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年索赔两千多万美元说明了什么?(论文文献综述)
祝勇[1](2021)在《故宫文物南迁》文中研究指明第一章抬着棺材找坟地:烽烟南渡一、山河已然破碎,故宫何谈完整1931年9月19日早上九点,时任故宫博物院秘书长的李宗侗先生像往常一样走出北京南城丞相胡同的家门,乘一辆洋车前往故宫博物院上班,过顺直门1,听到路边叫卖号外的声音,他让车夫停车,买了一张报纸。上面的大字标题,让他悚然一惊。2
周莹[2](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指出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谭东丽[3](2019)在《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研究》文中提出笔者以“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为关键词在百度上进行搜索,共计出现相关结果近750万个。可见,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已成为我国专利领域的热门话题。又以“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为主题词在知网上进行检索,共计出现相关文献450余篇。质言之,该选题亦是我国学者多年来关注的研究问题,且有着比较充分的理论研究。然而,笔者另辟新路,依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标准研究,在专利组的案例库中,通过对2150个案例进行采集和统计分析,发现有2024个案件适用法定赔偿判决,适用率高达94.15%。即在司法实践中,法定赔偿已然成为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独舞”,而其他计算方式形如具文。笔者对以此组成的数据库中适用法定赔偿的案件进行精准地分析,发现和探索出一些新的问题:考量因素不统一、计算标准缺失、赔偿数额差距大、批量案件频现、当事人举证责任缺位、数额幅度之上下限的确定性不明、法定外酌定无法可依等,故选择“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研究”为笔者的博士论文选题。在此背景下,本文试图全面梳理现行关于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研究成果,从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含义着手,运用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性质、功能和历史演进进行探讨,并运用法哲学、利益论、法经济学等多种基础理论对其存在的理论依据进行解析。笔者通过对我国现行的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相关的立法现状和其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困境进行检视,同时借鉴域外已有的经验,就完善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适用规则应考虑哪些因素以及如何具体完善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制度设计进行探索和思考。全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绪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学术创新点。正文部分共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概述”主要探讨了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涵义、特点、相关概念辨析、性质和功能。首先,从词源说、学者说、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说等角度对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进行探讨从而得出本文中的法定赔偿的含义;并明确法定赔偿具有法定性、酌定性、数额幅度确定性等特点;对裁量性赔偿、酌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等进行比较和辨析,得出裁量性赔偿和酌定性赔偿是同一含义,仅是使用的语境不同,而法定赔偿是具有法定限制的羁束性的裁量性赔偿。其次,基于证据度减轻说、法官自由裁量说和二者综合的折衷说来探讨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性质。最后,对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具有补偿、预防、惩罚性功能进行探讨和论述,并回答由于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具有惩罚性功能,因而不与惩罚性赔偿制度并用。第二章“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历史演进”简要介绍了法定赔偿在国外和我国的发展历史沿革。本章主要分析了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我国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确立与发展脉络,分析法定赔偿在同为英美法系的英国和美国的着作权法中朝着截然不同方向发展的原因,以及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在日本、韩国和中国得以发展的缘由,得出现阶段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依然发挥“恰逢其时”的重要作用。第三章“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理论解析”主要论证了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存在的合理性依据。首先,从法哲学角度而言,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体现对专利权人的救济和尊重,同时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亦是追求法的正义价值和实现法的秩序价值的体现。其次,从利益衡量论和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论的角度来说,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就是对专利权人所具有的排他性权利进行适度弱化限制并使这种具有排他性的权益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共享之结果。同时,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也是专利权和社会公共利益合理平衡结果。最后,从法经济学角度来说,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极大提高司法诉讼效率、实现实质正义和有效救济。第四章“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域外考察”主要介绍两个内容:其一,分别对美国着作权侵权法赔偿、日本和韩国的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立法及司法状况予以考察,重点介绍其当前规定和做法。其二,对美国、日本、韩国关于法定赔偿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归纳与评析,找出其存在的不足和值得借鉴的经验,从而为完善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提供可参考的经验。第五章“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立法检视”。本章主要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和《专利法》及其相关的解释及司法政策文件中有关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内容进行剖析。