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 财政部 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论文文献综述)
崔佳琪[1](2021)在《政策工具视角下中国住房保障政策文本量化研究》文中认为
张娟[2](2019)在《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房地产行业深刻影响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鉴于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中国政府自1998年以来出台了多项针对该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完善房地产市场和提高居民住房福利水平有着重要意义。理解历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挖掘其变迁背后之机理,总结其未来发展之趋势,既是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现实需要,也是丰富房地产宏观调控研究的理论需要。本文首先基于政策文本分析视角,运用共词分析和聚类分析的政策文献计量方法,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划分为三个阶段,展示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聚焦点变迁的阶段特征和规律,并联系具体政策内容分析不同阶段政策主题词变化的原因,总结出1998-2018年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演进路径主要围绕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方面进行。其次,本文着眼于长时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引入间断-均衡理论对其进行阐释,分析表明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经历了两个均衡期和一个间断期,体现出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特征。为了进一步解释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本文结合了修正后的间断-均衡理论模型,综合考察近二十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研究发现,政策形象变化是房地产调控变迁的前提,而焦点事件爆发、官方决策系统注意力转移和宏观层面价值取向的变化是政策变迁的三个基础变量。最后本文从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明确官方决策系统的注意力指向、保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方面提出了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建议。
谷甜甜[3](2019)在《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研究 ——基于长三角试点海绵城市的分析》文中指出在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城市“水”病盛行,面对亟待解决的城市水危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应运而生。作为内涝重发区,老旧小区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主要组成部分,其海绵化改造涉及面更广、难度更大。为此,国家开始大力推行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并将居民参与作为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新途径。然而,现阶段居民在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项目中的“无意参与”、“无力参与”、“无路参与”、“无序参与”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老旧小区治理水平,甚至引发了较多投诉事件。尽管国内外学者均在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居民参与和参与式治理上有较多研究成果,但鲜见参与式治理在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中的应用,对居民参与治理模式的定量分析较少,缺乏居民参与治理水平的评价方法,少有对居民参与治理机理的分析,未见该领域居民参与治理动态仿真的研究,且缺少引导居民参与治理的对策。因此,本研究将参与式治理引入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过程中,按照“剖析内涵-划分居民参与治理模式-评价居民参与治理水平-分析居民参与治理形成机理-仿真居民参与治理动态过程”的思路,对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进行研究,具体研究内容按照以下步骤展开:(1)全面剖析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内涵。通过文献分析和实地走访等方法,深入探讨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内涵和居民参与治理的内涵,在此基础上界定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概念,分析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主体、客体和过程等基本要素,梳理居民参与治理在国内外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中的应用,从赋权、参与、协作、网络和效度等五个方面总结了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特征,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清晰的研究框架,推动参与式治理理论在该领域的应用。(2)系统划分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类型。基于扎根理论构建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行为识别框架,识别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中居民常采取的参与治理行为并利用PROMETHEE II方法对这些行为的参与水平进行排序。而后,基于教育心理学领域参与框架确定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概念框架,建立基于层次聚类分析-K均值聚类分析法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分类计算模型,对长三角地区五个试点海绵城市进行实证分析,得到控制型参与治理模式、告知型参与治理模式、非参与型参与治理模式、态度消极型参与治理模式、配合型参与治理模式、意愿微弱型参与治理模式和完全型参与治理模式等七类居民参与治理模式。此部分研究有助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客观分析居民参与治理情况,丰富参与框架的相关研究。(3)定量评价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通过文献分析法系统整理参与水平评价的指标,构建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初步指标体系,再根据相关专家访谈结果对指标体系进行优化筛选,确定最终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而后,构建基于ANP-PROMETHEE II的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模型,以长三角地区五个试点海绵城市为例,计算五个城市综合居民参与治理水平并进行对比,量化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此部分研究有助于判断居民参与治理绩效,创新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估方法。(4)深入探究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形成机理。利用文献分析法对心理学领域常见的行为理论进行梳理,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构建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内在逻辑分析的研究框架,利用SEM对长三角试点海绵城市的实证分析,验证了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内在逻辑部分假设。在此基础上,基于社会实践理论等理论构建了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影响因素分析理论框架,利用无序logistic回归模型对长三角试点海绵城市的调研数据进行分析,探索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模式的显着影响因素。此部分研究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分析了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形成机理,丰富计划行为理论、社会实践理论和社会资本理论等理论的应用研究。(5)动态仿真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过程。根据基于MAB-SD的居民参与治理动态仿真研究思路,首先探究基于MAB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演化系统,确定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之间存在17条演化路径。其次,选择离散选择模型构建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倾向测算模型,利用前述调研数据构建基于SD的七类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倾向模型。而后,通过AnyLogic仿真软件设计基于MAB-SD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动态仿真平台,利用调研数据设置模型的初始输入变量,分析该情景下居民参与治理水平,并进行单因素、两因素和多因素敏感性分析。最后,结合敏感性分析的结果,提出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水平提升的对策。此部分研究有助于揭示居民参与治理的演化规律,推动计算实验技术在居民参与领域的应用,并为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提升提供方向。
