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吴江市确立经济发展新思路(论文文献综述)
暴占杰[1](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减贫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地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而这其中,中国共产党对西藏贫困问题的治理实践是最为典型的代表。原因在于,西藏地处青藏高原,集我国边疆地区、边缘地区以及少数民族落后地区于一体,加之和平解放前长期遭受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蹂躏,导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就贫困状况而言,西藏贫困人口多且分布广泛,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而且还存在严重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2011年,西藏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此外,作为国家战略安全屏障,西藏存在境内分裂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威胁国家统一与安全的稳定问题。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将西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体现了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解决西藏的贫困问题能够为推进西藏持续稳定和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综合上述因素,西藏在党和国家扶贫工作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关系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西藏的扶贫工作既在国家总的扶贫战略框架内开展,又有党中央、国务院超常规的特殊扶持政策的推动。长期以来,学术界偏重于在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下对西藏反贫困实践进行实证研究,而以中国共产党为研究对象,纵向宏观考察我们党在西藏扶贫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较为薄弱。2019年,西藏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2020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不管是从学术视角来看,还是从时间节点来讲,研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对西藏乃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长足发展意义深远。有鉴于此,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基于西藏深度贫困这一现实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探讨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为主线,立足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交叉学科研究法等方法。依托包括党和国家以及西藏地方历史文献、着作、期刊、报纸等各类文献资料,并参考相关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统计年鉴、地方志等材料,历史地、系统地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逻辑,进而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和推动西藏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启示,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分为六章对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展开研究。第一章是绪论。回顾了关于西藏贫困问题与扶贫工作的研究现状,明确研究主题。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能从中把握学术界研究进展,找准研究角度,借鉴前人研究经验,趋避其研究不足之处。这样既可以做到查漏补缺,又可以避免重复研究。通过文献回顾和述评,确立了从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贫困问题实践角度着手研究。第二章是关于西藏贫困问题的相关概述。对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念、贫困状况,以及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阐释。从西藏区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地理、社会、宗教、民族等特点探讨西藏面临的贫困问题。纵向梳理西藏不同阶段的贫困特征,同时横向对比西藏贫困问题与全国其他区域的差异。这既可以有效衔接下文中国共产党西藏贫困治理所做的有针对性工作,也凸显了西藏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与紧迫性,同时还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何采取超常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开展西藏的扶贫工作。第三章是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理论上系统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贫困思想,借鉴中国传统反贫困思想和国外有益的反贫困理论,能够为研究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贫困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从实践层面看,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对西藏扶持、支援和建设为此后的扶贫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该部分主要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扶贫工作的具体实践。以中央和西藏地方扶贫政策和取得的成效为标准,将西藏扶贫工作细化为三个阶段,包括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扶贫攻坚阶段、扶贫开发深化阶段,分别论述中央政府以及西藏地方党委、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具体开展工作,有什么特点,取得了哪些成效。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这一章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具体阐述中央关于西藏的脱贫攻坚政策与西藏精准脱贫具体实践。本章与上一章节是文章的核心部分,这两章将中国共产党关于西藏扶贫工作的演进脉络,历史经验清晰地呈现出来,为总结经验和启示提供研究基础。具体来说,这一章主要探究中国共产党为推进新时代西藏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战略规划,构建的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以及施策路径,并总结了脱贫攻坚阶段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本章在梳理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反贫困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解决西藏贫困问题的经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的与时俱进,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在汲取经验的基础上还应该展望未来,明确今后推动西藏的扶贫工作和发展应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人民通过扶贫工作历史性地消除西藏绝对贫困问题,对西藏的发展和稳定意义重大,创造了中国减贫治理的“西藏样本”,是中国共产党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光辉典范。探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路径,总结经验和启示,以期对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
谭诗垚[2](2020)在《区级政府外事管理研究 ——以苏州市吴江区为例》文中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中外交流更加深入和频繁,地方政府对外交流也日渐增多,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地方外事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对地方政府外事管理工作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服务中央整体外交,二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因此,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外事管理部门要转变职能,寻找新的管理模式,从而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和满足地方经济的发展。本文从基层外事部门出发,选取苏州市吴江区为研究对象,对区县级政府外事管理展开研究。首先,本文的论述从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开始,对国内外有关地方外事管理的理论和研究领域进行评价和分析,阐述与论文主题相关的概念和理论分析工具,详细介绍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框架,指出创新之处和研究的困难。接着,从地方外事管理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方式的演变展开论述,简要介绍了地方外事管理的原则、体系和机构,将地方外事管理演变的过程分为四个时期,分别是中央高度集权管理时期、地方外事初期发展时期、地方外事快速发展时期和地方外事职能转变时期。然后,选取苏州市吴江区为案例分析对象,作为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区县级代表,进一步分析其政府外事管理现状。从吴江区目前的区域发展情况和对外开放水平出发,对其外事管理机构的历史沿革进行阐述,详细分析总结吴江区外事管理部门的职能,从外宾接待、因公出国(境)管理、国际友好城市交往、涉外管理四个方面论述其目前管理的成效。根据目前吴江区政府外事管理的管理现状,发现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是外事管理工作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未能在乡镇外事管理中树立权威,友城关系开始疏远、交流活动逐渐减少,外事服务不能满足市民的要求,大部分外事干部陷于日常翻译和接待工作。针对找到的问题,逐一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完善;二是外事管理职能未充分发挥;三是友城交流发展不平衡有局限;四是外事服务百姓的手段单一;五是外事干部综合管理能力不强。最后,结合苏州市吴江区的实际,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提高区(县)级政府外事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完善外事管理体制,明确定位规范管理;加强管理职能转变,构建全区“大外事”格局;整合友好资源,多层次多领域发展;贯彻“外事为民”理念,创新服务百姓方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外事管理能力。力求从理论层面对区级外事管理提供一些可行性的对策和建议,能够让地方外事更好地服务中央整体外交、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