发现:《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仅适用于难以确定价值的诉讼标的额,《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适用于难以确定遭受损害的人身权权益的特殊情形。《专利法》及其相关的解释尽管有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条款,但依然存在计算赔偿数额标准规定不统一、适用选择及范围规定不一致等不足。本章通过对法定赔偿的适用条件展开探讨,再对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有关的法律文本进行解读和归纳,为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完善立法路径选择奠定基础。第六章“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司法实践”通过对2011-2016年2150个专利侵权纠纷案例展开实证研究。首先从案例样本来源分布、采集原则和原告的索赔金额分布进行论述,然后通过对法定赔偿适用比例、法院判赔金额、原告提供证据、具体案例中考量因素、法定外酌定的适用等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当前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适用率高、适用前提泛化、法官自由裁量权缺乏限制、数额确定的说理不充分、当事人举证责任缺失、法定外酌定无法可依、赔偿数额差距大等问题。除此之外,法定赔偿的数额确定也面临数额幅度的上下限过宽、计算标准缺失、考量因素过于模糊以及数额幅度之上下限的确定性不明等适用困境,导致法官很难把握法定赔偿数额确定的标准。同样,本章通过实证研究深度分析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不足和困境,为具体完善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建议提供依据。第七章“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完善对策”主要三方面展开论述:第一,完善立法路径的选择。首先,通过《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侵权责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专利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完善法定赔偿之立法路径的优劣进行比较,认为当前采用《专利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来共同完善法定赔偿制度为最优且最经济。然后,通过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有关法定赔偿的条款进行评析,结合当下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条款进行整体性修改,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之基本标准,除了已有的“专利权人损失、侵权人获利、专利许可的合理倍数以及法定赔偿”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基础上,建议引入“市场价值”计算标准和“证明妨碍推定规则”,对侵权人以授权三年内自申请日四年内不实施的专利抗辩为由,准予侵权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建议。第二,适用规则的完善。建议理性考量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是否具备损害已发生、损害数额事实难以证明等法定赔偿适用前提,通过结合所有证据、庭审当事人的辩论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和对审判文书中赔偿数额确定的具体因素进行充分说理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第三,法定赔偿数额幅度的分类设计。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法定赔偿数额幅度进行分层设计。首先,为引导当事人积极参与到司法诉讼中来,建议通过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质证、辩论中确定考量因素的权重。其次,通过对2011-2016年专利侵权一审样本案例中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平均判决赔偿数额和最高判决赔偿数额统计分析与比较,提出以专利权类型为标准对法定赔偿的数额幅度进行类型设计:发明专利的法定赔偿数额幅度为1-500万元;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定赔偿数幅度为1-300万元;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赔偿数额幅度为1-200万元。最后,以原告是否提供证据以及证据的质量对法定赔偿数额确定进行分层设计:对举证不全的建议采用“综合考虑标准”;对举证不能的建议采用“市场价值标准”;对举证无效或没有提供证据的建议采用“法定赔偿数额最低标准”。
鲍立娟[4](2019)在《《大陆报》头版中国报道研究(1911-1916)》文中研究说明1911年8月密勒在上海创办了第一份在华美式报纸《大陆报》,打破了英国报业在华垄断局面,一度成为远东地区销量最大的外文日报,在华经营时间长达38年。《大陆报》与当时在华外报的最大区别在于头版刊登重要新闻,刊登大量中国新闻。头版的阅读者人数是其他版面的两倍,报纸的头版报道往往反映出报刊最关注的内容。因其头版大量报道中国新闻,目前学界的普遍认识是《大陆报》对于西方读者认识真实的中国产生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份在华美式报纸如何报道中国、如何看待中国,为何这样看中国,目前为止尚无研究。将这些问题研究清楚有助于理清美国报业传统在华的出现、传播,有助于从“他者”的角度多样化的了解中国的历史,分析《大陆报》为何会在密勒等人的经营下成为在华发行量最大的外报,更有助于以史为鉴,为中国的国际传播提供借鉴。因此,本文根据《大陆报》(1911-1916)的文本材料,针对以上问题,首先分析《大陆报》为何会在中国创刊,创刊后如何在中国扎根。然后通过定量研究的分析方法,总结出《大陆报》头版中国报道的一般规律。从报道频率上来看,《大陆报》的头版中国报道基本与中国的现实律动保持一致;从议题设置来看,头版以时政性的硬新闻为主,兼具文化、社会、经济等新闻报道;《大陆报》对中国新闻的报道是从“国际新闻的视角”出发,在报道中力求做到平衡,这也是起初《大陆报》获得大量读者,迅速打开发行量的重要因素。通过定量分析得出,《大陆报》对于中国内政的报道量最大,其次是国际关系议题的报道,再者是社会议题,文化议题,经济议题的报道占比最小。以此为基础,本文对这些议题进行整合归类,从《大陆报》如何报道中国内政,报刊如何建构中国的国际关系,如何看待西方的文化生活,如何践行其提出的“致力于中国发展”的方针几个方面分析《大陆报》如何看待中国,为何这样看待中国。通过1911-1916年的报刊原始资料分析,本文认为片面地从“利他主义”角度出发,认为这是一份完全是促进中国发展的报刊;或者单纯地从“利己主义”角度出发,认为《大陆报》只是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都是有失偏颇的。《大陆报》头版中国报道,对美国来说,《大陆报》为其了解中国事务提供了一个媒介平台,打破了英式报刊的垄断,发出了上海滩的“美国之音”;对中国来说,在国际上传递了较为真实的中国图景,在国际舆论上对中国有所助益。《大陆报》报人以“美式精英”视角来看待中国,在维护美国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支持中国发展;但是报刊也实践着其“致力于中国发展”的办报方针。美国人从报刊实践中获得物质利益、权力秩序和个人声望,中国借此机会向世界传递真实的中国,在国际舆论上获得助益。这一过程或多或少是一个“等价互惠”的存在。