廉晓红[4](2019)在《中国共产党党组制度的历史考察》文中认为中共党组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制度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基础上的一个重要制度创造,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非党的组织和机构中得到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中共党组的存在以及发展壮大,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重要抓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和制度保障。本文对中共党组制度的研究置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各个大的时代背景之中,通过运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中共党组发展情况进行了宏观的历史考察和认真的梳理总结,积极探究中共党组独具特色的发展规律,提出了中共党组发展可以分为提出确立、发展承续、全面建立、弱化撤销、曲折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等六个不同阶段的观点。在中共党组发展的各个不同时期,本文力求厘清中共党组在这个时期发展的脉络,研究不同时期的发展特点。在提出确立阶段,中共党组组织建设先于制度完善的特点非常突出,在中共四大正式提出中共党组的前身——中共党团的概念之前,中共党团就已经在革命斗争实践中成立了。在发展承续阶段,中共七大正式将中共党团更名为中共党组,开始了中共党组发展的新里程。在全面建立阶段,中共党组与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时代背景同频共振,为适应革命战争和国家建设的需要,掀起了全面建立的热潮。在弱化撤销阶段,受毛泽东几次重要批示的影响,中共党组从全面建立开始走向逐步弱化,最终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政治环境下再无存在和发展的空间而被迫全部撤销。在恢复发展阶段,中共党组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在政治体制改革构想的影响下,中共党组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党的十三大后经历了再次被撤销的命运,只不过这次撤销范围较小,局限在政府机关的范围之内。1989年政治风波结束后,党中央吸取教训,加强对中共党组的建设,中共党组又逐步走向规范有序的发展道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阶段,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党中央加强了对中共党组制度的规范化建设,研究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这是第一部完整系统的中共党组制度规定,为中共党组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在9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共党组的发展有过坦途,更经历过挫折,有过全面建设的大好形势,更经历过被全面撤销的艰难境地。但是,就是在这样一个充满艰难曲折的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共党组展现出了异乎顽强的生命力,朝气蓬勃地走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彰显了中共党组制度本身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在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指导下,中共党组必将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完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段传龙[5](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认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刘晨曦[6](2019)在《行政组织职能边界研究 ——以中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例》文中认为组织边界是组织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组织的变革实际上就是对其边界的重新安排。行政组织是公共组织中的一个重要类型,每一个行政组织实质上都是一组职能的集合,于是,“职能边界”便可作为研究行政组织变革和发展的关键性要素。当前学术界对组织边界理论的研究呈现出一种碎片化趋势,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在这些“碎片”之中,本文利用了经济学家科斯的企业边界观点,将其引入并改造成为“行政组织职能边界动态演变理论”,并构建了相关分析模型,以“组织内外部协调成本”均衡点为逻辑起点,引出了职能边界的确定、位移、冲突、变革和终结几个发展阶段。每个阶段之间都存在复杂的机理。早期的行政组织职能边界主要是依据劳动专业化分工确定的,如古代中国的“三省六部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职能边界”便越来越需要具有法定性。中国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制定了最早的“三定方案”,成为中国特色的行政组织“法定边界”,“三定”的制定是建立在政治因素(党的意志)、行政因素(社会公共需求)、结构因素(宏观、中观甚至微观组织结构)、技术因素、利益博弈因素综合影响基础上的,法定边界距离组织内外部协调成本相等的这个理论均衡点越接近,那么组织的实际边界越稳定,距离越远则越不稳定。这里所谓的边界不稳定也就是边界的位移。若组织的法定职能较多,大于理论均衡点所对应的最佳职能量,则会造成内部协调成本过高;若组织的法定职能较少,小于理论均衡点所对应的最佳职能量,则会造成外部协调成本过高。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协调成本过高都会影响组织的履职效果,为使工作更为顺畅地开展,组织需要设法降低协调成本,主要途径有二:一是通过构建组织内或组织间协调机制进行自调节;二是通过主动或被动地增减职能,即在内部协调成本过高时适当地减少自身所承担的职能,在外部协调成本过高时适当地增加自身所承担的职能。第一种途径可称之为“良性位移”,第二种途径可称之为“非良性位移”。虽然构建协调机制造成的良性位移的运行结果是相对良性的,但并不排除实际中出现的一些协调机构臃肿、低效等问题,这可能会导致边界冲突的发生;增减职能造成的非良性位移则会更加直接地导致边界冲突的发生。当然,结构因素、利益博弈因素、组织文化因素此时同样会注入从而进一步形成并加剧冲突,同时不可忽略的还有法定职能边界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如法定职能空白、交叉、重叠、模糊等问题也会直接造成并加剧冲突。当冲突发展到一定程度就需要进行变革。边界的变革实际上也是法定边界重新确定的过程,此时,在边界的确定阶段活跃的几个影响因素又会再次活跃并作用于变革过程。边界变革的一个副产品就是边界的终结,变革会造成一些部门及其职能消失,从而其职能边界也就随之消失。边界的终结也是法定边界重新确定的一种方式。本文以中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例,验证了这个动态演变过程的现实性。经过全文的分析,最终结论是:其一,一轮又一轮的机构改革不可避免,是行政组织生命循环的体现,同时,机构改革也会遵循质量互变规律,当各部门通过一轮又一轮的变革使得职能边界无限接近于理论均衡点时,那么就会获得相对较长时间的稳定,此时便发生了质变同时进入新一轮的量变过程中,此后影响边界变化的将不再是不断寻找均衡点,而是具有革命性的新技术的指引;其二,大部门体制的“大”的最佳程度是部门职能边界无限接近于均衡点,可称之为“有限理性的大部制”;其三,为降低组织协调成本,通过机制建设要优于增减职能,但增减职能能够更为直接地推动变革。不过,究竟如何准确找到理论均衡点是个现实难题,通过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可能会获得相对可靠的结果。
赵涛[7](2019)在《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应然角色定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自1993年设置以来,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减少了国务院直接管理的部门和事项,也有利于减少部门间的职责交叉,原由部门间协调的事项变为主管部委与国家局之间内部协调,便于提高行政效率,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机构设置类型,一直以来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根据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当前国务院共设置16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分别由11个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负责管理。国家局的调整设置历来服从并服务于机构改革大局和国务院职能转变要求。纵观1993年以来的6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局机构设置呈现出“灵活性”和“稳定性”并存的特点。笔者通过对国家局的历史变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局政策文件及相关行政法规的系统梳理,运用历史的逻辑较为清晰地勾画出中央对国家局机构设置的初衷以及对国家局与主管部委职责关系的顶层设计,在制度层面明确了国家局与主管部委在领导体制、请示程序、立法权限、外事权限及人、财、物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形成了对全文分析的基础性背景材料。