析。同时,进一步提炼出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独特性。其次,采用访谈形式对国内50多所民办高校负责人进行访谈,通过访谈了解和掌握这些民办高校的办学选择倾向。最终发现在接受访谈的50多位民办高校负责人中,有30位表示其所在学校目前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但并未进行明确登记。同时,通过50多位负责人的阐述和资料收集,对分类管理下民办高校的发展现状进行总结归纳。为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办学环境分析提供更加科学的借鉴。(2)梳理并提炼了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经营风险以及风险产生的动因。在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分类管理具体规定,同时结合现实民办高等院校管理内容,梳理并提炼了分类管理条件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所面临的经营风险。按照管理的一般流程,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策法规风险、管理决策风险、办学质量风险、财务风险以及市场风险这五大风险。且这五类风险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忽视其中任何一类风险都可能催生其他风险恶化,进而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所以,应对并处理这些风险时应当统筹、系统的考量而不能遗漏其中任何一项。在对相关风险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本文对这些风险产生的内因和外因进行深入分析,这也为处理这些风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3)通过实证分析确定了以上五种管理风险的重要性和差异程度。虽然以上五种风险对于分类管理条件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正常发展非常重要,但是各个风险重要性程度并不一致,若对这些风险进行同等管理显然效率较低。因此,在有限管理资源条件限制下,应当针对不同重要性程度的风险进行分类才能取得较高的管理效率。基于此,以接受访谈中30所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的民办高校相关数据为例,对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办学风险展开了实证分析。通过建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指标评价体系,并充分运用因子分析法,将影响各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风险的众多因素进行归类,同时又进一步运用主成份分析法,得出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风险的主要因素,为后期的风险防控提供基础。(4)结合国外民办高校风险管理经验及国内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三维、六位、一体”的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如何妥善应对以上风险是本文主要研究目的,所以在前文梳理风险类型、风险成因、确定风险重要性程度的基础上,在充分借鉴国外高等教育风险防控和教学质量保障成功经验的条件下,本文以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为例,提出了“三维、六位、一体”的管理风险防控体系,从多角度、全方位对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后风险防控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国内其他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提供参考。并以进行实际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设计,以从教学质量角度降低办学风险。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第一,将风险防范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运用到分类管理实施后的民办高校管理中,充分利用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分类管理下我国民办高校,特别是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问题。第二,对分类管理下我国民办高校,特别是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类型及成因作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阐述。第三,以现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的30所民办高校为例,采用因子分析法对30所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各类型风险以及综合风险展开实证评估。第四,创造性的提出了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机制,即“三维六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为我国民办高校风险防控提供借鉴。

姜慧敏[7](2020)在《民办学校集团化办学的运行机制研究 ——以H教育集团为个案》文中提出公办教育是保障教育均衡的决定性因素,而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则是满足人民多样化教育需求的重要手段,民办学校的产生和发展为百姓提供了可选择性的教育方式。随着国家的支持和鼓励,不少民办学校在积累了足够的办学经验、日益壮大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借鉴企业集团的运作模式,开始进行集团化办学。理论上讲,集团化办学是实现资源整合的一种形式,在提高学校管理效益,扩大优质资源辐射,增强政府监管效率等方面发挥出一定优势。民办学校集团化办学是政府领导下非营利性组织的民间法人行为,2018年8月,《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的送审稿中就明确提到要规范民办学校集团化办学。而在民办学校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建立起科学完善的运行机制并有效实施是民办教育集团规范发展的关键所在,只有重视起内部机制的设立和规范运行,才能促进民办学校集团化办学健康有序地发展。本研究遵循“应然——实然”的研究范式,以文献分析法、个案研究法和实地调查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在理论基础上通过查阅文献、实地访谈和资料分析的具体方式形成三方互证,确保获取资料的有效性。本文选取H教育集团作为研究个案,该集团属于跨地区办学,在集团化过程中通过借鉴经验,引进专家团队指导并结合自身特殊实际情况,建立起教育集团的运行机制,并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进行完善。经研究发现,H教育集团目前的运行机制框架已经大致建立起来,包括制定了明确的集团章程;设立专人对接的沟通部门;实施多样化的激励办法等,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衍生出了彰显自身价值的集团学校文化。H教育集团的运行机制帮助在学校招生、教师培养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彰显出独特的优势。诚然,H教育集团机制的运作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执行困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组织决策机制的实际运作缺乏规范,集团民主化程度低,忽视正式沟通渠道的运用;监督方面主体单一,评价标准缺乏客观性;教师培养方面依然存在教师队伍发展不足,结构不稳定等困境。此外,政府对于民办学校集团化办学的态度不明,管理缺失。针对以上问题本研究认为,民办学校在进行集团化办学时应当充分重视运行机制的建设和实施。首先,构建系统透明、健全畅通的民主化沟通决策机制,推行民主参与程度高的决策方式,建立并有效运用正式的沟通渠道;其次,完善教师资源的统筹与培养,构建校际教师学习共同体,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并建立起制度与温度并存的激励机制;再者,完善集团监督评估机制,建立监事会制度,确保监事会的独立地位,制定科学的监督标准,保障评估的公正客观性;此外,加强政府对自身角色的认知,政府需要摘除对民办学校的“有色眼镜”,确保支持与监督两手抓。