谈笑[5](2018)在《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简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指从鸦片战争始,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由中国政府、各地方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由政府所有或得到政府担保的官办(国有)公司等为代表的主体与外国银行、中外合办银行、国际银行团、以银行为主要参与方的国际辛迪加以及代表外国银行(财团)的个人等外国私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定义及研究意义,指出其与近代条约制度的关系,认为研究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需要涉及到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国家契约、国际贷款协议、BOT特许协议等现当代法学概念。并从历史、法律、经济三个方面阐述本论文的研究创新之处。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关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分析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中外主体性质和类别。并根据该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不同组合,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分为借款、工程建设、合伙、买卖、租赁、特许经营等类型。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属于包含涉外因素、公法因素、经济因素的私法契约。第二章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进行法理概念上的比较,讨论契约与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近代条约体系的关系。并从法的形式(分为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与客体);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律责任)三大层面进行系统比较。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所隐含的极为复杂的法律原理。第三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分为晚清时期、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介绍各个时期契约订立的时代背景,契约特点以及演变情况。第四章分析契约主体外国银行在近代条约体系下的特殊法律经济地位。指出近代在华外国银行与国际政治、领事裁判权、中国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关系,认为其优势地位的取得与近代条约制度密不可分,属于近代历史上在中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外国私法人,而不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国法人。第五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的复杂关系。在广义上,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的订约行为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关系的影响。从狭义上看,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受到近代中外条约关系的直接制约,属于近代条约制度的一部分。第六章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契约的过程。分为中方决策、外方决策、中外交涉三个层面。指出中方政府政治决策和外方企业市场决策的特点,并分析近代中外交涉交易的过程和特点。第七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核心部分——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根据法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国际贷款契约进行分类整理,对契约的结构、条款进行解剖分析,指出近代国际贷款契约的发展变化和特点。第八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重点分析近代铁路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订立的国际工程建设契约。指出其类别、条款和有关特点。第九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契约。对其定义、类别、条款及内容特点进行分析。第十章以1887年李鸿章与美国费城辛迪加订立的中外合办华美银行契约事件为例,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进行经济合作,在国际与国内,政治与经济各个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展示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困难处境。
范稳[6](2018)在《重庆之眼》文中提出第一幕:国破山河在1.狼烟邓子儒一生也搞不明白,莱特兄弟为什么要发明飞机。天空本来是属于鸟儿的,人一旦飞上了天,就应了中国的那句成语——无法无天。直到他皓首白头了,每当他仰望重庆的天空时,他都不确定灾难会不会倏然而至。但在一九三九年五月三日这天,山城灰蒙蒙的天空将给他的家族降下一个财神来,同时也是他第二天的婚礼上最为尊贵的客人——上海裕隆纱厂的董事经理罗佑华先生。全面抗战已经打了
俞灵灵[7](2018)在《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文中提出移动电商领域竞争模式的升级、一般条款的抽象性和立法者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使得法官在裁判时难以沿用传统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裁判方式,难以用现有的具体规则去处理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践中往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因此,站在移动电商的大背景下,从判决书本身出发对上述司法难点进行甄别考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59份判决书为样本,从宏观视角对样本进行实证分析,从微观视角对裁判的现状进行探究,发现法官难以厘清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对竞争关系认定态度模糊,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定存在疑问。而对竞争行为正当性判定存疑又具体表现为三点,一般条款适用泛道德化、说理论证两级分化及同等情形不同对待。在此基础上,本文探析了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官对法律的适用理论存在误读,一般条款本身的抽象性及道德性影响了法官理性审判,司法论证及配套机制的缺乏导致了法官难以寻得正义。经由剖析,本文分别从条文本身、法官本身及配套措施出发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即细化一般条款以遏制泛道德化现象;严格法律的适用程序和加强说理论证以约束法官审慎裁判;提升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级别、优化电子证据机制和建立案例族谱以弥补配套措施的缺失。我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7年11月4日颁布,而本文的研究是建立在新法颁布前,法官对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是依托旧法来实现的。新法的颁布完善了旧法在新商业时代所暴露出的弊端。而本文通过判决分析提出针对性建议也与新法部分所修之处契合。