为准确客观地获得对国家局与主管部委体制关系的评价,笔者对国家局进行了全覆盖式的访谈和问卷调研,发现两者在实践中形成的主管部委“决策中有执行”,国家局“执行中有决策”的“实然”角色定位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一些国家局实际上相当于“降了半格的部委”,在一些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上与主管部委雷同,与主管部委职责界定没有一个合理的划分标准,影响了两者职能作用发挥,与中央对两者体制关系的顶层设计也存在差距。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组织结构层面上,主管部委与国家局属于“事业部制”组织结构,但并未有效实现“政策制定与行政管理相分离”,主管部委对国家局的战略管理不够;部分主管部委或相关单位对国家局独立性重视不够,存在将国家局视同为部委内设司局或直属单位的情况;二是组织权力层面上,两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存在职责交叉、事权不清情况,主管部委对国家局业务管理权威性不够,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协调等方面领导力度欠缺;三是人力资源层面上,主管部委统筹规划方面的管理人才不足;国家局内设机构设置不够合理;四是组织文化层面上,主管部委与国家局文化融合比较困难,“大部门”意识不强等。在本文关于国家局的应然角色定位设计中,主管部委与国家局应当分别承担综合化决策和专业化执行的角色功能。笔者对此进行了理论层面的阐释。一方面,决策和执行本质上属于两个不同的职能环节,决策权和执行权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权力,两者适当分离具有政治学和管理学双重视角下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笔者分析了在国家大部门体制改革中主管部委和国家局应当实行综合化决策和专业化执行的现实必然性,明确了政治、社会、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在动因。在此基础上,搭建理论分析模型,从组织结构、组织权力、人力资源和组织文化四个视角切入,建立具体分析维度,指导全文研究。找准了存在问题,明确了角色定位,掌握了理论工具,笔者着力探索国家局与其主管部委在“应然”角色定位指导下应当建立的体制关系。对此,笔者运用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方法,从正、反两个方面及国内、国外两个维度,分别进行分析阐述。从国内来看,笔者首先对16个国家局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共性”和“个性”实证分析,从“一般性”层面介绍了当前两者的互动关系,并根据调研和访谈数据,对国家局与主管部委的体制关系总体评价进行了分类,其中,粮食局是与主管部委体制关系较为顺畅的典型,民航局是相对存在较多问题的代表。通过对正反两个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进一步探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并获得了对两者综合化决策和专业化执行“应然”角色定位的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总结。国外虽然没有与中国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职能定位完全相符的机构设置和组织类别,但有的国家却存在内阁部与相关分立机构动态融合的大部制形态,与中国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组织形态或所属关系类似。对此,笔者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探讨,一是通过对发达国家特别是英国、新加坡中央(联邦)政府组织机构间“决策—执行”互动关系的介绍和阐述,从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边界划分、制约协调的角度,形成对综合化决策和专业化执行的国外研究视角和实践经验;二是以美国交通运输部和其管理的联邦航空管理局为例,对美国内阁部与其归口管理的部内独立机构进行深入案例研究,形成对优化中国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应然角色定位研究的借鉴和启示。最后,在全文研究基础上,笔者基于“决策-执行”关系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国家局与主管部委体制关系的优化路径,从理论层面进行了方法论指导,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实践层面的具体对策建议。认为,从根本上推动实现国家局的应然角色定位,更好地优化国家局与主管部委的体制关系,必须立足中国国情,放在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中统筹考虑。总的思路是,以调整和明确主管部委与国家局的职责定位为重点,遵循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以合理划分二者职责关系和运行、协调机制为主要内容,科学配置国家局的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培养高素质综合管理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执行人才队伍,加强文化引领和融合,形成两者权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的体制机制。
徐纯[8](2017)在《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文中研究表明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2015年12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出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2016年5月17日,审计署在《“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献中,多次强调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这既是对过去三十多年审计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继续发挥更大作用的深切期待和更高的要求。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以来,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改革发展、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为我国国家审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也对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际,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国家审计制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成为了当今的重要课题。古人有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总是可以给人以启迪和明鉴。从一定意义上讲,一部审计史也是一部国家的兴衰史,是一部国家治理发展史,是一部不同利益博弈、不同思想交锋、不同文化碰撞、不同制度更替的历史(刘家义,2015)。通过梳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自1983年以来的历史发展脉络,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基本过程和规律,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家审计制度提供分析依据。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文献资料不多,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领域,如绩效审计制度、环境审计制度、预算审计制度等;或者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内容,如国家审计制度的文化变迁、审计对象的变迁、审计目的的变迁等,;亦或是集中于对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某一具体方面的研究,如审计制度变迁的表现、制度变迁的动因或者制度变迁的路径。为了进一步促进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完善,并为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因此有必要全面详细地梳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发展脉络。基于内容分析法,本文以1995年至2015年审计署发布的《关于上一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政府审计工作报告”)、1984年至2016年历任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下文简称“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2003年至2016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等文本资料为研究切入点,梳理和把握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建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来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从而使内容描述获得了一定的历史价值。