纪然[3](2020)在《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苏南乡村水域空间适应性规划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生态系统服务是支持地球生命系统运转和维持人类生存的基础,其效能的高低直接影响区域的发展水平。乡村是一个包括了自然、社会、经济等多种元素的综合体,是人类生活生产的主要空间。但是,随着城镇的扩张,乡村的水域空间生态环境恶化,生态服务能力下降,居民需求提高,传统规划方法逐渐显示出无法适应生态平衡发展要求的状况。苏南乡村地区作为我国乡村建设的先行区域,特殊的水网结构,呈现出其他地区不具有的复杂性和生态特殊性,从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研究出发,探究适应性规划对科学合理规划乡村水域空间、实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选取苏南乡村水域空间作为研究对象,遵循“理论研究—现状分析—供需评估—问题探究—规划策略—案例反馈—归纳总结”的思路进行研究:在理论分析和现状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其空间形态和历史区位特征,构建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评估体系;厘清当前导致其供需关系失衡的根本原因和影响因子;以供需关系为导向,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适应性规划策略,归纳总结出苏南乡村水域空间适应性规划的技术流程、具体措施及思路策略。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基于实地调研和相关水域数据的分析,总结其水域空间的特征、面临的问题及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现状。在此基础上将生态系统服务进行分类,并根据空间形态的转译与苏南乡村的历史区位特征,结合层次分析法,构建苏南乡村水域空间的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评估体系。(2)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评估结果,绘制相关评估专题图,结合雷达图、矩阵分析等方式分析造成矛盾的主要影响因子,归纳总结出了四种供需关系的互动模式,明确各个区域不同模式下的问题。(3)在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评估和问题分析的基础上,从构建生态格局、优化功能分区、加强控制管理、促进动态演进四个方面进行水域空间适应性规划策略研究。(4)结合吴江黎里北片区案例分析,对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适应性规划方法进行进一步的深化和探讨。研究通过量化水域空间的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效能评估,探究当前供需失衡的矛盾和问题,以供需关系的角度切入,更客观、精准的制定适应性规划方案和手段,以期为乡村水域空间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依据。
吕倩[4](2020)在《中国能源消费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及减排策略研究》文中指出化石能源碳排放所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负责任的大国,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实现碳排放强度相比2005年下降40%-45%;到2030年碳排放强度相比2005年下降60%-65%;以及到2030年左右碳排放总量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的目标。面对前所未有的减排压力和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压力,需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节能减排策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本文构建了基于校正后夜间灯光数据集的省级尺度碳排放估算模型,系统分析了 1995-2016年多尺度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构建了碳排放影响因素模型,分析关键因素对碳排放影响的共同特征和地区差异性。构建了碳排放预测模型研究未来中长期2017-2050年碳排放演变趋势,分析全国、三大地区和省级碳排放达峰路径和碳排放强度目标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差异化的减排策略。(1)在对DMSP-OLS数据和NPP-VIIRS数据分别进行校正的基础上,对二者进行融合校正,回归方程拟合优度为0.8354,拟合效果良好。由此构建了1992-2016年校正后DMSP-OLS尺度夜间灯光数据集。结合能源消费统计碳排放量,构建了基于校正后夜间灯光数据集的省级尺度碳排放估算模型,拟合精度R2达到了 0.7138,模型估算效果良好,估算精度达到要求。(2)利用省级能源消费统计碳排放量对初步反演出的栅格尺度碳排放量进行线性调整,生成省级尺度碳排放零误差的全国能源消费碳排放栅格图(1km×1km空间分辨率)。在此基础上统计市级和县级尺度碳排放量。通过趋势分析法、全局空间相关性和局部空间相关性,分别在省级、市级和县级尺度进行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分析。全国层面我国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由1995年的18.89亿吨增长为2016年的46.83亿吨,年均增速为6.72%。三大地区呈现出与全国一致的增长趋势,其中东部地区能源消费碳排放占比最高,中部地区最低。省级、市级和县级尺度高碳地区多集中在环渤海湾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河北和山东为碳排放迅猛增长型省份,全国有11个地级市和77个县域属于碳排放迅猛增长型。不同尺度能源消费碳排放和增长类型分布均存在胡焕庸线现象。省级、市级和县级三种尺度的全局Moran’s I指数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增长态势,市级尺度的碳排放全局空间相关性最强;省级、市级和县级尺度碳排放的局部相关性呈现扩大趋势,显着性类型以正相关集聚分布为主。(3)依据1995-2016年省级尺度能源消费碳排放数据,结合人口规模、人均GDP、能源强度、城镇化水平、产业结构等影响因素指标,运用动态空间杜宾模型、地理加权回归模型和STIRPAT模型,构建了全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尺度的SDM-STIRPAT 模型,拟合优度 R2分别为 0.9894、0.9946、0.9938 和 0.9834,模型拟合精度良好。构建省级尺度GWR-STIRPAT模型,拟合优度R2均大于0.64,模型合理有效。在共同特征上,全国、东部和西部地区的人口数量对本省碳排放呈现正向影响;全国、东部和中部地区的人均GDP对本省碳排放呈现正向影响;能源强度对本省碳排放均呈现正向影响;全国、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对本省碳排放呈现正向影响;全国和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对本省碳排放呈现正向影响。从人口规模来看,中部地区的短期总效应最为显着,东部地区的长期总效应最为显着。从人均GDP和能源强度来看,东部地区的短期和长期总效应最为显着。从城镇化率来看,中部地区短期和长期总效应最为显着。从产业结构来看,中部地区短期总效应最为显着,东部地区长期总效应最为显着。碳排放与人均GDP在全国、东部地区均存在“库兹涅茨曲线”。碳排放与城镇化水平在全国、中部和西部地区均存在“库兹涅茨曲线”。在地区差异上,人口规模、能源强度、城镇化水平对碳排放影响最显着区域为西北省份;人均GDP对碳排放影响最显着区域为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对碳排放影响最显着区域为东北三省和西北等能源省份。(4)运用情景分析法和STIRPAT模型,结合人口规模、人均GDP、城镇化水平、产业结构和能源强度等碳排放影响因素,构建碳排放预测模型。拟合优度R2为0.9515,模型预测效果良好,相对误差满足精度要求。设定基准、低碳和强化低碳三种情景,对全国、三大地区和30个省市未来中长期2017-2050年碳排放趋势进行预测和展望。全国层面来看,强化低碳、低碳和基准情景分别于2032年、2037年和2039年达峰,碳排放峰值依次增加,三种情景下均可以实现碳排放强度降低的总体减排要求。地区层面来看,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基准情景下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为993.80亿吨、528.63亿吨和593.96亿吨。东部地区最早达峰,西部地区最晚达峰。中部地区整体碳排放峰值最小,东部地区最大。三种情景下均可以实现碳排放强度降低的总体减排要求。省级层面来看,基准情景下,各省份达峰时间从2032-2046年不等。其中广东、天津和宁夏于2032年最早达到峰值;低碳情景下,各省份达峰时间从2028-2045年不等。其中天津和山东于2028年最早达到峰值;强化低碳情景下,各省份达峰时间从2022-2042年不等。其中河北和新疆于2022年最早达到峰值。三种情景下除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和宁夏外,其他省份均可实现碳排放强度降低的总体减排要求。(5)从总体、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提出减排策略。总体而言,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选择低碳化的社会经济发展道路;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发展;推动能源多元化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碳排放统计体系,创建碳市场;培育全民节能减排意识。从东部地区来看,产业结构调整对东部地区碳排放影响显着,减排策略应侧重于优化产业布局,东部地区的重点减排县域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以及辽宁、山东半岛和福建。从中部地区来看,产业结构调整对中部地区碳排放影响显着,重点减排县域集中在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包括武汉县域、随州曾都区、湖南浏阳县、长沙县和望城县。从西部地区来看,能源强度对碳排放影响最为显着,因此优化能源结构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进行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重点减排区域县域集中在西北部的内蒙古、陕西、宁夏和新疆;以及西南的广西、重庆、四川和贵州。本文创新点归纳如下:(1)采用四步法对DMSP-OLS数据和NPP-VIIRS数据进行校正融合,构建了 1992-2016年校正后DMSP-OLS尺度的长时间序列夜间灯光数据集。基于校正后夜间灯光数据集和省级碳排放统计数据构建了省级、市级、县级和栅格级尺度能源消费碳排放的定量估算模型,多尺度视角下研究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精准化确定高碳区域和重点减排区域。(2)构建了 SDM-STIRPAT模型,从全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析影响因素对碳排放影响的区域共同特征;构建了 GWR-STIRPAT模型,从省级尺度分析影响因素对碳排放影响的区域差异性。(3)构建碳排放中长期预测模型,多尺度确定碳排放差异化达峰路径和碳排放强度目标的落实情况,确定差异化减排策略。