杜卫东,周新京[8](2014)在《江河水(上)》文中提出引子:神秘赌石人夜幕初降,西南边陲小城瑞丽宛如一位曼妙仙女。街灯渔火,是她衣裙上闪光的饰物;风动鸟鸣,是她即兴吟唱的美妙歌声。穿城而过的瑞丽江和陇川江,便是她身上银光闪烁的披锦,在水雾氤氲中显得飘逸而灵动。这里自清代,便是着名的宝石集散地。白天,云遮雾罩,翠绿醉人;到了晚上,在人来客往中又透出几分张扬和神秘。突然,一个中年汉子捂着眼从一家宝石店窜出,嘴里喊着,他娘的,太平世界,朗朗乾坤,怎么说打人就打人呀!话音未落,青衫平头、膀阔腰圆的两个伙计追出来,一左一右挟持住他。那汉子使劲挣脱,无
孙文沛[9](2010)在《二战后德国赔偿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战后必须为军事上的失败及战争中的罪行支付赔偿。战后德国赔偿从1945年开始,至今尚未结束。按照时间顺序,本文分3章对3个阶段的战后德国赔偿进行论述:占领时期的赔偿、冷战期间联邦德国的赔偿和德国重新统一后的赔偿。对比占领时期和联邦德国时期的赔偿可以看出,战后德国经历了从“被动赔偿”向“主动赔偿”的转变。占领时期德国在盟国的强制下支付赔偿,联邦德国则是主动向战争受害者支付赔偿。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盟国就开始讨论制订战后德国赔偿政策,美国、英国和苏联政府内部都制订了相关方案。雅尔塔到波茨坦会议对德国赔偿问题做出了决议,三大国代表为此进行了激烈争论。雅尔塔会议确定了德国以实物支付赔偿的原则,波茨坦会议确定了“分区赔偿”原则。1946年以后美国与苏联终结了在赔偿事务上的合作。1945至1953年占领时期东德与西德的赔偿政策差别很大。苏联在东德大规模拆迁工业设备和提取工业产品作为赔偿,严重削弱了东德地区的工业实力。美国则在1946年以后大幅度削减西德赔偿计划,扶植西德工业复兴。联邦德国建立后,阿登纳政府为了重建德国在国际社会的声望,积极对以色列和犹太人世界进行赔偿。1952年德以签订《卢森堡条约》,联邦德国从1952至1966年向以色列和犹太人世界支付了34.5亿马克赔偿,对以色列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卢森堡条约》的规定,联邦德国在1956年颁布《联邦赔偿法》,对二战中的受害者进行赔偿。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战败国制订法律保障战争受害者获取赔偿的权利。犹太人世界还组织起来向一些使用过犹太劳工的德国企业发起赔偿诉讼,一些德国企业在国内外压力下向犹太劳工支付了赔偿,如IG法本、克虏伯、西门子、奔驰、大众公司等。德国重新统一和冷战结束后,大量东欧地区的二战劳工向德国发起了赔偿诉讼。2000年联邦德国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建立了“纪念、责任与未来”基金会,2001至2007年有100多万名中欧和东欧地区的二战劳工得到赔偿。德国通过持续性的赔偿展示了反思战争和承担战争罪责的勇气与决心,大大改善了德国的国际形象,为德国重返西方世界消除了道德上的障碍。战后德国赔偿还对东亚战争受害者向日本索取赔偿有一定借鉴意义。
张文彬[10](2010)在《日本对华政策(1952-1972)转变期间民间因素的影响评析》文中研究说明二战结束后,中日关系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直到1972年才最终实现了邦交正常化。尽管学术界对中日复交时期两国关系史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但迄今为止未见系统总结这一阶段影响日本对华决策的民间因素的文章问世,为此,本文试图做一尝试。本文提出,虽然“民间外交理论应用于中日关系”的提法出自中国,但是日本方面同样存在着这样一类来自民间的群体,为推动中日关系正常化做出了不懈地努力。他们不代表官方,人数由少到多,力量由弱到强,是日本方面中日复交的动力来源和社会基础,在影响政府对华决策的方面发挥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民间因素的影响下,日本政府虽然没有改变既定的对华方针,但逐渐增加了政府对中日民间交往的干预程度。随着对华友好的民间因素的力量不断壮大,中日复交的社会舆论压力不断增加。当中美接近的催化剂一旦出现,日本政府便迅速做出了早于美国与中国实现关系正常化的重大选择。因此,不论是在中日邦交正常化时期,还是在全球化的影响遍及世界各个角落的今天,都不能忽视来自日本民间的,追求中日友好和世界和平的这股非官方力量的存在。另外,本文的研究视角之所以定位在民间因素对政府决策的影响上,是因为民间交往在中日两国关系发展的历史、现在和将来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在二战之后至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前这一历史阶段民间因素发挥的独特作用尤其值得重视。通过对这一时期影响日本政府对华决策的民间因素的考察,不仅有助于理清两国关系发展的历史,而且有助于把握冷战后中日关系发展的前景,从而进一步促进两国之间未来的交流与合作。与此同时,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剧和市民社会作用的不断增大,民间外交的地位和作用也将越益突出。通过加强民间交流,提升合作水平,将成为改善周边国家间关系或区域关系的主要途径。导论部分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宗旨、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研究目标和方法、相关概念解析和论文研究的新意所在。第一章和第二章,是论文的理论演绎和背景分析部分,为下文展开作铺垫。第一章是基本理论演绎部分。先从日本外交决策模式的分析入手,概述冷战时期日本对华政策的主要特点,考察民间因素影响政府对华决策、推动中日关系发展的原因。第二章主要分析了亚洲地区冷战格局的形成对中日关系发展造成的影响。首先,旧金山和约的签订断绝了中日官方交往的渠道,但日本在承认台湾为合法中国政府的同时,仍希望保持同中国大陆的经济关系,于是形成了“政经分离”的对华政策。在这一背景下,日本民间人士和民间团体成为维持与中国联系的渠道和发展中日友好关系的主要力量。第三章至第五章,论文以历史发展为线索,阐述各个历史时期民间因素对形成日本对华决策的影响。第三章首先分析20世纪50年代日本政府四任内阁的对华政策以及中日两国民间贸易往来的实践情况。接下来以经济界为对象,考察民间因素在这一历史时期以何种形式影响了日本的对华决策,起到怎样的作用。第四章主要阐述20世纪60年代日本“政经分离”对华政策的发展和濒临失效过程。20世纪60年代初,日本政府认识到完全抛开政治关系而发展中日贸易的局限,进一步加强了对中日贸易的政府参与程度。在这一历史时期,自民党内的松村谦三集团登上历史舞台,他们主要以非官方或民间人身份开展对华活动,以间接和直接两种方式影响政府的对华决策。20世纪60年代后期“政经不可分”与“政经分离”的论战加剧,消极的对华政策不断受到挑战,日本国内逐渐形成了恢复中日邦交的社会基础。第五章主要分析1970年-1972年日本对华政策的转变及其中日复交过程。这一时期两国面临的国际背景与战后初期相比发生了巨大改变,中美接近等国际缓和的总体背景对日本对华政策的转变起到巨大影响。在日本国内,经济界团体、大众舆论、在野党和松村谦三集团形成了推动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民间力量的联合行动,也对政府转变消极对华政策形成了巨大压力。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日两国于1972年9月29日终于实现了邦交正常化。从第六章和第七章打破了前文历史分期的界限,转为进行专题研究。第六章主要分析日本的各类民间因素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活动特点。中日之间恢复外交关系,不同于他国由两国政府通过外交谈判的途径解决,而是通过民间或半官半民的方式首先提升两国交往层次,待时机成熟再由民间外交转为官方外交,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在这一章节里,首先考察了民间因素的主体特点,其次对各民间主体发挥作用的阶段特征和效果进行评估,从整体上把握民间因素对日本对华决策的影响。第七章对民间因素发挥作用的模式进行分析。主要分为间接影响方式和直接影响方式两种,间接影响方式又称为体制外方式,通过与中国签订经济协定、访华、在媒体发表社论等形式不断壮大中日复交的社会基础,给政府的对华决策造成一定压力,这是这一历史时期民间因素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其次还有直接影响方式,主要松村谦三集团等自民党政治家和在野党在决策层内部通过对决策主体谏言、批判错误的对华行动等方式,对转变对华政策施加直接的影响,但这一方式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论文的最后部分是结语,分析民间因素对中日关系发展的作用和影响,以及全球化时代民间因素影响政府外交的发展趋势。