本文既从原理上阐明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动因,又通过历史考察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一般过程及变化发展规律,从而为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依据,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九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本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阐述本文的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制定了研究框架和各章写作安排。本章是本文的整体规划。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阐述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和内容分析法的相关研究,发现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以及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三个方面;关于内容分析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描述性分析、比较分析、情感分析、趋势分析和可读性分析五个方面。本章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研究机会,这是本文的研究前提。第三章:理论基础。本章首先对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辨析后,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然后,结合近代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新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以及我国制度经济学家的主要观点,探究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第四章: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构建了由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组成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基于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国家审计功能、国家审计根本目标和国家审计组织体制,探讨了国家审计体制。从审计组织方式、审计实施方式、审计评价方式、审计结论作出、审计报告方式、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人员管理等七个方面分析了国家审计机制。通过构建该理论框架,为后文进一步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奠定基础。第五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为研究切入点,运用内容分析法对以上报告及公告进行词频分析、关键词分析、语义网分析、聚类分析、情感分析以及主题分析,全面细致地梳理和把握了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确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第六章: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本章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分别计算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的可读性得分,并与相关审计信息接收者的受教育程度相配比,在此基础上综合评价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检验国家审计信息的传递效率和效果。第七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探讨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发展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其中,根本原因是国家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协调,直接原因是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以及技术环境的变化促进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提升。第八章: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本章从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四方面提出了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具体政策建议。第九章: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本章对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和研究局限性进行了总结,并对国家审计制度和内容分析法的后续研究方向和领域进行了展望。从主要方面归纳,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创造性地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国家审计研究目前,国外学者将内容分析法广泛应用于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在国内,内容分析法也已被逐步运用于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图书情报学、管理学等领域,但还没有专家学者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审计领域的研究,尤其是国家审计研究。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问题,一方面拓展了内容分析法的运用范围,另一方面,为研究国%审计问题提供了崭新的研究方法。可读性分析是内容分析法的重要内容。本文创造性地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研究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水平。目前,我国学者针对中文可读性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外国学者发明的可读性公式,如Flesch公式、Lix指数等,研究中英文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内部控制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的可读性问题。但不足之处在于直接借用英文可读性公式来测量中文文本,由于中英文句子结构和文字构造都不尽相同,这不免会造成削足适履的尴尬情形。本文基于台湾学者宋曜廷(2013)和刘忆年(2015)开发的中文可读性公式,综合研究了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问题,拓展了国家审计的研究空间。此外,本文还开发了研究国家审计报告的情感词典。Tim&Bill(2011)通过研究1994年至2008年间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发现根据《哈佛词典》的释义,在报告中有四分之三被认定为是消极词汇的词语在财务领域并不是消极词汇。同样地,在《辞海》或者《现代汉语词典》中被定义为消极的词汇在审计研究领域也不一定是消极词汇。基于此,本文开发出了一份适用于审计报告研究领域的情感词典,包含审计报告中常用的积极词汇和消极词汇,以便更好地衡量审计信息所传递的情感内容。二、构建了基于内容分析法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相关研究不少,但是系统地研究并构建国家审计制度分析体系的文献极少。厘清国家审计制度的内涵,并建立研究架构是分析国家审计制度及其变迁的根本。本文认为,国家审计制度是国家公共利益关系中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是国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国家与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冲突、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包含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国家审计体制包含国家审计的地位、功能、根本目标和组织体制等内容,国家审计机制包含审计组织方式、实施方式、评价方式、结论作出、报告方式、成果运用、人员管理等。基于这一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本文对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进行了编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内容分析。三、创新性地阐释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目前学术界广泛接受的关于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主要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通过对上述理论的辨析和探讨,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本文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国家通过治理体制及机制配置和运行权力,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以及国家内部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国家审计就是国家、社会、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是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过程。在国家代表和集中的利益关系中普遍存在着利益冲突的现象,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间的动态博弈过程,主要通过协商、调整、合作、互动等方式解决。国家审计就是为协商和调整国家代表的利益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而建立的制度安排。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由公共利益关系中的相关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的,是国家审计产生的重要基础。