王云鹤[5](2019)在《生态文明法治化的正义维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正义以其广博的意蕴吸引了全世界众多的哲学家、政治家、经济家的目光与智慧。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大卫·休谟、亚当·斯密、伊曼努尔·康德到卡尔·马克思、约翰·罗尔斯,从孔子、孟子、荀子到习近平,都在孜孜不倦的探求这一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思想史就是一部从不同视角探索、追求正义的历史。对生态正义的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论为分析的理论基点,重点探讨我国生态正义理念所包含的内涵、原则及其自身的发展,结合分析我国现阶段生态文明法治化建设过程所展现的现实状态和面临的实际需求,旨在从中找到其建设实现的合理路径。当前我国生态问题和正义问题交织、生态非正义现象十分突出,从种际正义角度来看,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水土环境的流失、土壤荒漠化等生态环境的恶化,已经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成严峻挑战,影响到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从国内区域间正义来看,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持续增大,生态保护情况也各有不同,总体而言,西部遭受到了更严重的生态破坏,但同时生态受损的补偿却不能及时和公正,这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进而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进程。从代际正义角度看,现今的生态环境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不仅不能维护好当代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后代人的生存权利也将受到威胁。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核心在于将人类社会自身的发展与其赖以存在的根源——自然界纳入统一的辩证思想考虑当中,在考察矛盾普遍存在的现实系统关系基础之上,统筹思考生态发展所必然面对的三类具体现实矛盾,即作为个体的人与人之间,作为个体与群体的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作为人类整体与外在环境的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在生态文明发展建设的系统性主题之下实现人、社会与自然三者之间的和谐共生状态。我国生态正义的研究以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为切入点,对马克思主义正义论进行总结,指导我国生态正义问题的系统研究,推动生态权利的实现和现实非正义问题的解决。理论不仅来源于实践,更需要服务于实践,同时也需要实践的验证。通过对司法裁判文书样本的数据分析、典型环境案例以及法律文本进行理论证成,发现我国存在着生态正义实践方面的现实性困难,应建构与完善生态正义理论,来指导我国生态正义的实践,并通过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守法等四大法治路径来实现我国生态正义,进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进程。
王斌[6](2019)在《马家浜文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马家浜文化是以1959年浙江省嘉兴市马家浜遗址的发掘而命名的一支考古学文化,是目前环太湖地区已知年代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被誉为“江南文化之源”。其与后续崧泽文化、良渚文化一脉相承,成为探究长江下游地区史前社会面貌,释读文明起源、形成与发展问题的极好个案。随着考古资料的日益积累和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对于马家浜文化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本文结合马家浜文化诸遗址的考古发掘材料及学界数十年来的学术研究成果,从分期年代与类型分布、气候特征与地理环境、生存方式与经济形态、聚落形态与社会生活、埋葬制度与意识信仰等角度对马家浜文化给予综合阐释。在分期年代与类型分布方面。目前,关于马家浜文化的分期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文章借助典型遗址分析和典型陶器演化,将马家浜文化遗存划分为早晚两期六段,并以此为标准对其他遗址展开观察。相对年代上,把圜底或平底腰沿釜、双目式圆柱形鼎足、牛鼻形器耳、长方形炉箅、双袋足异形鬶等的消失作为马家浜文化的结束年代;绝对年代上,参照碳十四测年数据和热释光年代数据分析,大致落在距今7000-5800年。空间分布上,以太湖流域为中心,其影响所及,东到海滨,西达皖中平原、宁镇山脉一带,南至杭州湾及宁绍平原地区,北可达江淮之间。类型划分上,以圜底釜与平底釜的地区差异而区分为罗家角-草鞋山类型和骆驼墩-祁头山类型。在气候特征与地理环境方面。马家浜文化时值全新世中期大暖期的暖湿阶段,属于亚热带热暖湿润气候,是全新世气候最为适宜期。此时的自然环境,河流、湖泊、沼泽、平原遍布,水量充沛,水位较高,植被良好,果实丰富,混交林覆盖率高,动物群种类多样。优越的气候、环境特征,为人类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生存条件,有利于史前文化的孕育和农业经济的发展。此时的马家浜先民已不再完全受制于自然环境,能够通过调整自身行为进而对生存环境加以主观能动的改造。在生存方式与经济形态方面。马家浜时期的社会生产状况可分为以石器、陶器、骨器、玉器、木器、漆器以及编织物制作为主要内容的手工业生产,以采集、渔猎、家畜饲养、稻作农业为中心的经济生产两大部分。其中,石器制作中的双面管钻技术、陶器制作上泥条盘筑法的使用、骨器种类的多样性、木器漆器的先进性、玉器制作的别致性、纬起花的罗纹织物等满足生活所需的手工业,体现出马家浜先民的生存方式。随着定居生活的开始,除采集与渔猎外,家畜饲养和农业经济也获得极大进步。水稻是马家浜先民所种植的重要农作物。该时期一定数量的炭化稻谷及水稻田遗迹、粳稻与籼稻并存的种植结构以及与水稻田相配套的灌溉系统,表明马家浜文化已处于以定居为表征的原始耜耕农业经济阶段。在聚落形态与社会生活方面。马家浜文化尚未揭露出大规模且较为完整的聚落遗址。马家浜时期的聚落遗址往往不具有完整的独立性。文化遗址早期堆积之上可能叠压有晚期的聚落遗存,甚至涵盖后续崧泽、良渚文化乃至更晚期文化的聚落堆积。其聚落本身有时也有着不止一个时期的稳定聚落期。先民进行聚落选址时,已充分注意到对周边环境的综合利用,或选择临近湖海河流的山坡、平地以及山脚下,或选择高凸于四周地面且有河流、湖泊和农田的台墩。在聚落结构上,存在着功能性分区迹象。该时期的居址往往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干栏式建筑和地面式建筑。从分布面积、房屋设施和内部构造分析,马家浜时期的家庭规模均不大,存在着公共设施,过着集体聚居的社会生活。在埋葬制度与意识信仰方面。马家浜文化墓葬推崇以平地覆土掩埋及长方形浅坑竖穴墓相结合的葬制;广泛采用俯身直肢葬式及头向北的埋葬方式;以血缘为纽带的同性合葬墓时有出现;木质葬具的使用;随葬品一般较少,分布有一定规律,女性墓随葬比例高于男性;氏族公共墓地的存在;原始祭坛的出现;部分墓葬反映出拔牙习俗及使用陶器覆盖头部的葬俗;有的墓葬存在使用龟甲随葬迹象。墓葬之间不存在明显的贫富分化,但至马家浜文化晚期,已经出现不平衡地分配社会产品的可能,社会已开始出现分化迹象。从该时期陶塑、雕刻制品可以窥探先民的原始意识形态观念。其中,陶塑品附带较多观赏性和礼仪性的意味特征;雕刻品则反映出马家浜文化时期先民古朴的美学观念。在马家浜文化其它相关问题方面。马家浜文化的源头,目前尚未可知,但从其文化面貌及发展水平看,表现出极大的丰富性和多元性,受到南、北方系文化因素的显着影响。马家浜文化曾广泛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受到河姆渡、大溪、北辛、北阴阳营、仰韶文化等周边考古学文化的影响。当前,太湖东西部在文化面貌上存在差异,以平底釜为代表的太湖西北部地区和以圜底釜为代表的太湖东南部地区,两者属于一个整体的“马家浜文化”的不同类型。在聚焦马家浜文化与崧泽文化过渡时期的文化面貌时,可发现崧泽文化早期具有比较明显的从马家浜文化向崧泽文化过渡的性质。在审视长江下游地区的文明化进程时,可发现陶器工艺的一脉相承、石器制作的精神物化、尚玉习俗的风气延续、农耕技术的不断革新、祭祀礼制的逐步成熟等较多的马家浜文化因素。总之,马家浜文化为长江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整体观念的形成提供了一个新的坐标。时至今日,马家浜文化研究仍然是一个似新非新、似旧非旧的课题。本文所作综合讨论,将为今后进一步探究马家浜文化乃至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先民社会形态提供必要的参考。
亓军红[7](2019)在《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历史研究(1949-2015年)》文中研究表明在全球气温上升,海洋灾害频发的背景下,国际社会对沿海防护林多重功效的认识愈加深刻,对其综合效益的研究愈加深入,构建科学有效、永续发展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已成为全球共识,更是临海国家的战略选择和紧迫任务。苏北沿海拥有长为953.9公里的标准岸线,面积6520.6平方公里的海涂,是其可持续发展不可多得的潜在资源。受地域位置、海陆交错等因素的共同作用,经常遭遇海洋灾害,加快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尤为重要。新中国建立以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苏北沿海防护林的建设的发展情况,大体可以将其发展过程划分为两大时期、六个阶段。第一时期是改革开放以前,这一时期又可以分为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分为探索准备阶段(1949年初至1956年)、初步成型阶段(1957年至1965年)和迟滞发育(1966年至1978年)三个阶段。第二时期是改革开放以后,这一时期又可以分为恢复发展阶段(1979年至80年代末)、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末)、提升完善阶段(2000年至今)三个阶段。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原因,最初,一方面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非常重视,周恩来总理曾多次提出“造林是百年大计,要好好搞”;另一方面是由于解放战争中,苏北农民对人民解放战争的倾力支援,农村木材及林木消耗极大,有必要迅速恢复发展苏北林业。其次,就是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国各地大搞农田水利建设,海洋经济亦得到加强发展,为大力发展苏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创造了条件。苏北防护林体系的建设,一开始即按照全国总体部署,以盐碱地改良、选育造林树种、进行植树造林为重点开展工作。初期的工作主要有:完善行政体系,建立科研机构,成立专职管理机构,调整教育体系,号召植树造林。1952年到1965年,有计划营造沿海海岸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建设与苏北农田水利建设、围垦兴农、盐土治理等相结合。以造林为主线,重点对盐土改良进展、气象资料收集整编、健全造林工作机构、开展科学研究等。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一直是以国营农场为主力军、先锋队,国营农场的相继建立、发展,以及围垦区人口的迁移和造林活动,对沿海植树造林的发展有着积极而重大的意义。“文革”时期,沿海防护林建设亦遭受严重挫折,工作机构被撤销,工作人员下放,削弱科研力量,在“以粮为纲”的旗帜下,部分防护林被砍伐,苗圃被改种粮食作物,极大地影响苏北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建设亦可分为恢复发展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和完善提高阶段三个阶段。这一时期,开展第二次海岸带综合调查、“908”专项调查,形成大量第一手资料、编印了系统性专着,有力地促进防护林建设。同时,国家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总结造林经验。在建设技术上,积极开展造林种苗繁殖技术研究、开展造林实证研究、引进优良造林树种,开展湿地保护与沿海气候效应研究,极大促进苏北防护林建设体系的发展。苏北沿海防护林建设,在长期造林实践中形成了自身特点,即:注重沿海造林与“多绿”同步,注重沿海造林与“多林”同建,注重沿海造林与“多网”同构,注重沿海造林与“多种”搭配,注重沿海造林与“多能”并进等。国家意志的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持、科技进步和民主传统的发扬光大是沿海造林面积显着增加、防护林体系快速构建的动力因素。多年来的苏北防护林体系的建设,在改善生态环境,防害减灾方面功效明显,并产生了规模经济集成效应。但同时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造林总量有待提增,防护效果有待提升;缺乏完善的政策制度保障,评价机制不健全;造林用地不足;配套措施不够完善,科技创新滞后等。针对这些问题,特提出如下几项对策建议:一是要依靠科学技术,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企业、个人等各方利益,科学定位防护林建设公益性质;二是认真查漏补缺,形成高质量的规划制度;三是设立建设引导基金,建立各项奖补机制;四是加大研发力度、强化科技支撑;五是突出生态效益、注重综合开发;六是协调各方力量、强化组织领导;七是强化动态监测、定期发布公告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设好苏北防护林体系,造福一方百姓。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具有深刻复杂的多重背景,目前的苏北海岸是多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苏北沿海基本具备植树造林的立地条件和环境,形成了一系列较成熟的造林树种选择及林分模式,苏北沿海造林具有许多“江苏特色”和多重动因,沿海防护林体系在改善区域气候等方面产生积极效应。