二、两年索赔两千多万美元说明了什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两年索赔两千多万美元说明了什么?(论文提纲范文)
(1)故宫文物南迁(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抬着棺材找坟地:烽烟南渡 |
一、山河已然破碎,故宫何谈完整 |
二、日人不可不防,文物不可不迁 |
三、宫殿前小山般堆起文物箱 |
四、文物连夜运出故宫 |
五、列车停在浦口,不知道往哪里开 |
六、请你明天九点钟再来一次 |
第二章一番风雨路三千:徘徊京沪 |
一、上海仁济医院的“临时周转房” |
二、故宫文物中存在赝品 |
三、马衡被任命为第二任院长 |
四、影印《四库全书珍本》 |
五、上海预展会取得“轰动效应” |
六、中国文物第一次有组织地走向国际 |
七、文物在六朝古都安家 |
八、易培基不可能活着看到洗清冤案了 |
九、千军万马的内迁洪流 |
十、运出南京的最后机会 |
第三章谁念客身轻似叶:西迁南路 |
一、湖南大学图书馆被日本飞机炸平了 |
二、长沙至贵阳有土匪出没 |
三、安顺郊外的理想山洞 |
四、烟波一笠,回首江天 |
五、赴苏展品的安全,令故宫同人感到揪心 |
六、安顺待不下去了 |
七、在巴县的竹海中隐匿形迹 |
第四章千军万马一条江:西迁中路 |
一、把两千多箱文物抛在南京,让马衡无比自责 |
二、不易受潮湿的物品暂存重庆 |
三、宜宾也不安全 |
四、装满文物的木船纤绳断了 |
五、轰炸乐山的纪录片成为日本空军的“样板片” |
六、当学术巨匠遭遇大足石刻 |
第五章到晚才知身是我:西迁北路 |
一、一个家庭的“南迁” |
二、军火库做文物库房 |
三、在大雪中翻越秦岭 |
四、大慈寺僧人要遵守来自故宫的“戒规” |
五、古佛青灯,伴他写下一生中最重要的着作 |
六、大火向存满故宫文物的武庙蔓延过来 |
七、为守护国宝而牺牲的军人 |
第六章覆巢犹幸能完卵:沦陷之城 |
一、故宫人员关闭了故宫大门 |
二、在日本人眼皮底下搞了件大事情 |
三、日本收藏的大量文物,实为我国家博物馆之无上妙品 |
四、日本投降了,有人半信半疑 |
五、华北日军投降仪式在太和殿广场举行 |
六、文物工作者的胜利“纪念碑” |
第七章八千里路云和月:东归北返 |
一、故宫文物走了,文化的种子留下了 |
二、接二连三的翻车事故 |
三、你不是学生,你是共产党的代表 |
四、台湾,是什么地方啊 |
五、南迁文物回到出发地 |
六、追缴“小白楼”散佚书画 |
七、“故宫盗宝案”尘埃落定 |
第八章人间毕竟晴方好:一宫两院 |
一、文物迁出北平以来最大一次损失 |
二、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
三、生命中最后两个字 |
(2)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基础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2.1.1 词频统计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3.1.1 单句式结构 |
3.1.2 组合式结构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3.2 句类特点 |
3.2.1 陈述句标题 |
3.2.2 疑问句标题 |
3.2.3 感叹句标题 |
3.2.4 祈使句标题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4.1 引言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4.2.1 词语修辞 |
4.2.2 辞格修辞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5.2.1 明示行为 |
5.2.2 推理过程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5.3.2 语境效果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3)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学术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概述 |
第一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解读 |
一、专利侵权损害法定损害赔偿的涵义 |
二、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特点 |
三、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第二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性质 |
一、证据度减轻说 |
二、法官自由裁量说 |
三、折衷说 |
第三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功能 |
一、补偿功能 |
二、预防功能 |
三、惩罚性功能 |
第二章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历史演进 |
第一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源起 |
一、西方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萌芽 |
二、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萌芽 |
第二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确立和发展 |
一、英美法系着作权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确立与发展现状 |
二、大陆法系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确立与发展现状 |
三、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确立与发展现状 |
第三章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理论解析 |
第一节 法哲学分析 |
一、法的正义价值 |
二、法的秩序价值 |
第二节 利益论分析 |
一、利益衡量理论 |
二、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理论 |
第三节 法经济学分析 |
一、专利制度的经济学解读 |
二、法定赔偿语境下的效益优先 |
第四章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域外考察 |
第一节 着作权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美国考察 |
一、补偿兼惩罚功能的法律体系 |
二、美国着作权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司法适用 |
第二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日本考察 |
一、实体法与程序法共筑的法律体系 |
二、日本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司法适用 |
第三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韩国考察 |
一、实体法主导的法律体系 |