侯长静[9](2012)在《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文中提出按照国务院关于城镇居民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的领导下,在各级单位领导和房管、人事、财务等部门通力协作下,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从1996年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起步,先后经历了公房出售,提租,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等阶段,已基本完成了房改工作规定的各项任务,实现了从住房实物分配到货币化补贴的新旧两种住房体制转换,使职工住房基本步入货币化、社会化、商品化的住房新轨道。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0](2003)在《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老干部局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国
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 财政部 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 财政部 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论文提纲范文)
(2)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相关概念 |
2.1.1 房地产宏观调控 |
2.1.2 政策变迁 |
2.2 间断-均衡理论及在中国情景下的修正 |
2.2.1 间断-均衡理论 |
2.2.2 间断-均衡理论在中国情景下的修正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变迁阶段分析 |
3.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的选择与分析方法 |
3.1.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选择 |
3.1.2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分析方法 |
3.1.3 信效度检验 |
3.2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阶段的定量分析 |
3.2.1 住房制度改革起步阶段(1998-2002 年) |
3.2.2 房地产市场化发展阶段(2003-2009 年) |
3.2.3 房地产市场化调整阶段(2010-2018 年) |
3.2.4 变迁阶段的总体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阐释与内在机理 |
4.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理论阐释 |
4.1.1 均衡期: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探索阶段(1998-2002 年) |
4.1.2 均衡期: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深化阶段(2003-2009 年) |
4.1.3 间断期:房地产宏观调控得转向阶段(2010-2018 年) |
4.1.4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历程的总体阐释 |
4.2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 |
4.2.1 焦点事件爆发 |
4.2.2 官方决策系统注意力转移 |
4.2.3 宏观层面价值取向 |
4.2.4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完善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建议 |
5.1 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 |
5.1.1 重视房地产宏观调控立法 |
5.1.2 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配套政策 |
5.2 明确官方决策系统的注意力指向 |
5.2.1 重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性 |
5.2.2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价值的公共性回归 |
5.2.3 加强房地产预期管理 |
5.3 保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 |
5.3.1 合理配置房地产宏观调控手段 |
5.3.2 提高地方政府执行积极性 |
5.3.3 搭建房地产信息公开平台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3)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研究 ——基于长三角试点海绵城市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市“水”病盛行 |
1.1.2 国家大力推行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 |
1.1.3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过程中的问题 |
1.1.4 居民参与作为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新途径 |
1.1.5 长三角试点海绵城市代表性较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
1.3 研究目标、内容与意义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内涵剖析 |
2.1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内涵 |
2.1.1 老旧小区的概念 |
2.1.2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概念 |
2.1.3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规划 |
2.1.4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常见技术 |
2.2 居民参与治理的内涵 |
2.2.1 居民参与的概念 |
2.2.2 参与式治理的概念 |
2.2.3 居民参与治理的概念 |
2.2.4 居民参与治理的方式 |
2.3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内涵 |
2.3.1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概念 |
2.3.2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基本要素 |
2.3.3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实践 |
2.3.4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特征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分类 |
3.1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行为识别 |
3.1.1 行为参与相关研究 |
3.1.2 居民参与治理行为识别框架 |
3.1.3 居民参与治理行为资料搜集 |
3.1.4 居民参与治理行为识别结果 |
3.2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行为度量 |
3.2.1 居民参与治理行为度量方法 |
3.2.2 居民参与治理行为相关度量数据收集 |
3.2.3 居民参与治理行为度量结果 |
3.3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分类模型构建 |
3.3.1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研究框架 |
3.3.2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指标梳理 |
3.3.3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问卷设计 |
3.3.4 基于聚类分析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分类计算模型 |
3.4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实证分析 |
3.4.1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数据收集 |
3.4.2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问卷分析 |
3.4.3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数据分析 |
3.4.4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类型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定量评价 |
4.1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内涵 |
4.1.1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评价 |
4.1.2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作用 |