张先贵[8](2014)在《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研究》文中指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是由土地规划权、土地用途管制权、土地开发许可权、土地征收权、土地登记权、土地税收权、土地监督权等构成的一组权力束。在概念的界定上,应区分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狭义上的土地管理权仅指国家以实现土地资源属性上所承载的公益目标而对土地资源进行管制的权力,主要包括土地规划权、土地用途管制权、土地开发许可权和土地征收权等内核心权力。广义上的土地管理权指国家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与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而实施的国土资源宏观控制和管理的权力,不仅包括狭义上的土地管理权,还包括土地登记权、土地税收权和土地监督权等配套性权力。将土地规划权、土地用途管制权、土地开发许可权和土地征收权等归结为狭义上的土地管理权,并将其定性为土地管理权的内核性权力,是最能反映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本质性内涵,体现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有别于其他行政管理权的根本差异所在。在坚持大陆法系公私法二元划分的背景下,我国的土地管理领域一直被视为公法领域,土地管理法被视为是以土地利用管理为核心的土地行政法。反应到法权模型层面,围绕土地管理权的规范配置和制度设计践行的是国家本位主义和行政权主导模式。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主从支配和纵向隶属关系表现的非常明显。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利益诉求并没有在规范的配置层面得到应有的回应和保障,这与国家集中分配土地资源的计划体制一脉相承,可以说,以命令和服从为基本特征的单一公法方式基本上主导着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整个过程。然而,近年来,在我国土地管理领域不断发生的土地管理失灵现象,譬如,“小产权房”、“以租代征”、征地纠纷以及擅自变更容积率等违法事件屡禁不止、层出不穷。一方面,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亦在现行法层面暴露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存在明显的系统性缺陷。为此,学界提出了许多不同的改革建议和方案,但遗憾的是,现有的方案和建议存在程度不同的硬伤和缺陷,即,要么仍然固守单一的公法方式主导着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的整个过程,而忽视对多元化市场主体利益诉求的回应和保障;要么是践行单一的私法方式,突破现行的体制,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基本格局进行重大变革,而存在高风险、高成本以及社会转型时期不具有可行性等弊端;要么是没有在现行法层面为我国当今的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改革提供最为直观和有效的切入口,更遑论为改革提供具体的操作路径。有鉴于此,为避免改革的方向和路径陷入错位和偏差,本文立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遵循社会转型时期的渐进式改革路线,践行“体制内回应型改革”模式的理念和精神,从有效解决问题的切入口出发,首先在澄清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概念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性的研究,指出应当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进行改革,即,改变单一的公法方式主导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整个过程,在一定条件下,引入相应的私法方式或者将私法的规范嵌入到管制规范结构体系中,践行公私法相互合作的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以实现对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利益诉求的有效回应和保障,这是应对当下我国土地管理失灵困境,实现我国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引入相应的私法方式来实现我国的土地管理目标,并不意味着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借助于公法的方式来实现其目标的全盘否定,相反,我们仍然应该坚持公法作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主要方式,只有在借助于公法的方式实现我国土地管理目标面临失灵的背景下,方可借助于私法的方式。实际上,无论是践行单一的公法方式还是践行单一的私法方式来实现我国的土地管理目标,都是一种极端化的选择,是我国土地管理权在行使方式层面所不可承受之重。至于如何借助于私法的方式或者说私法的规范如何嵌入到管制规范结构体系中,应视各项不同的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而进行不同的类型化设计和展开。据此,本文将这一特征概括为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公私法合作方式。在方法论层面,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具体方案应主要围绕土地规划权行使方式、土地用途管制权行使方式、土地开发许可权行使方式以及土地征收权行使方式四个方面展开。而为了保障上述具体方案能够顺利的运行,在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层面,遵循立法论和解释论的研究范式,应主要围绕容积率交易的法律规制、土地开发权交易的法律规制、“地票”交易的法律规制、土地征收权的法律完善四个方面展开。本论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在逻辑结构层面共分五章。第一章主要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及行使基本理论进行厘清,重点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概念予以澄清,以为下文研究划定范围和边界。第二章立足于我国当下土地管理权行使失灵这一问题意识,概括学界对失灵的诊断和处方,并分别对其进行反思。第三章是在上一章的基础上指出解决失灵的必由之路为转变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即由公法迈向公私法合作,并对其正当性进行详细论证。第四章从方法论层面就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具体方案进行深度分析。第五章就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进行系统性研究。
孙广琦[9](2014)在《强镇扩权:苏南乡镇治理模式的重构 ——以苏州经济发达镇为研究对象》文中研究指明乡镇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最低一级建制的地方基层政府,乡镇不仅承担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也是农村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自古以来,我国以农耕文明而着称,与之相对应的是乡镇发育早,历史悠久。从秦汉的乡亭制开始,到隋的保甲制,以及皇权、绅权和族权的长时间稳定共存。新中国成立以后,乡村并存向乡政权制、人民公社制到乡镇政府发展,乡村组织体系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多次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使乡镇政权不断有效地适应了时代和环境的变化。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和带动下,我国乡镇的发展明显提速,并出现了分化,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水平,形成不同的乡镇类型。东部沿海地区凭借区位优势和改革发展的先机,一大批乡镇迅速壮大成为经济发达的乡镇,正在向新型小城市方向而迈出坚实的步伐,但是他们又普遍面临着职权、管理体制、机构配置和公共服务等诸多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和障碍。创新经济强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已被提上议事日程。苏南地区作为“苏南模式”的发祥地,是全国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其经济强镇的快速崛起,不仅改变了苏南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也对苏南区域增长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选择苏州经济强镇作为研究对象,一方面可以挖掘苏南强镇扩权独创性的做法和个性的价值和成效;另一方面,可为后续的扩权强镇提供可贵的经验,对全国后发达区域乡镇治理模式的重构提供启迪和借鉴,甚至还可以对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持续推进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没有统一的模式、统一的标准、没有统一的答案,必须在探索中积累经验、研究对策、总结完善。笔者对已有的一些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评述,同时结合自己直接参与强镇扩权改革的实践和探索,认为强镇扩权不仅是要理顺县镇之间的权责关系,消除现有的体制性障碍,更要突出以“善治”为引领,加快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全面提升乡镇治理成效,使乡镇政府成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有限型、责任型和法治型政府。第一部分,导论。这部分主要探讨研究的缘起、研究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重点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深度分析相关理论,从而得出文章可能的创新之处与不足。第二部分,乡镇与乡镇治理。通过历史分析法,对我国乡镇发展历程进行回顾,梳理了我国乡镇治理模式的演变,揭示了建国以来我国乡镇政权体制的发展变化以及乡镇政府的角色演变,并对我国乡镇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剖析。第三部分,国内外乡镇治理的经验与启示。本部分通过比较研究法,在分析研究国内外地方及乡镇治理积累的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其对我国推进乡镇治理模式重构的借鉴与启示。第四部分,苏南乡镇的发展与治理改革的动因。苏南地区凭借良好的区位条件和工业基础,并抢抓开发开放的机遇,崛起了一大批综合实力不凡的“经济强镇”,凸现了经济总量大、人口集聚度高、城市化水平高、产业特色鲜明等特征。本部分运用PEST分析法,从政治、经济、社会、技术四个角度的因素分析来总体把握苏南经济强镇治理模式重构的宏观环境和影响因素。并对经济强镇治理模式重构的动因,从经济动力、政治动力和现实动力三大方面进行作了详细的分析,指出了传统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与苏南经济强镇谋求可持续发展之间形成强烈的冲突,必须要通过重构治理模式,从而拓展发展空间,激发体制活力,提高发展绩效。第五部分,苏南强镇扩权的实践探索。苏南经济强镇根据自身实际,并在国家、省和市等各级政策制度的引领下,围绕扩大管理权限、开展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优化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创新经济强镇的管理体制等方面作了全新的探索。第六部分,苏南强镇扩权后的成就与问题。本部分在论述苏南强镇扩权带来的正效应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其存在的若干问题和其背后的原因。苏南强镇通过扩权改革,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等自身体系调整优化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都己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与此同时,在放权的合法性、资源政策倾斜、政策执行、权责匹配、体制障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七部分,推进我国经济强镇治理模式重构的对策与思考。论文指出,从强镇扩权向扩权强镇延伸和提升,须从思想认识的提升、制度设计的引领,要素功能的完善、权力运用的规制以及城市演进的方面等方面着手,持续推进配套改革,以战略性、整体性、系统性设计与思路,谋求改革的深化,不断释放“改革红利”。第八部分:结论。主要概括出本文的几点基本结论,并提出进一步思考的方向。