陈春梅[8](2019)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文中认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引入民营资本,充分发挥公私不同属性资源的优势,从而激发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随着经济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这种理念渐渐渗透到教育领域。长期以来,公办高职习惯了“养尊处优”且担心与民营企业合作有损公益形象或导致国有资本流失,而民办高职由于被视为“二等公民”难以吸引优秀企业合作,使得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往往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是否可以探索一种新的办学体制以激发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让不同的资源得以优化配置?2014年,国务院正式提出鼓励各类办学主体以资本、知识、技术和管理等多种要素参与办学,并明确指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从而拉开了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序幕。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指由来自公共和私人部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以多种要素共同举办职业教育,具有多元产权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且不同产权主体共同治理、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特点。国务院倡导高职院校探索混合所有制旨在鼓励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参与办学,实现不同属性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案例院校的调研,梳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现状并着重探究其内部治理。相比于国外,当前我国关于公私合作办学的实践较少,相关研究也有限。研究中选取美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两大机构——社区学院(大都会学院)和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戴维瑞教育集团和阿波罗教育集团)的典型案例展开具体分析,以拓展研究的国际视野。研究发现:社区学院的公私合作不涉及产权。各方通过签订协议保护举办者权益;社区学院非常重视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企业为了人才培养愿意大力投入办学。研究还发现,大型营利性教育集团内部组织机构的构建相对完善。董事会是集团实现内部治理的载体,因此必须强调董事成员构成的科学性,包括董事成员学历背景、职业背景的多样化,且独立董事和女性董事应占一定比例。为了保障机构规范、有序运行,这些机构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运行保障制度。与国外公私合作办学不同,我国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涉及产权问题,且产权结构影响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结构。然而,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产权大小与话语权大小不一定呈正相关。政府的产权占比可能很小,但却拥有较大话语权。因此,不能完全套用经济的产权逻辑分析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类似,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核心在于构建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它的独特之处在于:作为教育组织,高职院校需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其内部治理受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外部环境的制约,应借鉴现代大学制度;与此同时,由于市场机制的引入,其内部治理又应借鉴现代公司治理的合理内核。本研究立足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从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和宏系统分析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内部治理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处的不同层面及同一层面不同要素相互作用的环境。与此同时,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对其内部治理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第一,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明确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法律地位和法人属性、保护各举办方的合法权益并推动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第二,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首先,提高董事会(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董事(理事)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来自法律、财务、会计、管理及教育等多种职业背景。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校友、教师、学生、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在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中应占有一席之地,以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并实行监督权。此外,应增加独立董事(理事)和独立监事的比例。其次,职业校长(院长)由董事会(理事会)聘任,并实行任职回避制度。且职业校长(院长)的激励方式应多元化。还要正确处理董事会(理事会)、职业校长(院长)、党委及监事会等之间的关系;第三,制定、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董事会(理事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以推动高职院校实现依法依规治校、治学。今后,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内部治理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制衡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当然,对这种新的办学体制的探索,一些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如独立法人的问题、举办者与校长(院长)关系的问题、产权结构合理性的问题、董事会(理事会)中教师和学生代表的问题等。这些问题有待高职院校在后续的改革探索中,由学者进一步跟踪研究。