4.1.3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内容 |
4.1.4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过程 |
4.2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2.1 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指标的选取 |
4.2.2 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指标的优化 |
4.2.3 居民参与治理水平最终评价指标体系 |
4.3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模型构建 |
4.3.1 评价常用方法的比较 |
4.3.2 参与治理水平评价模型的提出 |
4.3.3 基于ANP-PROMETHEE II的评价模型 |
4.4 长三角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水平实证分析 |
4.4.1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水平数据收集 |
4.4.2 基于ANP的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
4.4.3 基于PROMETHEE II的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模式排序 |
4.4.4 长三角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形成机理 |
5.1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内在逻辑分析模型构建 |
5.1.1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内在逻辑研究理论框架 |
5.1.2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内在逻辑相关研究假设 |
5.1.3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内在逻辑验证问卷设计 |
5.1.4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内在逻辑验证方法 |
5.2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内在逻辑实证分析 |
5.2.1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内在逻辑相关数据收集及样本特征 |
5.2.2 调研数据信度、效度和相关分析 |
5.2.3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内在逻辑的验证 |
5.2.4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内在逻辑检验结果分析 |
5.3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模式的影响因素模型构建 |
5.3.1 参与模式影响因素梳理 |
5.3.2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影响因素预调研内容及结果分析 |
5.3.3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影响因素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设 |
5.3.4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影响因素研究方法 |
5.4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4.1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影响因素调研数据收集及样本特征 |
5.4.2 调研数据信度、效度和相关分析 |
5.4.3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影响因素假设验证 |
5.4.4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影响因素回归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动态仿真研究 |
6.1 基于MAB-SD的居民参与治理动态仿真研究思路 |
6.1.1 基于MAB-SD的计算实验 |
6.1.2 居民参与治理仿真要素分析 |
6.1.3 居民参与治理仿真思路 |
6.2 基于MAB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演化系统 |
6.2.1 居民参与治理网络假设 |
6.2.2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策略分析 |
6.2.3 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决策路径模型 |
6.3 基于SD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倾向模型 |
6.3.1 基于SD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倾向系统分析 |
6.3.2 基于SD的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倾向模型构建 |
6.4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动态仿真实证分析 |
6.4.1 居民参与治理动态仿真平台 |
6.4.2 动态仿真相关输入变量调查与设置 |
6.4.3 居民参与治理仿真结果与分析 |
6.4.4 居民参与治理敏感性因素分析 |
6.5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水平的提升对策 |
6.5.1 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社区场域 |
6.5.2 营造参与氛围,培育居民惯习 |
6.5.3 健全参与制度,增加社会资本 |
6.5.4 树立居民信心,强化心理资本 |
6.5.5 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社区认同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行为度量调查问卷 |
附录2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度量专家访谈大纲 |
附录3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模式调研问卷 |
附录4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体系专家访谈大纲 |
附录5 居民参与治理水平评价指标的关系及重要性调研问卷 |
附录6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影响因素预调研问卷 |
附录7 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居民参与治理模式影响因素最终调研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学术成果清单 |
(4)中国共产党党组制度的历史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与框架 |
五、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第一章 中共党组的前身——中共党团的提出与确立(1921—1927) |
第一节 党团制度的缘起与无产阶级政党组建党团 |
一、党团制度的起源 |
二、无产阶级政党组建党团 |
三、国民党党团 |
第二节 中共党团组织的出现与党团制度的正式确立 |
一、中共党团组织的出现与基本情况 |
二、中共党团制度的正式建立与法理确认 |
第三节 中共党团组织出现原因探究 |
一、苏联向中国进行革命输出的必然结果 |
二、适应中国近代革命斗争实践的必然选择 |
三、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奋斗目标不断谋求发展壮大的必然要求 |
第四节 早期中共党团组织的功能作用 |
一、大力推动工人运动的发展 |
二、为党在农村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
三、积极推动国民党改组和国共合作 |
第二章 中共党团的进一步发展与承续(1927—1945) |
第一节 八七会议前后中共党团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
一、中共党团干事会的成立 |
二、八七会议的召开与白色恐怖下的中共党团建设的推进 |
三、中央第17号通告对于党团和其他党群组织关系处理的规定 |
第二节 在土地革命风暴中的中共党团的发展 |
一、中共六大对党团制度的规范与强化 |
二、在处理苏维埃与党的关系中的中共党团 |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与第一个中共党团制度条例的出台 |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党团的调整与加强 |
一、全面抗战初期中共党团组织建设政策的调整 |
二、皖南事变与中共设置党团政策的改变 |
三、抗日根据地内中共党团组织建设 |
四、中共七大党章将中共党团更名为中共党组 |
第三章 中共党组的全面建立(1945—1954) |
第一节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党组的发展 |
一、中共党组在解放区政府和群团组织中的逐步设立 |
二、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党组相关制度规定 |
三、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党组发展的特点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党组的全面设立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中央政权系统中普遍设立中共党组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地方政权系统中设立中共党组 |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在群众团体系统中设立中共党组 |
四、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共党组建设特点 |