徐烨娉[10](2013)在《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案例研究》文中指出二十一世纪后,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就业、财政税收的贡献不言而喻。中央对地方的分权下,使得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这对发展民营经济来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作为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市场经济体制还是政府管理体制,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缺陷,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都与政府作用息息相关。地方政府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越位与缺位要正确面对,立足实际重新定位,使得地方政府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力推手。本文以吴江市为案例,研究了地方政府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吴江是江苏的南大门、东邻上海、南接浙江、北靠苏州、西濒太湖,定位在苏沪浙长三角经济圈中心体中,发展民营经济得天独厚的优势。“十一五”期间,吴江市经过实施两轮“民营经济超越计划”,民营经济在总量规模、社会贡献、品质水平等方面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被时任省委书记的李源潮同志誉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头羊”。2012年5月,吴江市民营企业注册总数25573户,注册资本1001.9亿元,成为全省第三个民营企业注册资本超千亿的县级市。本文主要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在综合了新公共管理学理论和地方政府竞争理论的基础上,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的方法,系统探讨了吴江市政府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问题。第一,从理论上对地方政府管理民营经济职能展开前提分析,界定概念,理顺地方政府与民营经济的关系,研究地方政府管理民营经济的职能特殊性。第二,对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进行案例描述,研究吴江民营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及特征,分析地方政府在各个阶段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第三,分析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速发展的驱动力,理顺政府与民营经济之间的关系。第四,探讨吴江市政府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尝试解释其中成因。第五,根据前文分析,就进一步发挥好地方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借鉴与启示。本文通过吴江这一县域的微观角度,研究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对促进吴江民营经济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江苏吴江市确立经济发展新思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江苏吴江市确立经济发展新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述 |
2.1 贫困理论基本释义 |
2.1.1 贫困的定义 |
2.1.2 贫困的标准 |
2.1.3 贫困的分类 |
2.1.4 扶贫的内涵 |
2.2 西藏贫困问题的基本状况 |
2.2.1 贫困人口较多且分布广 |
2.2.2 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 |
2.2.3 贫困代际传递现象严重 |
2.3 西藏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 |
2.3.1 严酷的自然生存环境 |
2.3.2 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 |
2.3.3 落后的基础服务设施 |
2.3.4 突出的健康风险问题 |
2.3.5 严重的精神文化贫困 |
2.4 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 |
2.4.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
2.4.2 筑牢党在西藏执政根基的需要 |
2.4.3 实现西藏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
3.1 理论基础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关于反贫困理论 |
3.1.2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 |
3.1.3 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反贫困的思想 |
3.1.4 西方学者关于反贫困的理论探索 |
3.2 实践基础 |
3.2.1 1949-1958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3.2.2 1959-1977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第4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 |
4.1 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1978-1993) |
4.1.1 出台西藏农牧民休养生息的政策 |
4.1.2 改革制约农牧区发展的经济体制 |
4.1.3 初步开启西藏扶贫开发的新模式 |
4.1.4 体制改革阶段西藏扶贫成效总结 |
4.2 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 |
4.2.1 西藏扶贫攻坚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4.2.2 新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出台与落实 |
4.2.3 扶贫攻坚阶段西藏脱贫工作成效 |
4.3 扶贫深化阶段(2001-2011) |
4.3.1 探索适宜西藏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
4.3.2 明确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 |
4.3.3 夯实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 |
4.3.4 扶贫开发政策落地与基本成效总结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发展的战略抉择 |
5.1.1 规划新时代富民兴藏路线 |
5.1.2 加快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 |
5.2 构建西藏精准扶贫的实施机制 |
5.2.1 西藏精准扶贫的瞄准机制 |
5.2.2 西藏精准扶贫的政策机制 |
5.2.3 西藏精准扶贫的责任机制 |
5.2.4 西藏精准扶贫的投入机制 |
5.2.5 西藏精准扶贫的退出机制 |
5.2.6 西藏精准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 |
5.3 明确西藏精准扶贫的施策路径 |
5.3.1 特色产业开发:撬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杠杆 |
5.3.2 易地扶贫搬迁:打破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 |
5.3.3 生态保护扶贫:破解“富饶的贫困”陷阱 |
5.3.4 大力发展教育:阻断西藏贫困的代际传递 |
5.3.5 社会保障兜底:兜住西藏脱贫攻坚的底线 |
5.4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工作成效 |
5.4.1 第六次座谈会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
5.4.2 “三不愁三有三保障”脱贫目标基本实现 |
5.4.3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创新与发展 |
第6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历史经验 |
6.1.1 始终坚持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 |
6.1.2 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
6.1.3 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持续革新 |
6.1.4 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 |
6.2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对西藏未来减贫与发展的启示 |
6.2.1 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 |
6.2.2 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 |
6.2.3 在脱贫攻坚基础之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6.2.4 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2)区级政府外事管理研究 ——以苏州市吴江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的研究 |
二、国内的研究 |
第三节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工具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二、理论分析工具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创新之处与研究困难 |
第一章 地方外事管理的制度体系与管理方式的演变 |
第一节 地方外事管理制度体系 |
一、外事管理原则 |
二、外事管理体系 |
三、地方外事管理机构 |
第二节 地方外事管理方式的演变 |
一、中央高度集权管理对外交往(1949年至1978年) |
二、首批对外开放城市初获管理权限(1978年至1990年) |
三、地方政府对外交流领域全方位拓宽(1990年至2006年) |
四、地方外事部门转变职能开展“两服务”(2006年至今) |
第二章 吴江区政府外事管理分析 |
第一节 吴江区及其对外开放水平 |
一、吴江区况介绍 |
二、吴江区对外开放水平 |
第二节 吴江区外事管理的历史沿革 |
一、吴江区外事机构的成立与发展 |
二、目前吴江区外事管理机构 |
第三节 吴江区外事管理职能与外事管理成效 |
一、吴江区外事管理职能 |
二、吴江区外事管理成效 |
第三章 吴江区外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吴江区外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一、外事管理工作开展缺少制度依据 |
二、未能在乡镇外事管理中树立权威 |
三、友城关系开始疏远、交流活动逐渐减少 |
四、外事服务不能满足市民的要求 |
五、大部分外事干部陷于日常翻译和接待工作 |
第二节 吴江区外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
一、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完善 |
二、外事管理职能未充分发挥 |