二、韩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司法适用 |
第四节 国外法定赔偿的比较与评述 |
一、美国着作权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对我国的启示 |
二、日本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对我国的启示 |
三、韩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立法检视 |
第一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适用条件 |
一、损害已然存在 |
二、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事实难以确定 |
三、依自由心证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
第二节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立法现状 |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立法现状 |
二、我国《侵权责任法》及司法解释的立法现状 |
三、我国《专利法》及司法解释的立法现状 |
第六章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司法实践 |
第一节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案例样本 |
一、专利侵权案例样本分布 |
二、专利侵权案例样本采集原则 |
三、案例样本中原告索赔情况统计分析 |
第二节 适用法定赔偿的案例样本统计分析 |
一、法定赔偿适用比例统计分析 |
二、法院判赔数额统计分析 |
三、原告提供证据统计分析 |
四、法定赔偿适用案例样本统计分析 |
五、具体判例考量因素统计分析 |
六、法定外酌定案例样本统计分析 |
第三节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在司法适用的不足 |
一、法定赔偿的适用前提泛化 |
二、法官自由裁量权缺少限制 |
三、赔偿数额的确定裁判说理不充分 |
四、当事人举证责任缺位 |
五、法定外的酌定数额无法可依 |
六、赔偿数额确定差异大 |
第四节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司法适用面临的困境 |
一、法定赔偿条款规定的上下限幅度过宽 |
二、法定赔偿数额计算标准的缺失 |
三、法定赔偿数额确定应考量因素过于模糊 |
四、法定赔偿数额之上下限的确定性不明 |
第七章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完善对策 |
第一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立法路径选择建议 |
一、《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立法路径选择 |
二、《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立法路径选择 |
三、《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立法路径选择 |
第二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适用规则完善建议 |
一、理性考量法定赔偿的适用前提 |
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与行使 |
第三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数额幅度的分类设计 |
一、在庭审中辩论影响因素的权重 |
二、法定赔偿数额幅度的类型设计 |
三、法定赔偿数额幅度的层次安排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大陆报》头版中国报道研究(1911-191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研究问题的由来 |
一、选题价值与问题意识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章节架构 |
第一章:《大陆报》的创办与经营 |
一、时代背景:美国新扩张主义与中国的外交方针 |
二、媒介环境:上海成为全国报业中心与租界内的言论自由 |
三、创办人密勒及其编辑方针 |
四、经营运作 |
第二章:《大陆报》头版中国报道的总体特征 |
一、报道总量与频率分析 |
二、报道的议题类别分析 |
三、《大陆报》头版中国报道的主导视角与报道理念 |
(一) 国际新闻视角下的头版中国报道 |
(二) 力求平衡的报道理念 |
第三章:《大陆报》视野下的民初政局 |
一、从革命到共和:古老帝国的年轻转向 |
(一) 辛亥革命爆发:多方消息来源报道革命进展 |
(二) 政体更换:君主还是共和 |
(三) 《大陆报》对袁世凯的身份认同 |
二、关注中国现状:民初政治如何转型 |
(一) 支持“共和国列强贷款” |
(二) 国会—尝试共和的想象与幻灭 |
(三) 报刊如何看待二次革命 |
(四) 《大陆报》对袁世凯的形象塑造 |
三、《大陆报》视域下的帝制运动 |
(一) 帝制筹备期报刊对袁世凯与帝制的看法 |
(二) 公开称帝期:报道各地情况、观望局势发展 |
(三) 取消帝制后反袁声浪高涨 |
第四章:《大陆报》对中国国际地位的建构 |
一、“分离中国领土的开始”:报刊对中俄蒙古问题的报道 |
(一) 持续报道事件进展、关注政府因应措施 |
(二) 反映公众对俄情绪 |
(三) 揭示俄国目的:“开辟在华特殊利益领域” |
二、报刊对日本的否定态度 |
(一) “强大而霸道的邻国”:中日南京事件与直隶事件的报道 |
(二) “远东悲剧的第一幕”:报刊对中日二十一条交涉的报道 |
(三) 批判日本对华的巨额索赔 |
三、报刊对美国正面形象的塑造 |
(一) 非常事态的介入:灾荒救济中“美国帮扶”的形象塑造 |
(二) “道德影响”:美国退出六国银行集团 |
(三) 建构中美“特殊关系”:美国承认中华民国 |
第五章:报刊与西方文化生活观念 |
一、西方视野下的休闲生活与时尚 |
二、提倡西方教育 |
三、宣扬基督教文化精神 |
第六章:“致力于中国发展”—《大陆报》报人的努力 |
一、支持中国禁鸦片运动 |
二、关注城市边缘人生计 |
三、主张废除妾室制度 |
第七章:结论 |
一、美国报业传统的移植 |
二、美国“精英”的中国观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定义及研究意义 |
一、定义及有关概念解释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综述 |
一、1949年前政府涉外经济契约有关研究 |
二、1949年后近代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中方主体 |
二、外方主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 |
一、借款法律关系 |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
三、合伙法律关系 |
四、买卖法律关系 |
五、租赁法律关系 |
六、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
七、其他类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特性 |
一、公私混合主体 |
二、私法性的内容 |
三、公法性的内容 |
四、契约涉外因素 |
五、国际经济因素 |
第二章 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之比较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契约与条约 |
二、准条约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 |
三、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条约体系的关系 |
第二节 法理比较 |
一、法的形式比较 |
二、法律关系比较 |
三、法的实施比较 |
第三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 |
第一节 晚清产生发展成型期(1840年至1912年) |
一、1840年至1870年 |