智耀徵[9](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制度主义学派认为,制度也是一种生产力,是一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始终伴随着民办基础教育的变革过程,因此,制度的突破和创新对于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来说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一般而言,制度变迁基本上都是指正式制度的变迁,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变迁,因为无论处于哪个时代,制度变迁基本上都是以政策文本为表现形式存留下来,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发展也是如此。本文采用历史法和文献法,通过对民办基础教育制度进行历史回顾与解析,总结其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当前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发展困境与现实路径。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变了什么”和“如何变”。主要采取历史分期的形式,将其发展历程分为起步、发展、规范化、治理四个阶段,并对每一阶段的制度环境、制度内容以及制度特征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旨在建立起历史的、连贯的发展路径,以寻求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变迁的动因以及为当前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创新发展启迪思绪。第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变迁的动因。内部动因是由于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从而引发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变迁;经济和政治体制的深化变革、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非均衡性、国家的利益诉求是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变迁的外部动因。通过对其变迁动因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也为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当下改革走向提供理论基础。第三,当前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存在的主要困境。政府在对民办基础教育的产权界定、监管、教师养老保险的规划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民办基础教育组织内部主要存在组织制度和师资管理制度的困境。在此基础上,从这两大变迁主体入手进行原因分析,以期对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当下走向提供实践依据。第四,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发展的现实路径。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创新离不开政府的合理定位以及民办基础教育组织的自我完善。对于政府而言,要明晰自身的职责划分、树立服务型管理意识、优化民办基础教育的相关法律来保障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供给;对于民办基础教育组织来讲,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建设和不断提升自身的制度创新能力来促进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发展。

李丽泓[10](2019)在《民办学校法律问题研究 ——以定位与治理为中心》文中认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学校从仅能弥补财政不足到可以满足教育体系多层次、多元化的实际需求,从而成为了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渐发展壮大,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较强的灵活性。但其发展也存在诸多困境,尤其是在法律定位和法人治理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教育是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民办学校的法律问题更是一项值得关注与研究的世界性议题。尽管像美国日本等在私立教育方面走在前列的国家,都有着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丰富经验,但根本而言,我们还是需要积极探寻并建设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办学校法治之路。正基于此,本文特别针对民办学校的法律定位和分类治理这两方面的基本制度性问题,依托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总则》、2016年11月7日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正在积极修订中并值得期待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厘清关系,正本清源,因应探讨,以期推进我国民办学校制度的法治化发展。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重点在于民办学校的法律定位与在划分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下的分类治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包括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有关本论题的国内外简要研究情况以及本文的创新与不足所在。第二部分为民办学校的基本认识与国外发展状况。一方面,通过对民办学校法律概念的基本判定来作为本文研究的基点,同时梳理我国民办学校的历史溯源、现实发展及其困境,为下文研究民办学校的法律定位与分类治理做铺垫。另一方面,通过梳理域外有关民办学校的研究,特别是对于英国、美国、德国、日本民办学校法人性质定位与对应类型管理的梳理与比较,为本文接下来研究关于我国民办学校的法律定位与分类治理提供借鉴与参考。第三部分为我国民办学校的法律定位。以我国民办学校应进行明确法律定位的必要性为出发点,从传统的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以及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研究为基点,结合《民法总则》、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类别对我国民办学校的法人性质进行明确定位。第四部分为我国民办学校治理结构的选择。此部分主要是通过前文明确我国民办学校的法律定位,并在借鉴域外民办学校法人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对我国民办学校在不同法律定位下应选择的法人组织形式及治理结构进行探讨与设想。第五部分为研究结论。即对本文通过研究所得出的主要观点和结论进行归纳、总结和提升,也期待我国在完善当前民办学校法律定位与分类治理的基础上,能够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并为之努力。