三、友城发展交流不平衡有局限 |
四、外事服务百姓的手段单一 |
五、外事干部综合管理能力不强 |
第四章 提升区级政府外事管理水平的对策性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外事管理机制,明确定位规范管理 |
一、强化管理职能,大力加强制度建设 |
二、统筹协调功能,发挥外事工作委员会职能 |
三、建立评估体系,强化区镇地方统一管理 |
第二节 加快管理职能转变,构建全区“大外事”格局 |
一、从接待服务型向管理协调型转变 |
二、从服务政府向服务百姓转变 |
三、从单打独斗向资源整合型单位转变 |
第三节 整合友好城市资源,多层次多领域发展 |
一、充分利用友好城市等资源平台 |
二、重视培养热心友城交流的友好人士 |
三、不断探索新的友好交流领域和模式 |
第四节 贯彻“外事为民”理念,创新服务百姓方式 |
一、服务经贸,服务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
二、资源倾斜,外事活动走近百姓发挥“公共外交”作用 |
第五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外事管理能力 |
一、培养复合型人才,翻译与协调能力并行 |
二、完善队伍层级建设,实行老带新传帮带 |
三、重视干部教育学习,建立翻译人才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苏南乡村水域空间适应性规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需求 |
1.1.2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 |
1.1.3 .乡村水域空间环境建设的需求 |
1.2 .研究对象及范围界定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4.1 .水域空间的相关研究 |
1.4.2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相关研究 |
1.4.3 .适应性规划的相关研究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6.1 .研究方法 |
1.6.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研究 |
2.1 水域空间的概念内涵 |
2.1.1 水域空间的概念 |
2.1.2 水域空间的范围界定 |
2.1.3 苏南乡村水域空间的界定 |
2.2 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内涵 |
2.2.1 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 |
2.2.2 生态系统服务的功能分类 |
2.3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基本内涵 |
2.3.1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效能的概念 |
2.3.2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解读 |
2.4 适应性规划的概念内涵 |
2.4.1 适应性规划的概念 |
2.4.2 适应性规划循环模型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与适应性规划的契合性 |
3.1 苏南乡村水域空间特征分析 |
3.1.1 苏南乡村水域空间类型 |
3.1.2 苏南乡村水域空间结构 |
3.1.2.1 传统水网乡村安全稳定的生态格局 |
3.1.2.2 河流水系串联形成的生态廊道 |
3.1.2.3 湖泊、湿地等构成的生境斑块 |
3.1.3 苏南乡村水域空间形态 |
3.2 苏南乡村水域空间面临问题 |
3.2.1 水网乡村原始生态格局破碎加剧 |
3.2.2 乡村水网萎缩,生态系统服务能力下降 |
3.2.3 水域空间功能单一,缺乏空间弹性 |
3.3 苏南乡村水域空间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现状 |
3.3.1 苏南乡村水域空间生态系统服务的功能分类 |
3.3.2 苏南乡村水域空间生态系统服务的供给现状 |
3.3.3 苏南乡村水域空间生态系统服务的需求现状 |
3.3.4 苏南乡村水域空间生态系统服务的供需关系 |
3.4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与水域空间适应性规划的关联性 |
3.4.1 基于供需关系的水域空间适应性规划特征 |
3.4.1.1 预判性 |
3.4.1.2 灵活性 |
3.4.1.3 自适应性 |
3.4.2 基于供需关系的水域空间适应性规划意义 |
3.4.2.1 量化评估结果,提升规划适应性 |
3.4.2.2 识别供需矛盾,加强规划科学性 |
3.4.2.3 反馈结果便捷,保证规划动态性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供需关系的苏南乡村水域空间适应性规划 |
4.1 适应性规划的原则与目标 |
4.1.1 规划原则 |
4.1.1.1 整体性原则 |
4.1.1.2 均衡性原则 |
4.1.1.3 动态性原则 |
4.1.2 规划目标 |
4.1.2.1 维持水域空间的供需平衡及弹性 |
4.1.2.2 丰富水域空间的生态功能复合性 |
4.1.2.3 保证水域空间的持续性动态演进 |
4.2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效能评估 |
4.2.1 水域空间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评估体系 |
4.2.1.1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评估的指标因子确定 |
4.2.1.2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评估的权重确定 |
4.2.2 水域空间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评估方法 |
4.2.2.1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效能评估计算 |
4.2.2.2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空间制图方式 |
4.3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分异模式识别及问题分析 |
4.3.1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分异模式识别 |
4.3.2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问题分析 |
4.4 基于供需关系的适应性规划步骤 |
4.4.1 基于供需关系的适应性规划运行机制 |
4.4.1.1 基于供需关系的适应性规划的核心要素 |
4.4.1.2 基于供需关系的适应性规划周期运转流程 |
4.4.2 基于供需关系的适应性规划运行步骤 |
4.5 基于供需关系的适应性规划策略 |
4.5.1 构建乡村水域空间生态格局,保证整体适应性 |
4.5.1.1 识别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失衡区域和核心水域 |
4.5.1.2 构建水系通廊 |
4.5.1.3 乡村水域空间生态格局构建 |
4.5.1.4 案例分析——以吴江张鸭荡片区为例 |
4.5.2 优化乡村水域空间功能区划,维持供需平衡自适应力 |
4.5.2.1 优化生态功能分区,增加空间生态服务弹性 |
4.5.2.2 提升空间潜在节点,强化水域空间自维持力 |
4.5.2.3 结合工程技术手段,构建系统循环净化体系 |
4.5.3 加强乡村水域空间控制管理,提高自组织力 |
4.5.3.1 乡村水域空间控制管理机制 |
4.5.3.2 乡村水域空间控制管理分区 |
4.5.3.3 乡村水域空间多情景管理反馈 |
4.5.4 推进乡村水域空间动态演进,促进适应性循环 |
4.5.4.1 优化当前规划定位 |
4.5.4.2 填补当前水域空间规划盲点 |
4.5.4.3 保持自然水网原始生境 |
4.5.4.4 延续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平衡状态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供需关系的水域空间适应性规划案例应用——以吴江黎里北片区为例 |
5.1 研究区概况 |
5.2 数据来源及处理 |
5.3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效能评估体系构建 |
5.3.1 指标因子的选取 |
5.3.2 权重的确立 |
5.4 黎里北片区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效能评估 |
5.4.1 生态系统服务供给效能总体特征识别 |
5.4.2 生态系统服务需求效能总体特征识别 |
5.5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分异模式识别及问题分析 |
5.5.1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分异分布情况 |
5.5.2 水域空间供需矛盾及问题分析 |
5.6 基于供需关系的吴江黎里北片区适应性规划策略 |
5.6.1 水域空间生态格局构建 |
5.6.2 水域空间功能分区规划 |
5.6.3 水域空间控制管理 |
5.7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动态反馈 |
5.7.1 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变化情况 |
5.7.2 适应性规划策略反馈调整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点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一、学术着作 |
二、期刊杂志 |
三、学位论文 |
四、其他 |
图表目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4)中国能源消费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及减排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碳排放估算方法研究 |
1.3.2 基于夜间灯光数据的碳排放估算研究 |
1.3.3 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研究 |
1.3.4 碳排放影响因素研究 |
1.3.5 碳排放达峰路径与减排策略研究 |
1.3.6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本章小结 |
2 理论与方法基础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低碳经济理论 |
2.1.2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 |
2.1.3 人地关系理论 |
2.1.4 “胡焕庸线”假说 |
2.2 相关方法基础 |
2.2.1 空间计量经济学模型 |
2.2.2 3S集成技术 |
2.2.3 全局空间相关性 |
2.2.4 局部空间相关性 |
2.2.5 STIRPAT模型 |
2.3 本章小结 |
3 能源消费碳排放估算模型构建 |
3.1 数据来源 |
3.1.1 DMSP-OLS数据 |
3.1.2 NPP-VIIRS数据 |
3.1.3 社会经济数据 |
3.2 长时间序列夜间灯光数据集构建 |
3.2.1 DMSP-OLS数据预处理 |
3.2.2 NPP-VIRS数据预处理 |
3.2.3 DMSP-OLS与NPP-VIIRS数据融合处理 |
3.3 基于校正后夜间灯光数据集的碳排放估算模型构建 |
3.3.1 估算模型的前提假设 |
3.3.2 基于统计数据的碳排放量测算 |
3.3.3 碳排放估算模型构建 |
3.3.4 碳排放估算模型精度检验 |
3.4 本章小结 |
4 多尺度能源消费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研究 |
4.1 区域划分和研究方法 |
4.1.1 区域划分 |
4.1.2 研究方法 |
4.2 栅格尺度下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 |
4.3 省级尺度下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 |
4.3.1 三大地区碳排放时空分布特征 |
4.3.2 省级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 |
4.3.3 省级碳排放变化趋势 |
4.4 市级尺度下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 |
4.4.1 市级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 |
4.4.2 市级碳排放变化趋势 |
4.5 县级尺度下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 |
4.5.1 县级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 |