二、1870年至1894年 |
三、1894年至1912年 |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泡沫期(1912年至1927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消亡期(1927年至1949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四章 近代条约体系下外国银行之地位 |
第一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治外法权银行”概念 |
二、外国在华银行与条约制度 |
三、约束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特殊地位的取得 |
一、晚清的金融商业政策 |
二、晚清及民国的银行货币制度 |
第三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优势地位 |
一、法律地位优势 |
二、经营实力优势 |
三、优势地位的丧失 |
第五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的影响 |
一、国际强权的基石 |
二、国际争霸的魅影 |
三、外交开路的投资 |
四、政治优先于经济 |
第二节 中外关系的制约 |
一、国际条约的直接制约 |
二、外交承认与契约继承 |
三、交战状态与契约终止 |
四、外交敌对与契约履行 |
第六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订立 |
第一节 影响契约订立的因素、订约人员及交涉方式 |
一、影响订约的因素 |
二、参与订约的人员 |
三、订约交涉的方式 |
第二节 中方订约程序——以政府决策为中心 |
一、中方决策的特点 |
二、中方决策的过程 |
第三节 外方订约程序——以市场决策为中心 |
一、外方决策的特点 |
二、外方决策的过程 |
第四节 中外交易程序——经济与政治的互动 |
一、询盘 |
二、发盘 |
三、还盘 |
四、接受 |
第七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演变 |
一、定义 |
二、形式演变 |
第二节 契约结构 |
一、契约首部 |
二、契约尾部 |
三、契约附件 |
四、契约正文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财务条款 |
二、管理条款 |
三、格式条款 |
第八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分类与特性 |
一、定义 |
二、分类 |
三、特性 |
第二节 契约产生背景与演变历史 |
一、舰炮与条约奠定的基石 |
二、早期国际工程建设草案 |
三、政治斗争与国际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性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技术及商务条款 |
四、附件和补充条款 |
第九章 近代中外间合资合作经营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类别 |
一、定义 |
二、分类 |
第二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商务技术条款 |
第十章 案例研究——以华美银行契约为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举办银行的思潮 |
二、清政府内部争议 |
三、主要参与人物 |
四、“轰传世界”的华美银行协议 |
第二节 中美双方往来经过 |
一、中美合作的缘起 |
二、美方在中国的活动 |
三、中方赴美谈判 |
四、中外媒体有关报道 |
第三节 内外政治经济矛盾与契约订立 |
一、清政府内部强大的反对力量 |
二、美国政府的局外人态度 |
三、广泛的外国反对力量 |
四、失败的内部及客观原因 |
第四节 事件后续 |
结语 |
一、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一种法律关系 |
二、同一法律现象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解读 |
三、政府涉外经济活动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
四、终止履行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方式与结果 |
五、客观看待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公法性质 |
六、倒影民族资本处境的一面镜子 |
附录 |
一、1887年华美银行事件稀见史料 |
(一) 李鸿章致美国国务卿巴夏的信 |
(二) 《李鸿章咨周馥盛宣怀马建忠文》英文件 |
(三) 李鸿章致美国费城商人黄腾派克的两封信 |
(四) 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致米建威的信 |
(五)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为马建常(马相伯)开具的介绍信 |
二、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目录表 |
(一) 说明 |
参考书目 |
一、档案文献、资料汇编、文集 |
二、报刊 |
三、历史政治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四、法律经济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五、外人论着 |
(一)中文 |
(二)英文 |
后记 |
(6)重庆之眼(论文提纲范文)
1. 狼烟 |
2. 星光照耀下的小草 |
3. 一九三七之夏 |
4. 玄都观里桃千树 |
5. 世界主义者 |
6. 岂曰无衣 |
7. 与子同仇 |
8. 前度刘郎今又来 |
9. 打向老师的耳光 |
1 0. 空军坟 |
1 1. 咫尺天涯 |
1 2. 我本将心向明月 |
1 3. 落在剧院里的炸弹 |
1 4. 洗罪 |
1 5. 私奔 |
(7)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问题的缘起 |
2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异质化探析 |
2.1 异于传统电商之移动电商新特征 |
2.1.1 不再囿于时空 |
2.1.2 集个性化数据 |
2.1.3 具有聚合效应 |
2.2 衍生的竞争行为较传统之不同点 |
2.2.1 表现形式迥异 |
2.2.2 对用户行为选择的更多限制 |
2.2.3 对证据机制的更艰挑战 |
2.2.4 对法官技艺的更高要求 |
3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裁判分析 |
3.1 宏观视角:所采样本的实证分析 |
3.1.1 以时间和地域为参数 |
3.1.2 以案由为参数 |
3.1.3 以被诉行为所涉的模块为参数 |
3.1.4 以判决依据为参数 |
3.1.5 以原告胜诉率为参数 |
3.2 微观考察:判决依据及理由的运用歧义 |
3.2.1 法法之间关系的歧义 |
3.2.2 竞争关系考察之歧义 |
3.2.3 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之歧义 |
4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裁判困境的理论溯源 |
4.1 知识产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关系剖析 |
4.1.1 规范层面:法条竞合或想象竞合 |
4.1.2 责任层面:竞合或独立 |
4.2 竞争关系判定之理论廓清 |
4.2.1 是否为前提 |
4.2.2 标准之厘定 |
4.3 不正当性的判断存疑之原因考察 |
4.3.1 一般条款本身具抽象性及伦理性 |
4.3.2 法官陷入适用困境和论证困境 |
4.3.3 司法配套机制不完善 |
5 完善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裁判制度之建议 |
5.1 细化一般条款以遏制泛道德化现象 |
5.1.1 填补一般条款 |
5.1.2 明晰认定标准 |
5.2 审慎法官裁判以走出现实困境 |
5.2.1 严格适用程序 |
5.2.2 加强说理论证 |