二、《民办教育促进法》:破解民办教育三大迷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民办教育促进法》:破解民办教育三大迷局(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的动因、瓶颈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的动因
    (一)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是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需要
    (三)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是破解民办高等教育质量危机的客观需要
二、我国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面临的瓶颈问题
    (一)外部制度供给存在缺陷
    (二)办学经费捉襟见肘
    (三)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失序
    (四)教育评价体系尚不健全
三、建设我国高水平民办高校的对策
    (一)实施“高水平民办高校”工程,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形成高水平治理能力
    (三)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高水平筹资机制
    (四)优化民办教育外部环境,建立高水平政策保障体系

(2)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发展创新的逻辑与路径(笔谈)(论文提纲范文)

非营利性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创新路径
    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互补促公益,促进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二、推进办学模式创新,多方显优势,提升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治理水平
    三、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分类担同责,优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四、完善教育布局结构,同向推普惠,提高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贡献率
    五、重塑人才培养格局,全程强扶持,推进非营利性民办职业教育发展
    六、对接“四新”学科建设,错位育新机,赋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类型与制度设计
    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主要举办类型
    二、健全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制度设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组织属性定位的演进逻辑
    一、公平逻辑
    二、效益逻辑
    三、规范逻辑
    四、需求逻辑
国外非营利性私立学校的办学模式特征
    一、公益性、自主性及多样化的办学理念
    二、“两头大中间小”的办学层次结构
    三、公私合作式的办学体制创新
    四、差别化与趋同化共存的外部赋能
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的风险分析及防范策略
    一、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发展面临的三大风险
    二、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风险的深层原因
    三、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风险防范的基本策略
非营利性民办高中的发展瓶颈与应对举措
    一、非营利性民办高中的发展瓶颈
    二、突破非营利性民办高中发展瓶颈的举措

(4)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基于权力分割与互动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缘起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的意义
    二、概念辨析
        (一)民办高校
        (二)法人制度
        (三)民办高校法人
        (四)法人治理结构
        (五)权力
    三、研究述评
        (一)关于高校治理的研究
        (二)关于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内涵的相关研究
        (三)关于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相关研究
        (四)关于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策略的相关研究
        (五)对现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四、研究设计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的创新
第二章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
    一、治理理论
        (一)治理理论的一般表述
        (二)治理理论的内涵特性
        (三)治理理论在民办高校运行中应用的适切性
    二、组织理论
        (一)科学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二)行为科学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三)丛林阶段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四)当代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形成
        (二)利益相关者的划分方法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的适切性
第三章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现状
    一、决策机构——董事会的民本化
        (一)民办高校董事会的由来
        (二)民办高校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能
        (三)民办高校董事会的制度规定
    二、行政管理机构——校长班子的民办化
        (一)民办高校校长的遴选
        (二)民办高校校长的制度规定
    三、学术评议机构——学术委员会的建制迁转
        (一)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的产生
        (二)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功能
    四、监督机构——监事会的主体培育
        (一)民办高校监事会的来源
        (二)民办高校监事会的存在与构成
    五、政治保障机构——党委的空间拓展
        (一)民办高校党委的定位与功能
        (二)民办高校党委的制度安排
第四章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剖析
    一、法人治理主体权力配置失衡
        (一)董事会权力一支独大
        (二)“党、政、监、学”权力集体式微
        (三)师生权力严重缺位
    二、法人治理制度设计乏力
        (一)董事会相关制度过于松散
        (二)党建相关制度尚不完善
        (三)“校、监、学”相关制度缺乏特色
第五章 域外私立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经验参考
