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罚单开重复了怎么办

问:驾驶证罚单开重怎么办?
  1. 答:驾驶证罚单开重怎么办?驾驶证罚单开重的话,可以去交管部门进行申请啊,也可以去查询比较好一点,这样可以查得到的,一般情况下,开罚单的话,有记录的
  2. 答:这罚单开重怎么办?驾证罚单开送的话,你如果你觉得他给你开重了,那么你就要到交警的复议部门去复议,每个城市的交通警察部门,他都有警察的负一部门,你到负一部门,如果他确实认为给你开中的话,他可以减轻你的罚处罚的
  3. 答:这种情况大多为违法是重复的现象,在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违法行为,但是监控录像也录到了此条违法行为,属重复处罚。这个情况可以向采集数据交警队法制科提出行政复议,经核实后,是可以消除的。
  4. 答:驾驶证的罚单开了两个一模一样的,可以直接到驾驶证的开罚单的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撤销罚单。一般情况下60天之内可以去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
  5. 答:可以去车管所重新申诉,如果两张单子之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就可以申诉成功,但是超过二十四小时就很难成功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6. 答:这个还没有遇到过,你可以试着去交警队处理
  7. 答:去当地车管所进行申诉。
  8. 答:如果驾驶证的罚单开重了,那么你只需要交一份,另一份作废就可以了。但你必须得跟交警大队协商好。
  9. 答:驾驶证罚单开重的话,那么你只需要去缴纳一张罚单的费用就可以了,所以不需要两张同时去交罚款的。
  10. 答:驾驶证罚单开重可以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重复缴费退费申请。
    如果缴费人不是车主,车主应填写委托转款声明。此外,重复缴费的当事人还需要提供缴费票据、支付宝12123订单复印件和重复缴费的截图等资料凭证。
问:罚款缴费重复了怎么办呢,我缴纳了两次,多交
  1. 答:罚款缴费重复了可以到违法处理地交通管理部门申诉罚款重复缴纳,拿着两张同一违章的两个交款收据发票去所在的交警队经查实,进行缴款撤销,违法处理业务回退,或者协调退款等。
    违章罚单是需要去交巡警平台处理的,因为大部分违章记录都是记录的车辆违章,并没有当事人,所以需要当事人去交巡警平台接收处理。接收处理后的才会给出违章罚款缴费通知书,这个时候拿着这个通知书编号就可以去代收交通罚款的银行网点缴费了。如果出现重复交款可以申诉,交通违章申诉程序如下:
    1、在了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首先要确定自己的违章确实是事出有因,有申诉的理由和证据;
    2、向当地交警部门拿一张《行政复议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其中为什么要撤销处罚的原因和理由需要依据事实、清楚明白的写出来;
    3、填好《行政复议申请表》以后、携带交警部门开具的《处罚决定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交给交警部门进行办理;
    4、等待申诉结果,一般一周之内申诉结果就会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答:正常的话是不会重复交的,如果确实是交重复了,拿好你的两张同一违章的两个交款收据发票
    去所在的交警队问他们怎么处理。这应该是个别案例,还是得自己跑一趟去问他们具体怎么操
    作处理的。
    缴交通违章罚款流程是:
    一般情况下,违章罚单是需要去交巡警平台处理的,因为大部分违章记录都是记录的车辆违
    章,并没有当事人,所以需要当事人去交巡警平台接收处理。接收处理后的才会给出违章罚款
    缴费通知书,这个时候拿着这个通知书编号就可以去代收交通罚款的银行网点缴费了。
问:交通罚款交重了怎么办
  1. 答:法律分析: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重复缴费退费申请。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2、《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3、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4、违章不需吊扣证的,只需直接到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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