5.3 升级配套机制以弥补缺失 |
5.3.1 提升审判级别 |
5.3.2 优化电子证据机制 |
5.3.3 建立案例族谱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目次 |
作者简介 |
(9)二战后德国赔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本文理论创新 |
二、战争赔偿的演变及一战后德国赔款的闹剧 |
第一章 占领期间盟国对德战败赔偿政策的演变和实施 |
第一节 战后初期盟国对德战败赔偿政策的演变 |
一、盟国内部对德国赔偿问题的讨论 |
二、从雅尔塔到波茨坦会议盟国赔偿政策的确立 |
三、盟国在赔偿问题上合作的终结 |
第二节 占领时期东、西占区赔偿的执行 |
一、苏联和西方国家在各自占领区的赔偿政策 |
二、东、西占区赔偿的执行 |
小结 |
第二章 冷战期间联邦德国的赔偿 |
第一节 阿登纳政府与犹太人世界的赔偿谈判和《卢森堡条约》的签订 |
一、阿登纳政府的"赎罪外交"和犹太人世界索取赔偿的努力 |
二、瓦森纳尔谈判及《卢森堡条约》 |
三、《卢森堡条约》的执行及影响 |
第二节 《联邦赔偿法》的制订与执行 |
一、《联邦赔偿法》出台的背景及过程 |
二、《联邦赔偿法》的执行 |
第三节 德国大企业对纳粹劳工的赔偿 |
一、IG法本公司的赔偿 |
二、克虏伯公司的赔偿 |
三、通用电气-德律风根公司和西门子公司的赔偿 |
四、莱茵金属公司的赔偿 |
五、奔驰和大众公司的赔偿 |
小结 |
第三章 德国统一后的赔偿——"纪念、责任与未来"基金会 |
第一节 基金会的筹备与建立 |
第二节 基金会履行的使命 |
小结 |
结语 |
一、二战后德国赔偿的特点 |
二、一战后德国赔偿与二战后德国赔偿的比较 |
三、二战后占领时期与联邦德国时期赔偿的比较 |
四、德国做出持久和广泛赔偿的原因 |
五、赔偿对德国及其周边国家的影响 |
六、研究二战后德国赔偿的现实意义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日本对华政策(1952-1972)转变期间民间因素的影响评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Abstract 导论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动态评述 |
第二节 论文写作的宗旨及意义 |
第三节 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与解析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结构及创新之处 |
一、论文的内容与框架结构 |
二、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基本理论演绎:外交决策中的民间因素 |
第一节 外交决策的理论与模式 |
一、外交决策的概念界定 |
二、外交决策理论及模式 |
第二节 日本对华决策模式的特征 |
一、日本外交决策的总体特征 |
二、1952-1972年日本对华决策模式的特点:民间因素作用凸显 第二章 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战后亚洲地区国际格局的特殊性 |
一、冷战时期亚洲地区国际格局的形成 |
二、中日官方交往渠道的中断 |
第二节 冷战格局对日本对华决策的影响 |
一、战后日本外交的两大支柱 |
二、日本"政经分离"对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
三、民间因素在维系对华接触渠道方面的作用 第三章 1952-1960年政经分离政策的形成与民间因素的影响 |
第一节 20世纪50年代日本政府的对华政策 |
一、旧金山对日和谈之后吉田茂内阁的对华政策 |
二、鸠山一郎内阁的对华政策 |
三、石桥湛山内阁的对华政策 |
四、岸信介内阁的对华政策 |
第二节 民间因素的影响:经济界推动四次中日民间贸易协定签订案例 |
一、20世纪50年代日本民间因素的形成背景 |
二、四次中日民间贸易协定的实现 |
三、20世纪50年代民间因素在日本对华决策中的作用 第四章 1960-1969年政经分离政策的发展与民间因素的影响 |
第一节 池田勇人内阁时期的对华政策 |
一、池田勇人内阁对华政策的调整 |
二、池田勇人内阁对华政策的局限性 |
第二节 佐藤荣作内阁早期的对华政策 |
一、佐藤荣作内阁早期的对华政策 |
二、池田勇人内阁与佐藤荣作内阁早期对华政策的比较 |
第三节 民间因素的影响:松村谦三集团促进LT贸易达成案例 |
一、20世纪60年代民间因素的形成背景 |
二、LT贸易的发展过程 |
三、20世纪60年代民间因素在日本对华决策中的作用 第五章 1970-1972年政经分离政策的失效与民间因素的影响 |
第一节 国际形势的变化及佐藤荣作内阁的政策调整 |
一、国际形势的变化 |
二、佐藤荣作内阁的对华政策调整 |
第二节 田中角荣内阁对华政策的转变与中日复交的实现 |
一、田中角荣内阁的对华复交行动 |
二、《中日联合声明》的发表与中日关系正常化的实现 |
第三节 民间因素的影响:在野党在中日复交过程中充当沟通渠道案例 |
一、20世纪70年代民间因素的形成背景 |
二、作为沟通渠道的在野党 |
三、20世纪70年代民间因素对日本对华决策的影响 第六章 日本对华决策中民间因素的主体分析 |
第一节 积极促进对华交流的经济界 |
一、经济界的成员构成 |
二、发挥作用的阶段特征 |
三、效果评估:开拓对华交流渠道,提升中日交往层次 |
第二节 发挥补充外交作用的在野党 |
一、四大在野党的对华政策主张 |
二、发挥作用的阶段特征 |
三、效果评估:批判消极对华政策,搭建中日谈判桥梁 |
第三节 作为政府对华联系管道的松村谦三集团 |
一、松村谦三集团的性质分析 |
二、发挥作用的阶段特征 |
三、效果评估:建立政府对华联系的管道 |
第四节 制约消极对华政策的公众舆论 |
一、公众舆论的包含对象 |
二、发挥作用的阶段特征 |
三、效果评估:形成转变消极对华政策的强大压力 |
第五节 影响日本对华决策的民间因素的主体特征 第七章 日本对华决策中民间因素的作用模式分析 |
第一节 民间因素的作用模式 |
一、民间因素作用模式的划分依据 |
二、各类民间因素影响日本对华决策的具体方式 |
第二节 间接影响方式 |
一、经济界的对华经济交往 |
二、多种民间因素的对华人员交流 |
三、间接影响方式的作用评析 |
第三节 直接影响方式 |
一、在野党在国会中的牵制活动 |
二、松村谦三集团在党内的制衡活动 |
第四节 民间因素作用模式的特征 |
一、出发点各不相同 |
二、活动方式灵活多样 |
三、个人作用突出 |
四、影响有限但不可忽视 结语 |
第一节 民间因素与中日关系的发展 |
一、民间因素对日本对华决策的影响 |
二、中国对民间因素的重视 |
三、民间因素与中日关系的发展 |
第二节 民间因素与全球化时代的外交 |
一、民间因素发挥作用的条件 |
二、全球化时代民间因素影响政府外交的发展趋势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
四、两年索赔两千多万美元说明了什么?(论文参考文献)
- [1]故宫文物南迁[J]. 祝勇. 当代, 2021(04)
- [2]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D]. 周莹.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3]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研究[D]. 谭东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4]《大陆报》头版中国报道研究(1911-1916)[D]. 鲍立娟. 上海大学, 2019(04)
- [5]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D]. 谈笑. 湖南师范大学, 2018(01)
- [6]重庆之眼[J]. 范稳.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2018(01)
- [7]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D]. 俞灵灵. 中国计量大学, 2018(02)
- [8]江河水(上)[J]. 杜卫东,周新京. 中国作家, 2014(13)
- [9]二战后德国赔偿问题研究[D]. 孙文沛. 武汉大学, 2010(09)
- [10]日本对华政策(1952-1972)转变期间民间因素的影响评析[D]. 张文彬. 华东师范大学, 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