    一、美国私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泛化均权型
        (一)美国私立大学的董事会
        (二)美国私立大学的校长
        (三)美国私立大学的教授委员会
        (四)美国私立大学的学生组织
    二、日本私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政府控权性
        (一)日本私立大学的理事会
        (二)日本私立大学的监事会
        (三)日本私立大学的评议会
        (四)日本私立大学的校长
        (五)日本私立大学的教授会
    三、台湾私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专业分权型
        (一)台湾私立大学的董事会
        (二)台湾私立大学的监察人
        (三)台湾私立大学的校长
        (四)台湾私立大学的校务会
        (五)台湾私立大学的师生组织
第六章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优化
    一、从缺位到归位:政府的责任担当
        (一)完善民办高校法人分类管理政策体系
        (二)明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
        (三)扩大办学自主权,激发高校治理活力
    二、权力分割与互动:民办高校的制度与机制设计
        (一)规范治理主体的权力运行
        (二)建构“多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制度框架
        (三)完善公益性“市场运行”机制
    三、角色调适与身份认同:“主体人”的资质修为
        (一)董事长:治理格局与公益情怀
        (二)校长:运营思维与多维意识
        (三)党委书记:政治意识与权力格局
        (四)监事会主席:制衡能力与专业素质
        (五)学术委员会主席:学术权威与学术能力
参考文献
附录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调查问卷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部分相关研究成果
致谢

(5)分类管理背景下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问题研究 ——以X学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1.1.1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制度持续推进
        1.1.2 营利性民办高校在转型初期可能面临财政危机
        1.1.3 针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的企业所得税问题争议较多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1.2.1 分类管理
        1.2.2 营利性民办高校
        1.2.3 企业所得税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1.3.1 研究目的
        1.3.2 研究意义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1.5 研究中的创新和不足
        1.5.1 本文的创新之处
        1.5.2 本文的不足之处
2 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2.1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2.1.1 我国有关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研究
        2.1.2 有关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研究
        2.1.3 文献述评
    2.2 理论基础
        2.2.1 教育公平理论
        2.2.2 公共财政理论
        2.2.3 帕累托最优理论
3 分类管理背景下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及现状
    3.1 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格局-迈向分类管理
        3.1.1 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
        3.1.2 分类管理改革政策逐步推进
    3.2 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法规
        3.2.1 国家对民办教育“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
        3.2.2 分类管理后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相关规定
    3.3 分类管理后营利性民办高校的财政现状
        3.3.1 国家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的财政资助减少
        3.3.2 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办学成本上升
    3.4 本章小结
4 基于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的案例分析
    4.1 企业所得税的测算方式
    4.2 研究设计
        4.2.1 X学院基本情况
        4.2.2 所得税缴纳情况
        4.2.3 数据收集
    4.3 基于案例的企业所得税测算结果及分析
        4.3.1 测算结果
        4.3.2 测算结果分析
    4.4 本章小结
5 基于案例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合理性分析及问题分析
    5.1 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分析
    5.2 营利性民办高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理论合理性分析
        5.2.1 “非均等性”教育公平理论下的合理性分析
        5.2.2 公共财政理论下的合理性分析
        5.2.3 帕累托资源最优理论下的合理性分析
    5.3 基于案例的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分析
        5.3.1 人们对营利性民办高校存在思想障碍
        5.3.2 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5.3.3 地方政府对企业所得税的实施权限过少
    5.4 本章小结
6 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政策制定的完善建议
    6.1 消除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的观念障碍
    6.2 营利性民办高校应积极申请企业所得税税务登记
    6.3 给予营利性民办高校一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6.4 对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过程中的公益性进行监督
参考文献
附录
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致谢

(6)分类管理背景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相关研究
        二、民办高校发展的比较研究
        三、风险理论与民办高校风险防控的相关研究
        四、文献综述基本评析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第四节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一、民办高等院校的内涵