第四章 中共党组的逐步弱化与撤销(1954—1977) |
第一节 毛泽东的批示与第一届全国人大的召开 |
一、毛泽东的批示对政务院党组运转机制的影响 |
二、政务院党组干事会的更名与撤销 |
三、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与中共党组设置的变化 |
第二节 中共八大召开后中共党组的弱化 |
一、中共八大党章关于中共党组的规定 |
二、中央财经、政法等5个小组的成立 |
三、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党组改建为党委 |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共党组的撤销 |
一、中央国家机关和群团组织中共党组的撤销 |
二、在中共九大党章中取消关于中共党组的规定 |
第五章 中共党组在曲折中继续发展(1977—2012) |
第一节 中共党组的重新恢复 |
一、十一大党章恢复对中共党组设置的规定 |
二、在政权系统和群团组织中中共党组的恢复设置 |
三、十二大党章对中共党组设置的系统规范 |
第二节 中共党组的再次撤销 |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政治体制改革 |
二、党的十三大的召开与中共党组的再次撤销 |
第三节 中共党组的重新建设与发展 |
一、1989 年政治风波与中共党组的重新建设 |
二、十四大党章对中共党组规定的修改 |
三、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次提出 |
第六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党组的新发展(2012 年至今) |
第一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党组的守正创新 |
一、十八大党章中有关中共党组的规定 |
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出台 |
三、两个与中共党组相关规则办法的制定 |
四、中共党组、部门党委、机关党委等的区别 |
第二节 党的十九大后中共党组的创新发展 |
一、十九大党章中有关中共党组的规定 |
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出台 |
三、《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正式颁布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共党组发展的原因探究 |
一、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供重要组织制度保障 |
二、新时代推进和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
三、适应了新时代中共党组制度自身规范建设的现实需要 |
第四节 新时代中共党组的作用发挥 |
一、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中的作用发挥 |
二、在重要经济组织中的作用发挥 |
三、党组性质党委的作用发挥 |
四、在人民团体和文化组织中的作用发挥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行政组织职能边界研究 ——以中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组织边界 |
二、行政组织边界 |
三、行政组织职能边界 |
四、对现有研究的评价 |
第三节 基本概念与研究假设 |
一、基本概念 |
二、研究假设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理论与模型 |
第一节 组织边界理论:引进与改造 |
一、组织边界理论的引进 |
二、组织边界理论的改造 |
第二节 基本研究模型 |
一、影响因素设定 |
二、模型设计 |
第二章 职能边界的确定 |
第一节 行政组织职能边界的最初确定 |
一、古代中国行政组织职能边界的确定 |
二、现代中国行政组织法定边界的最初确定 |
第二节 行政组织法定边界的重新确定 |
一、扬弃初始法定边界 |
二、影响因素的注入 |
第三节 中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能边界的确定 |
一、中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能边界的确定历程 |
二、中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法定边界的确定 |
小结 |
第三章 职能边界的位移 |
第一节 位移的形成机理 |
一、降低协调成本的推动 |
二、力的矢量分解作用 |
第二节 职能边界的良性位移 |
一、协调机制及其构建 |
二、组织间协调机制 |
三、组织内协调机制 |
第三节 职能边界的非良性位移 |
一、减少职能降成本 |
二、增加职能降成本 |
第四节 中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能边界的位移 |
一、中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能边界的良性位移 |
二、中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能边界的非良性位移 |
小结 |
第四章 职能边界的冲突 |
第一节 边界冲突及其形式 |
第二节 冲突的形成机理 |
一、非良性位移的直接作用 |
二、良性位移的间接作用 |
三、法定边界的自身缺陷 |
四、其他影响因素的注入 |
第三节 中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能边界的冲突 |
一、边界位移导致的冲突 |
二、法定边界自身缺陷导致的冲突 |
三、其他影响因素导致的冲突 |
小结 |
第五章 职能边界的变革 |
第一节 变革的发生领域和形式 |
一、发生领域 |
二、发生形式 |
第二节 变革的发生机理 |
一、边界冲突导致的边界变革 |
二、良性位移导致的边界变革 |
三、其他影响因素推动的变革 |
第三节 中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能边界的变革与优化方向 |
一、需进行法定明确的问题 |
二、需进行部分变革的问题 |
三、需进行机制建设的问题 |
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7)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应然角色定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本文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与关系说明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二、两对主要关系的说明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文献综述和评价 |
一、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二、国内外研究的不足和对本文研究的启示 |
第四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章节安排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主要研究方法 |
三、本文的章节安排 |
四、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基于历史和实践逻辑的实情探寻 |
第一节 历史的逻辑:国家局的历史变迁 |
一、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机构改革与国家局机构调整 |
二、国家局机构调整的主要特点 |
第二节 政策的依据:国家局的制度定位 |
一、相关政策文件和行政法规概要 |
二、国家局政策沿革的主要特点 |
三、制度层面对国家局与主管部委的职责关系定位 |
四、基于历史逻辑和政策梳理的问题发现 |
第三节 实践的逻辑:国家局的实践问题 |
一、调研对象和方法 |
二、调研情况分析 |
第二章 一般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决策和执行的关系阐释 |
一、决策和执行本质上属于两个不同的职能环节 |
二、决策权和执行权适当分离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综合化决策权和专业化执行权应当适当分离的现实必然性 |
一、政治需求——不断强化内部领导权和外部协调能力的需要 |
二、社会需求——更好地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需要 |
三、经济需求——不断推动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
四、管理需求——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的需要 |
第三节 本文分析的理论模型 |
一、理论分析模型的提出 |
二、理论分析模型的说明 |
第三章 国家局与主管部委评价分类和典型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局组织状态的“共性”与“个性” |
第二节 国家局与主管部委体制关系评价分类 |
一、评价分类情况 |
二、评价分类的有关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三节 民航局与交通运输部体制关系实证分析 |
一、民航局历史沿革及机构背景介绍 |
二、民航局与交通运输部在体制关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民航局案例分析的反思和启示 |
第四节 粮食局与发展改革委体制关系实证分析 |
一、粮食局历史沿革及机构背景介绍 |
二、粮食局与发展改革委在体制关系方面形成的基本成效 |
三、粮食局案例分析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国外典型相关机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发达国家中央(联邦)政府组织机构间“决策—执行”关系探讨 |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执行局模式(Excutive Agencies) |
二、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法定机构模式(Statutory Board) |
三、发达国家中央(联邦)政府组织机构间“决策—执行”关系研究启示 |
第二节 美国交通运输部与联邦航空局体制关系案例分析 |
一、美国内阁部归口管理的独立机构与中国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可比性 |