4.5.2 县级碳排放变化趋势 |
4.6 全局空间相关性 |
4.6.1 省级尺度全局相关性分析 |
4.6.2 市级尺度全局相关性分析 |
4.6.3 县级尺度全局相关性分析 |
4.7 局部空间相关性 |
4.7.1 省级尺度局部相关性分析 |
4.7.2 市级尺度局部相关性分析 |
4.7.3 县级尺度局部相关性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5 能源消费碳排放影响因素研究 |
5.1 模型和指标选取 |
5.1.1 动态空间杜宾模型 |
5.1.2 地理加权回归模型 |
5.1.3 指标选取 |
5.2 碳排放影响因素的共同特征 |
5.2.1 SDM-STIRPAT模型构建 |
5.2.2 碳排放影响因素共性分析 |
5.3 碳排放影响因素的地区差异 |
5.3.1 GWR-STIRPAT模型构建 |
5.3.2 碳排放影响因素差异性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碳排放达峰路径及减排策略研究 |
6.1 省级碳排放预测模型构建及情景假设 |
6.1.1 省级碳排放预测模型构建 |
6.1.2 省级碳排放情景假设 |
6.2 碳排放情景参数设定 |
6.2.1 人口规模情景设定 |
6.2.2 人均GDP情景设定 |
6.2.3 能源强度情景设定 |
6.2.4 城镇化率情景设定 |
6.2.5 产业结构情景设定 |
6.3 碳排放达峰路径研究 |
6.3.1 全国层面碳排放情景分析 |
6.3.2 地区层面碳排放情景分析 |
6.3.3 省级层面碳排放情景分析 |
6.4 差异化减排策略研究 |
6.4.1 总体减排策略 |
6.4.2 东部地区减排策略 |
6.4.3 中部地区减排策略 |
6.4.4 西部地区减排策略 |
6.5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研究创新 |
7.3 不足与展望 |
7.3.1 不足之处 |
7.3.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碳排放量增长类型 |
附录B 各参数情景设定 |
附录C 三种情景下碳排放达峰路径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生态文明法治化的正义维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2 生态文明法治化之正义探要 |
2.1 一般语境下的正义 |
2.2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语境下的正义 |
2.3 生态正义的概念与原则 |
3 生态正义的思想基础 |
3.1 西方生态正义理论发展及中国生态文明对其的扬弃 |
3.2 中国传统文化的生态正义思想及批判继承 |
3.3 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论及其在我国的发展与创新 |
4 生态正义的三个维度 |
4.1 生态正义的种际维度 |
4.2 生态正义的空间维度 |
4.3 生态正义的时间维度 |
5 生态正义的法治实践样本 |
5.1 环境污染案件司法裁判中的生态正义 |
5.2 典型环境案例中的生态正义 |
5.3 环境法律体系中的生态正义 |
6 生态正义的法治实现路径 |
6.1 以正义为核心进行环境立法 |
6.2 以监管为重点进行环境执法 |
6.3 以救济为手段进行环境司法 |
6.4 以教育为基础进行环境守法 |
7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马家浜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时代背景 |
一、长江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回顾 |
二、马家浜文化的发现与命名 |
第二节 马家浜文化研究的历史进程 |
一、20 世纪50 年代至20 世纪70 年代 |
二、20 世纪80 年代至20 世纪90 年代 |
三、进入21世纪以来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方法与主要内容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方法 |
三、主要内容 |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
第二章 马家浜文化的分期、年代与分布 |
第一节 文化分期 |
一、典型遗址分析 |
二、典型陶器演化分析 |
三、文化分期 |
四、相关遗址分期观察 |
第二节 相对年代与绝对年代 |
一、相对年代 |
二、绝对年代 |
第三节 马家浜文化的空间分布、文化类型 |
一、空间分布 |
二、文化类型 |
第三章 马家浜时期的自然地理环境及人的因素 |
第一节 马家浜时期的气候特征及环境状况 |
一、全新世中期大暖期的马家浜文化 |
二、马家浜文化时期的地理环境状况 |
第二节 马家浜先民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及意义 |
第四章 马家浜时期的生存方式与经济形态 |
第一节 出土器物所反映的先民生存方式 |
一、石器 |
二、陶器 |
三、骨器 |
四、木器、漆器 |
五、玉器 |
六、编织物 |
第二节 马家浜时期的采集、渔猎及家畜饲养业 |
一、采集 |
二、渔猎 |
三、家畜饲养业 |
第三节 马家浜时期的稻作农业生产 |
一、马家浜时期水稻及水稻田的发现 |
二、粳稻与籼稻相结合的种植结构 |
三、与水稻田相配套的灌溉系统 |
第五章 马家浜时期的聚落形态与社会生活状况 |
第一节 马家浜时期的聚落形态概述 |
一、聚落考古及其相关概念 |
二、关于马家浜文化的聚落遗址概况 |
三、关于马家浜文化的聚落选址问题 |
四、关于马家浜文化的聚落结构问题 |
第二节 马家浜时期居址所反映的社会生活 |
一、马家浜时期居址发掘情况 |
二、马家浜文化时期居址状况分析 |
第六章 马家浜时期的埋葬制度及先民意识信仰 |
第一节 马家浜文化的埋葬制度 |
一、马家浜文化墓葬发掘概况 |
二、马家浜文化墓葬的基本特征 |
三、马家浜文化墓葬所反映的社会形态 |
第二节 出土器物所反映的先民意识形态 |
一、马家浜文化时期的陶塑与先民意识信仰 |
二、马家浜文化时期的雕刻与先民美学观念 |
第七章 马家浜文化相关问题讨论 |
第一节 关于马家浜文化的来源问题 |
一、溯源追本:新石器时代的先马家浜文化 |
二、纵向传承:先马家浜文化的影响因素 |
三、文化综合体:持续的区域交融与碰撞 |
第二节 关于马家浜文化中的横向影响因素 |
一、河姆渡文化因素 |
二、大溪文化因素 |
三、北辛文化因素 |
四、北阴阳营文化因素 |
五、仰韶文化因素 |
第三节 关于太湖东西部的马家浜文化问题 |
一、问题的抛出:以骆驼墩为代表的一类遗存 |
二、个性与共性:东西部文化面貌上的主要异同 |
三、讨论中权衡:有关考古学文化的再阐释 |
四、思维的拓展:构建新的文化认知体系 |
第四节 关于马家浜、崧泽文化过渡期的文化面貌问题 |
一、前期的思索:学界有关这一问题的基础性探讨 |
二、已做的分析:本文关于此一问题的或然性研究 |
三、管窥见一斑:过渡时期典型遗存的结论性判断 |
第五节 长江下游文明化进程中的马家浜文化因素 |
一、争论中深化:长江下游地区文明起源的论说 |
二、发展中传承:文明化进程的马家浜文化因素 |
结语 |
附表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作的项目 |
致谢 |
(7)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历史研究(1949-2015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
二、相关研究动态 |
三、相关概念的阐释和研究方法 |
四、资料来源和研究框架 |
五、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政治背景 |
第二节 经济背景 |
第三节 历史背景 |
第四节 自然背景 |
第二章 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内涵 |
第二节 建设时段的划分方式 |
第三节 苏北沿海防护林的建设阶段 |
第四节 江苏的主要林业机构及其成果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前的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
第一节 探索准备阶段 |
第二节 初步成型阶段 |
第三节 迟滞发育阶段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后的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
第一节 恢复发展阶段 |
第二节 快速发展阶段 |
第三节 完善提高阶段 |
第五章 苏北沿海造林的特点及动因 |
第一节 造林特点 |
第二节 动因分析 |
第六章 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功效、问题与建议 |
第一节 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多重功效 |
第二节 苏北沿海防护林系的存在问题 |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
结语 |
附录 |
案例一 苏北沿海林地增加对区域气候的影响 |
案例二: 苏北沿海地区林地面积的明显增加 |
案例三: 苏北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明显提升 |
案例四: 苏北沿海地区海洋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
案例五: 苏北沿海气候变化趋势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二)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进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进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及行使基本理论的厘清 |
第一节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基本理论 |
一、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概念重释 |
二、我国土地管理权的历史演进分析 |
三、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正当性解释 |
第二节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基本理论 |
一、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行使类型 |
二、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行使主体 |
三、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行使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失灵及诊断 |
第一节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失灵 |
一、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擅自变更农用地用途管制 |
二、地方政府违反土地开发许可 |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擅自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管制 |
四、土地征收权行使带来的资源非优化配置与社会纠纷 |
第二节 学界对失灵的诊断与处方 |
一、单一的公法方式 |
二、单一的私法方式 |
三、折中方式 |
第三节 对学界诊断与处方的反思 |
一、单一公法方式不能根本上解决失灵现象 |
二、单一私法方式不具有可行性 |
三、折中方式的可取性与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的转变:由公法迈向公私法合作 |
第一节 公私法基本理论 |
一、公私法二元区分制度的产生和确立 |
二、公私法二元区分的基本标准 |
三、对公私法二元区分的反思与超越 |
四、正确对待公私法关系的现代境遇——对立与合作 |
第二节 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域外经验考究:公私法合作 |
一、英美法系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公私法合作方式 |
二、大陆法系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公私法合作方式 |
三、评析 |
第三节 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诉求与趋势 |
一、单一的方式被实践证明不可取 |
二、公私法合作顺应土地管理权市场化方向改革的内在诉求 |
三、公私法合作符合现代社会行政法发展的基本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具体方案 |
第一节 土地规划权行使方式 |
一、容积率指标的行政计划配置 |
二、容积率指标的市场化交易 |
第二节 土地用途管制权行使方式 |