        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及分类管理
        三、风险及民办高校风险
    第二节 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一、风险理论
        二、风险管理理论
    第三节 利益相关者理论概述
        一、基本理论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
    第四节 民办高等教育的属性分析
        一、公共产品理论
        二、民办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三、民办高等教育的私人属性
第三章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部署和推进
    第一节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推进
    第二节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营利性民办高校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经营的区别
        二、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的特殊性
    第三节 民办高校分类选择的趋势和现状
        一、我国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选择趋势
        二、民办高校的分类选择
        三、分类管理下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现状
        四、分类管理下民办高校的发展特征
    第四节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意义和影响
        一、搭建了营利性大学发展平台
        二、重构了营利性大学财产权益
        三、增加了营利性大学办学成本
        四、放大了营利性大学的营利形象
        五、放开了营利性大学收费限制
        六、增加了营利性大学师资队伍建设的难度
第四章 分类管理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风险及成因
    第一节 分类管理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风险
        一、政策法律法规风险
        二、管理决策风险
        三、办学质量风险
        四、财务风险
        五、市场风险
    第二节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成因
        一、政策法规风险成因
        二、管理决策风险成因
        三、办学质量风险成因
        四、财务风险成因
        五、市场风险成因
第五章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评估及分析
    第一节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评估体系构建
        一、风险评估指标选择的基本原则
        二、风险评估体系设计
        三、评价指标的处理
    第二节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的评估
        一、实证分析过程
        二、实证结果分析
    第三节 营利性民办高校的SWOT分析
        一、内部优势(Strengths)分析
        二、内部劣势(Weakness)分析
        三、外部机遇(Opportunities)分析
        四、外部威胁(Threats)分析
第六章 分类管理下民办高校风险防控的国际经验和借鉴
    第一节 “专业机构+高校+政府”相结合的典型风险防控机制
        一、日本私立高校的经验
        二、韩国私立高校的经验
    第二节 “专业机构+高校”相结合的典型风险防控机制
        一、以英、德、法为代表欧洲国家的机制与经验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经验
    第三节 “专业机构+政府机构”相结合的典型风险防控机制
        一、高等教育机构风险评估的流程
        二、高等教育机构风险控制的措施
    第四节 对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防控的借鉴
        一、政府管理层面
        二、营利性民办高校管理层面
第七章 “三维六位”一体的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防控体系与机制构建
    第一节 “三维六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原则及框架
        一、体系与机制构建的基本原则
        二、体系和机制建构的基本框架
    第二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内部治理体系的完善
        一、提高内部治理质量,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
        二、转变内部治理观念,规范办学行为
        三、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学校的决策与执行能力
    第三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
        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基本原则
        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基本路径
        三、构建完善的师资队伍培养机制
    第四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
        一、树立风险意识,全面认识办学风险
        二、建立风险预警与评估系统,提高对风险的应对能力
        三、做好风险防范管理准备,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第五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系统的完善
        一、建立和完善财务自我平衡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财务的自我扩张机制
        三、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
    第六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政府及社会职能与功能完善
        一、政府的功能与责任
        二、社会相关团体与公众的功能与责任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 研究结论
    第二节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7)民办学校集团化办学的运行机制研究 ——以H教育集团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
        (一)关于民办学校办学与运行的研究
        (二)关于教育集团和集团化办学的研究
        (三)对已有研究的述评
    三、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一)概念界定
        (二)理论基础
    四、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
        (二)个案研究法
        (三)实地研究法
第一章 民办学校集团化办学的现实背景与组织特征
    一、民办学校的发展与演变
        (一)政府对民办教育发展的认可支持阶段(1978-2002)