二、美国交通运输部与联邦航空管理局体制关系分析 |
第三节 国外相关机构研究的经验启示 |
一、主管部委要有专业化的决策支撑机构 |
二、主管部委要建立强有力战略管理机制 |
三、归口管理的独立机构要保持适当的独立性 |
四、大部门体制下要注重建立普遍认同的组织文化 |
第五章 基于“决策-执行”关系的路径优化及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基于“决策-执行”关系的优化路径分析 |
一、组织结构优化路径:进行横向和纵向结构的重塑 |
二、组织权力优化路径:建立“行政三权”相互协调制约机制 |
三、人力资源优化路径:根据组织价值需求配备人才、发展人才 |
四、组织文化优化路径:推动部门间共同价值观引领和文化融合 |
第二节 优化国家局与主管部委体制关系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调整优化两者的机构设置 |
二、着力统分协调,进一步优化明确两者的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 |
三、科学配置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 |
四、统一价值目标,积极推进组织文化的重塑融合 |
结论与研究展望 |
一、主要结论 |
二、研究不足 |
三、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8)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文献综述 |
一、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 |
第二节 内容分析法文献综述 |
一、描述性分析文献综述 |
二、比较分析文献综述 |
三、情感分析文献综述 |
四、趋势分析文献综述 |
五、可读性分析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免疫系统理论 |
三、国家良治理论 |
四、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五、理论评述 |
第二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相关理论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理论评述 |
第三节 内容分析法相关理论 |
一、内容分析法的功能和应用目的 |
二、内容分析法的认识论基础 |
第四章 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家审计体制分析 |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 |
二、国家审计功能 |
三、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 |
四、国家审计组织体制 |
第二节 国家审计机制分析 |
一、审计组织方式 |
二、审计实施方式 |
三、审计评价方式 |
四、审计结论作出 |
五、审计报告方式 |
六、审计成果运用 |
七、审计人员管理 |
第五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四节 确定分析单位 |
第五节 类目构建与编码 |
第六节 编码中的效度和信度检验 |
一、效度检验 |
二、信度检验 |
第七节 数据分析结果 |
一、词频分析 |
二、关键词分析 |
三、语义网分析 |
四、聚类分析 |
五、情感分析 |
六、主题分析 |
第六章 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 |
第一节 可读性测量方法的选取 |
第二节 可读性指标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审计报告及公告信息接收者受教育程度 |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二、国务院领导平均受教育程度 |
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四、社会公众平均受教育程度 |
第四节 研究结论与分析 |
一、审计信息接收者平均受教育年数 |
二、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可读性分析 |
三、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报告可读性分析 |
四、审计结果公告可读性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利益冲突与协调 |
一、国家审计制度利益冲突与协调的功能体现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因 |
一、经济环境变迁拓展了国家审计的范围 |
二、政治环境变迁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内容 |
三、法律环境变迁增强了国家审计的权威性 |
四、文化环境变迁更新了国家审计理念 |
五、技术环境变迁创新了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
一、明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对象和内容 |
二、定期评估并更新审计对象和内容 |
三、关注民营资本的运营管理情况 |
四、构建对监管者再监督的有效机制 |
第二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一、合理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 |
二、适当增加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的数量 |
三、探索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路径 |
四、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 |
第三节 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 |
一、明确区分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范围 |
二、扩充政府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 |
三、控制审计结果公告中正面评价的词汇数量 |
四、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 |
第四节 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 |
一、完善审计决定执行机制 |
二、完善审计建议采纳机制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第三节 未来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9)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一、住房制度改革取得的主要成绩 |
1. 建立健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
2. 停止实物分配, 逐步实施了住房货币化分配。 |
3. 推动了住房供应体系的社会化进程。 |
4. 建立了与货币化分配相适应的住房管理新体制。 |
5. 建立职工住房档案。 |
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体会 |
1、坚决按国家政策规定办事, 是做好房改工作的关键。 |
2. 只有解放思想, 敢于创新, 才能开拓房改工作新局面。 |
3. 加强宣传是做好房改工作的重要保证。 |
三、房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
1. 房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
2. 改革的政策尚未完善。 |
3. 住房补贴资金严重不足。 |
4. 房改售房财务管理工作薄弱。 |
5. 对外地调京干部的管理。 |
6. 利用自用土地建房困难。 |
四、对房改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 对于既没有享受房改政策、也没有享受过购房政策优惠的9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老职工, 房改政策不明确。 |
2. 针对租住不可售公有住房和军产房的老职工。 |
四、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 财政部 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论文参考文献)
- [1]政策工具视角下中国住房保障政策文本量化研究[D]. 崔佳琪. 燕山大学, 2021
- [2]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D]. 张娟. 燕山大学, 2019(06)
- [3]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的居民参与治理研究 ——基于长三角试点海绵城市的分析[D]. 谷甜甜. 东南大学, 2019(11)
- [4]中国共产党党组制度的历史考察[D]. 廉晓红.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5]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6]行政组织职能边界研究 ——以中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例[D]. 刘晨曦.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应然角色定位研究[D]. 赵涛.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8]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D]. 徐纯. 武汉大学, 2017(06)
- [9]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J]. 侯长静. 科技与企业, 2012(17)
- [10]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老干部局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J].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