一、土地开发权限制 |
二、土地开发权交易 |
第三节 土地开发许可权行使方式 |
一、用地指标的行政计划配置 |
二、用地指标的市场化交易:“地票”交易模式 |
第四节 土地征收权行使方式 |
一、土地征收决定的行政行为 |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市场化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
第一节 容积率指标交易的法律规制 |
一、容积率指标交易的法律性质 |
二、容积率指标交易的法律调整 |
三、容积率指标交易风险的法律防范 |
第二节 土地开发权交易的法律规制 |
一、为何需要确立中国特色土地开发权 |
二、土地开发权与土地发展权的区别及法律意义 |
三、土地开发权的法律性质定位 |
四、土地开发权交易的法律调整 |
第三节 “地票”交易的法律规制 |
一、“地票”交易的法律性质 |
二、“地票”交易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 |
三、“地票”交易风险的法律防范 |
第四节 土地征收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博期间学术成果简介 |
(9)强镇扩权:苏南乡镇治理模式的重构 ——以苏州经济发达镇为研究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的意义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四、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视角 |
五、研究方法与论文思路 |
六、可能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乡镇与乡镇治理 |
第一节 我国乡镇发展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以前的乡村组织体系 |
二、建国以后农村基层组织的制度变革 |
第二节 我国乡镇治理模式的演变 |
一、建国以来乡镇政权体制的发展变化 |
二、建国以来我国乡镇政府的角色演变 |
第三节 我国乡镇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
一、目前我国的乡镇治理模式 |
二、我国乡镇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乡镇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内外乡镇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的地方(基层)治理 |
一、国外地方(基层)治理的实践 |
二、国外地方(基层)治理的教训 |
三、国外地方(基层)治理对我国乡镇治理的启迪和借鉴 |
第二节 国内乡镇治理改革的探索 |
一、广东省的“简政强镇” |
二、浙江省的“强镇扩权” |
三、山东省的“扩权强镇” |
四、吉林省的“百镇建设” |
第三节 我国港台地区的基层治理 |
一、香港基层治理的经验与借鉴 |
二、台湾基层治理的实践和启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苏南乡镇的发展与治理改革的动因 |
第一节 苏南乡镇的发展之路 |
一、苏南乡镇的发展演变 |
二、苏南乡镇发展的历史社会基础和现实自然条件 |
第二节 苏南乡镇的总体特征 |
一、经济总量大,人口集聚度高 |
二、城镇化水平高,产业特色鲜明 |
第三节 苏南经济强镇发展呼唤治理改革 |
一、苏南经济强镇治理模式重构的背景 |
二、苏南经济强镇治理模式重构的动因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苏南强镇扩权的实践探索 |
第一节 强镇扩权:苏南乡镇治理模式的重构 |
一、苏南乡镇治理的创新实践 |
二、苏南强镇扩权的政策依据 |
三、苏南强镇扩权的制度设计 |
四、苏南强镇扩权的政府定位 |
第二节 苏南强镇扩权的具体措施 |
一、下放权力,赋予强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 |
二、重赋功能,打造强镇治理新型服务平台 |
三、优化结构,重组强镇资源配置方式 |
四、再造流程,优化强镇政府运行方式 |
五、尊重基层,因地制宜推进扩权试点 |
第三节 苏南强镇扩权实践中的若干创新 |
一、扩大经济强镇的管理权限 |
二、开展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 |
三、优化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 |
四、创新经济强镇的管理体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苏南强镇扩权后的成就与问题 |
第一节 苏南强镇扩权后取得的成就 |
一、产生了经济强镇扩权改革的“四大效应” |
二、实现了经济强镇运行和管理机制的“三大转变” |
三、促进了经济强镇公共治理和经济社会的“两大提升” |
第二节 苏南强镇扩权后产生的若干困惑 |
一、放权和用权的合法性问题 |
二、资源政策倾斜不力问题 |
三、政策执行问题 |
四、权责匹配问题 |
五、部门协调问题 |
六、体制障碍问题 |
第三节 苏南强镇扩权后产生困惑的原因分析 |
一、路径依赖导致阶段性的合法性缺失 |
二、思想认识不一致、不统一 |
三、制度设计不周全、不系统 |
四、利益博弈影响改革进程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推进我国经济强镇治理模式重构的对策与思考 |
第一节 注重思想认识的提升 |
一、提升领导思想认识,支持强镇扩权 |
二、加快干部理念更新,推进强镇扩权 |
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享强镇扩权 |
第二节 注重制度设计的引领 |
一、突出上层设计的首要性 |
二、突出制度设计的配套性 |
三、突出制度汲取的广泛性 |
第三节 注重要素功能的完善 |
一、营造有利环境 |
二、夯实物质基础 |
三、强化要素保障 |
四、加强组织领导 |
第四节 注重权力运用的规制 |
一、确权须明确,风险重监控 |
二、用权要规范,执行须有效 |
三、绩效重测评,违规必问责 |
第五节 注重城市演进的方向 |
一、创新城镇建设理念 |
二、突出规划引领发展 |
三、注重生态环境建设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附录6 |
附录7 |
致谢 |
(10)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框架与思路 |
1.4 相关概念厘定 |
1.4.1 地方政府 |
1.4.2 民营经济 |
1.5 地方政府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依据 |
1.5.1 新公共管理学理论 |
1.5.2 地方政府竞争理论 |
第二章 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案例描述 |
2.1 吴江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及特征 |
2.1.1 第一阶段:萌芽状态阶段 |
2.1.2 第二阶段:起步发展阶段 |
2.1.3 第三阶段:快速发展阶段 |
2.1.4 第四阶段:转型升级阶段 |
2.2 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及作用 |
2.2.1 萌芽状态阶段的旁观者 |
2.2.2 起步发展阶段的插手者 |
2.2.3 快速飞跃阶段的主导者 |
2.2.4 转型升级阶段的助推者 |
2.3 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及成效 |
2.3.1 扶持引导注重量质并举 |
2.3.2 促转型升级突出创造创新 |
2.3.3 引导企业文化倡导回报社会 |
2.3.4 鼓励坚守实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
第三章 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分析 |
3.1 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
3.1.1 优越的地理位置优势和城市配套功能 |
3.1.2 深厚的乡镇工业底蕴和人力资源基础 |
3.1.3 卓越的民商文化传承和企业家精神 |
3.1.4 专业的大型综合市场和信息服务平台 |
3.2 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外在动力 |
3.2.1 浙江民营经济优势对吴江民营经济的影响分析 |
3.2.2 两地地方政府在促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差异分析 |
第四章 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分析 |
4.1 吴江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自身缺陷分析 |
4.1.1 缺“经济转型思想必须转型”的理念 |
4.1.2 缺“创新是企业生命”的理念 |
4.1.3 缺“人才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理念 |
4.1.4 缺“管理是企业永恒主题”的理念 |
4.2 吴江市政府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缺陷分析 |
4.2.1 政府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的意识不到位 |
4.2.2 政府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到位 |
4.2.3 政府对民营经济进入特定领域的支持不到位 |
第五章 发挥好地方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借鉴与启示 |
5.1 突出企业主体,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
5.1.1 提供多样化的人力资源服务 |
5.1.2 选才用才对接企业需求 |
5.2 改善投资环境,打造行政服务新干线 |
5.2.1 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 |
5.2.2 启动服务大厅式“大部制”改革 |
5.3 引导民营工业经济的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 |
5.3.1 把握发展主动权 |
5.3.2 加速开拓国内外市场 |
5.3.3 出好政策用好政策 |
5.4 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 |
5.4.1 加快建设小型金融机构 |
5.4.2 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体系 |
5.4.3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培训与指导 |
5.5 腾笼换凤提高土地利用率 |
5.5.1 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利用产出率 |
5.5.2 政府统一规划盘活土地利用储备 |
5.5.3 优化招商选资避免二次“腾笼” |
第六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江苏吴江市确立经济发展新思路(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D]. 暴占杰. 吉林大学, 2021(01)
- [2]区级政府外事管理研究 ——以苏州市吴江区为例[D]. 谭诗垚. 苏州大学, 2020(03)
- [3]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关系的苏南乡村水域空间适应性规划研究[D]. 纪然. 苏州科技大学, 2020(08)
- [4]中国能源消费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及减排策略研究[D]. 吕倩.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05)
- [5]生态文明法治化的正义维度研究[D]. 王云鹤.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
- [6]马家浜文化研究[D]. 王斌. 上海大学, 2019(02)
- [7]苏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历史研究(1949-2015年)[D]. 亓军红.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8]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研究[D]. 张先贵. 南京大学, 2014(05)
- [9]强镇扩权:苏南乡镇治理模式的重构 ——以苏州经济发达镇为研究对象[D]. 孙广琦. 苏州大学, 2014(09)
- [10]吴江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案例研究[D]. 徐烨娉. 电子科技大学, 2013(01)