        (二)政府对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阶段(2002-至今)
    二、民办学校集团化办学的现实背景
        (一)民办学校自身发展的诉求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教育的渗透
        (三)国家和地方倡导支持民办学校集团化办学
    三、民办学校集团化办学的基本组织特征
        (一)专门化的组织管理
        (二)丰厚的教育资源
        (三)教育集团的公益性
        (四)教育集团的营利性
第二章 H教育集团运行机制的个案分析
    一、为什么要选择H教育集团作为个案
        (一)集团化办学成为热议的主题
        (二)H教育集团的运行机制具有典型意义
    二、H教育集团办学运行机制的组织职能分析
        (一)组织决策机制的探索:建立“董、理、校”的三级管理模式
        (二)沟通协调机制的运转:以目标性和人性化沟通为主
        (三)激励机制的实施:以体系性、多样化的方式勉励员工积极性
        (四)监督评估机制的设立:以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为主
        (五)文化建设机制的创设:以“志勤”文化沉淀集团内生气质
    三、H教育集团办学运行中的现实困境及其突破
        (一)突破“公民同招”背景下的招生困境
        (二)克服教师引进、队伍建设困难的窘象
        (三)创新教学模式、突破教学质量的困境
第三章 H教育集团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对民办学校管理的疏忽
        (一)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不足
        (二)政府的监督评估流于形式
    二、集团决策与沟通机制的建设与运作缺乏规范
        (一)机制的运行脱离集团章程
        (二)集团董(理)事会和校长的权责划分不明
        (三)集团决策的民主化程度低
        (四)轻忽正式沟通渠道的建设
    三、集团监督评估机制建设的板滞与欠缺
        (一)监督主体:缺乏多元主体的监督
        (二)评估标准:存在一刀切现象
        (三)监督机构:忽视机构的建设
    四、集团教师队伍专业发展与流失问题严重
        (一)缺少线上教师专业学习共同体
        (二)教师工作压力大、流失率高
第四章 完善民办学校学校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系统透明、健全畅通的民主化沟通决策体系
        (一)集团内推行民主化管理,提高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度
        (二)充分运用正式沟通渠道的基础上糅合非正式渠道
    二、完善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
        (一)打破学校壁垒,构建校际教师学习共同体
        (二)建立制度与“温度”并存的教师激励机制
    三、建立切实完备的监督评估机制
        (一)监事会制度的建立
        (二)监督标准的科学制定
    四、政府明确自身定位,支持与监督两手抓
        (一)摘掉对民办学校的有色眼镜
        (二)将公办力量注入民办教育
        (三)加快国家层面民办学校监督评估实施条例的出台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8)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一、“混合经济”的发展
        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出
        三、“混合所有制”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渗透
    第二节 研究缘起与概念界定
        一、研究缘起
        二、概念界定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意义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
        二、资料收集与分析
        三、研究思路
        四、研究可靠性
        五、研究局限性
    本章小结
第二章 研究依据
    第一节 文献综述
        一、中文文献
        二、外文文献
        三、对已有研究的思考
    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生态系统理论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三、产权理论
        四、委托代理理论
    第三节 第三方视角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美国高等职业教育公私合作及其内部治理的研究与启示
    第一节 社区学院公私合作探究
        一、概况简介
        二、案例分析
        三、特征归纳
        四、启示
    第二节 营利性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公私合作
        一、概况筒介:营利性高等教育发展前景不乐观
        二、案例分析:普渡大学收购卡普兰大学
        三、启示
    第三节 营利性高等教育内部治理
        一、戴维瑞教育集团内部治理
        二、阿波罗教育集团内部治理
        三、启示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我国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
    第一节 内涵、特征及其二元选择
        一、概念解读
        二、主要特征
        三、二元选择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一、企业的利益诉求
        二、其它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
        三、不同利益诉求的博弈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趋势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发展趋势
        三、相关建议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内部治理的影响因素、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保障机制
    第一节 影响因素
        一、政府的支持
        二、校长的魅力
        三、产权的设计
        四、文化的交流
        五、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博弈
        六、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二节 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运行
        一、董事会(理事会)决策
        二、校长(院长)及各职能部门执行
        三、党委及监事会监督
        四、运行制度保障
    第三节 激励约束机制
        一、校长(院长)年薪制
        二、管理层及骨干教师持股
        三、教师薪酬、发展空间及退休保障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内部治理的分析、发展趋势及“悬置”的问题
    第一节 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缺失
        二、组织机构作用的发挥不充分
        三、运行保障机制不完善
    第二节 发展趋势预测
        一、政府支持力度加大
        二、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保障机制更为完善
    第三节 “悬置”的问题
        一、关于独立法人的问题
        二、关于举办者与校长(院长)关系的问题
        三、关于产权结构合理性的问题
        四、关于董事会(理事会)中教师和学生代表的问题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附录
致谢

(9)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的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实践意义
    1.3 已有研究综述
        1.3.1 国内研究综述
        1.3.2 国外研究综述
    1.4 民办基础教育制度概念界定
        1.4.1 民办基础教育
        1.4.2 制度
        1.4.3 民办基础教育制度
    1.5 研究内容
    1.6 研究方法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发展历程
    2.1 起步阶段(1982-1993)
        2.1.1 制度环境
        2.1.2 制度内容
        2.1.3 制度特征
    2.2 发展阶段(1993-1999)
        2.2.1 制度环境
        2.2.2 制度内容
        2.2.3 制度特征
    2.3 规范化阶段(1999-2010)
        2.3.1 制度环境
        2.3.2 制度内容
        2.3.3 制度特征
    2.4 治理阶段(2010-至今)
        2.4.1 制度环境
        2.4.2 制度内容
        2.4.3 制度特征
第三章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变迁的动因
    3.1 内部动因
    3.2 外部动因
        3.2.1 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变迁的环境因素
        3.2.2 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存在非均衡性
        3.2.3 国家的需要是制度变迁的决定性因素
第四章 当前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发展困境
    4.1 当前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存在的问题
        4.1.1 外部制度问题
        4.1.2 内部制度问题
    4.2 当前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产生困境的原因分析
        4.2.1 政府角色分析
        4.2.2 民办基础教育组织角色分析
第五章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发展的现实路径
    5.1 政府的合理定位
        5.1.1 明晰政府的职责划分
        5.1.2 树立服务型管理的意识
        5.1.3 优化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举措
    5.2 民办基础教育组织的自我完善
        5.2.1 提升民办基础教育组织的制度创新能力
        5.2.2 加强民办基础教育组织内部管理体制建设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的政策文件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10)民办学校法律问题研究 ——以定位与治理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2.1 有助于民办学校的分类改革
        1.2.2 有助于构建中国特色的民办学校法人制度
        1.2.3 有助于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
    1.3 国内外发展简要
        1.3.1 国外:以美国为例
        1.3.2 国内:分类管理必要而迫切
    1.4 创新与不足
        1.4.1 创新之处
        1.4.2 不足之处
2 民办学校的基本认识及域外发展揽要
    2.1 民办学校基本概念
    2.2 历史溯源、现实发展及其困境
        2.2.1 溯源与发展
        2.2.2 现实困境
    2.3 域外发展典型
        2.3.1 美国私立学校
        2.3.2 日本私立学校
        2.3.3 各显差异下之共同
3 民办学校的法律定位分析
    3.1 法律定位之必要
    3.2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之归位
    3.3 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之类别
        3.3.1 关于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公益性
        3.3.2 关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定位
4 民办学校的分类治理选择
    4.1 民办学校治理结构的合理强化
    4.2 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并重对待
    4.3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治理设想
        4.3.1 组织形式的选择与设立
        4.3.2 内部治理模式
        4.3.3 外部监督模式
    4.4 非营利民办学校的治理设想
        4.4.1 组织形式的选择与设立
        4.4.2 内部治理模式
        4.4.3 外部监督模式
5 研究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四、《民办教育促进法》:破解民办教育三大迷局(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的动因、瓶颈及对策[J]. 阙明坤,王云儿. 现代教育管理, 2022(02)
  • [2]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发展创新的逻辑与路径(笔谈)[J]. 周海涛,郑淑超,施悦琪,廖苑伶,康永祥,王艺鑫. 现代教育管理, 2022(01)
  • [3]非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财政资助的图景[D]. 游子欢. 湖北工业大学, 2021
  • [4]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基于权力分割与互动的视角[D]. 刘爽. 吉林大学, 2020(03)
  • [5]分类管理背景下营利性民办高校企业所得税问题研究 ——以X学院为例[D]. 陈志琼. 四川师范大学, 2020(11)
  • [6]分类管理背景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研究[D]. 刘学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7]民办学校集团化办学的运行机制研究 ——以H教育集团为个案[D]. 姜慧敏.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8]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D]. 陈春梅. 厦门大学, 2019
  • [9]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研究[D]. 智耀徵. 山西大学, 2019(01)
  • [10]民办学校法律问题研究 ——以定位与治理为中心[D]. 李丽泓. 四川师范大学, 2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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